芜湖市中医医院骨外科基础器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市中医医院骨外科基础器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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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天0小时3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0分0秒
提交人:
芜湖市中医医院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3-12-25 09:22:17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3分
一、项目编号:WHZT-2023-009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中医医院骨外科基础器械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博耐思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联盛国际商业广场2#1610,1609
中标金额:******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李勇竞、沈恒坚、胡建清、吕熙霞、张诤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单位业绩:(1)芜湖市中医医院医疗器械合同,时间:2022年11月22日,合同金额8800元。(2)芜湖市中医医院医疗器械采购合同,时间:2022年3月18日,合同金额:*****元。(3)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器械采购合同,时间:2021年7月7日,合同金额:*****元。
3、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河清路18号仁和新街S6#楼701-711,联系电话:155*****77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中医医院
地址:芜湖市九华南路430号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市正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河清路18号仁和新街S6#楼701-711
电话:155*****77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磊
电话:155*****776
一、项目编号:WHZT-2023-009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中医医院骨外科基础器械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博耐思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联盛国际商业广场2#1610,1609
中标金额:******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李勇竞、沈恒坚、胡建清、吕熙霞、张诤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单位业绩:(1)芜湖市中医医院医疗器械合同,时间:2022年11月22日,合同金额8800元。(2)芜湖市中医医院医疗器械采购合同,时间:2022年3月18日,合同金额:*****元。(3)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器械采购合同,时间:2021年7月7日,合同金额:*****元。
3、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河清路18号仁和新街S6#楼701-711,联系电话:155*****77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中医医院
地址:芜湖市九华南路430号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市正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河清路18号仁和新街S6#楼701-711
电话:155*****77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磊
电话:155*****776
标签: 骨外科基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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