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复混肥化肥询价
镇雄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复混肥化肥询价
镇雄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复混肥化肥询价采购公告
2016-03-23
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镇雄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我中心受镇雄县农业局的委托,依法对镇雄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复混肥化肥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内容
(一)采购编号:ZXCG2016-07
(二)采购单位:镇雄县农业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镇雄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复混肥化肥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复混肥 | N:P2O5:K2O=19:7:6(养分含量≥32%,加饲料级硫酸锌1.5%,饲料级硫酸锰1%) 磷:水溶性磷 | 102 | 吨 | 1、每袋重量标准40KG.。 2、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3、单一成分不低于配方比例 |
(五)总预算价:23.4万元(包含货物、运费、卸货费、抽检化验费用、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注:抽检化验费用为验收货物前由检验机构抽样化验产生的所有费用。
(六)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送达镇雄县杉树乡细沙河村。
(七)付款方式:货物运到指定地点进行抽检,抽检结果符合采购需求后15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必须是化肥生产商或者经销商,生产商参加询价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原件,经销商参加询价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化肥销售授权书原件。
(三)同一品牌货物只能由一家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一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以确保货物来源清晰。
(四)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产品质量要求
(一)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与询价公告和询价文件规定的规格和性能要求一致的全新产品且货物完好。
(二)化肥产品必须安全、低毒、高效和易分配。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生产商参与询价需要)
3. 生产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复印件(经销商参与询价需要)
4. 法定代表人获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二)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于2016年03月23日至2016年0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股。
(四)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的报名资料为证件复印件,字迹清楚,须加盖公司鲜章。
邮箱报名的报名资料为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无效),必须注明项目编号、联系人和电话号码,发送资料后须回电确认。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不确认回电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四、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询价保证金为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按询价文件规定转账。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
(一)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2016年03月31日(星期四)下午2:30-3:00。
(二)询价时间:2016年03月31日下午3:00。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询价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厅。
六、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云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com )”,“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http://gcjsxxgk.yn.gov.cn )”上同步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雄县农业局 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郎啟尧 联系人:王 芬
电 话:135*****725 电 话:****-*******
附件信息 |
标签: 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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