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治自治区本级项目(2021-2023年)补充项目-山洪灾害预警信息靶向发送建设中标结果
山洪灾害防治自治区本级项目(2021-2023年)补充项目-山洪灾害预警信息靶向发送建设中标结果
一、合同编号:11N498*****120******
二、合同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自治区本级项目(2021-2023年)补充项目采购-山洪灾害预警信息靶向发送建设合同
三、项目编号:GXZC2023-C3-******-GXRD
四、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自治区本级项目(2021-2023年)补充项目采购-山洪灾害预警信息靶向发送建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地 址:南宁市民主路1-5号
联系方式:0771-*******
供应商(乙方):广西禹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2号楼D座(四单元)13层1303B号
联系方式:186*****35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自治区本级项目(2021-2023年)补充项目采购-山洪灾害预警信息靶向发送建设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自治区本级项目(2021-2023年)补充项目采购-山洪灾害预警信息靶向发送建设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2024年3月前完成。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
2.项目进入建设期,乙方在达到开展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并得到甲方确认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40%;
3.系统完成开发部署或设备完成运行调试或方案提交初步成果文件,且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
4.项目通过验收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0%。
注:甲方支付每笔合同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应数额的有效发票。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注:因系统原因,本合同公告“五、合同主体”中“供应商(乙方)”的名称未能显示为联合体名称,“供应商(乙方)”的正确名称应为:广西禹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联合体。
广西润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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