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林业局紫阳县2023年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紫阳县林业局紫阳县2023年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紫阳县林业局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西关广场坎下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紫阳县辉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城关镇太平村七组370号
联系方式:153*****622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汉王镇汉城村和焕古镇刘家河村7000亩可持续森林经营试点 | 1(项) | ¥2,443,325.60 | ¥2,443,325.60 | (1)技术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20; 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 *****.3-2001; 4.《造林技术规程》 GB/T*****-2016; 5.《森林抚育规程》GB/T GB/T*****-2015; 6.《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技术规范》(GB/T *****-2009); 7. 陕西省林业局《陕西省秦岭天然林保护修复专项规划》2021; 8.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21〕74号); 9.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上报2021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工作总结和2023年森林抚育及森林经营试点任务需求的通知》(资综函〔2022〕87号); 10.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安林字〔2022〕410号); 11.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安林字〔2023〕196号); 12.《紫阳县2023年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作业设计》; 13.《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林造发〔2014〕140号)。 (2)商务要求 1.交付期限:2023年12月30日前 2.交付地点:紫阳县林业局 3.付款条件:按照合同约定内容依次支付账款。 4.包装和运输:包装的工具、药品须经检验合格,随车文件齐全。 5.售后服务:供货方要按照甲方要求的技术标准和验收办法进行施工作业,直到项目检查验收合格。 |
合同金额: 2,443,325.6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肆万叁仟叁佰贰拾伍元陆角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25日至2027年02月28日
履约地点: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3年12月25日
2023年12月25日
合同
紫阳县林业局
2023年12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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