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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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P-CG**********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金裕会计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振兴金融大厦605-609

成交金额:壹万叁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服务范围:审计范围包括六安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

服务要求:要求出具六安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财务会计报告一份、子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一份以及2023年合并报表一份。

服务期限:2024年2月底前完成审计工作。

服务标准: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1万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905室,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六安市建设大厦7楼

联系方式:056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905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64-*******

2023年12月25日

,六安市,六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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