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年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莆田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年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FJGCXM[GK]*******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2024-2026年)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 1,645,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环境空气自动站运维):

服务类(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莆田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运维(2024-2026年)项目 本项目为莆田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2024-2026年)(华侨职专、西坞垞村委会、东坑小学、东沁小学、石门澳产业园、湄洲岛子站等共6个子站点位)及联网软件系统、自动站数据中心平台、服务器的运行维护管理。 服务期限: 1.华侨职专、西坞垞村委会:2024.1-2026.12 2.东坑小学、东沁小学、石门澳产业园、湄洲岛子站:2024.6-2026.12 负责监测系统各组成部分的采样、分析、数据采集、数据传输、系统控制、供电和空调、站房、空气质量联网监测管理平台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并负责系统配件耗材的更换工作。 负责站房及设备安全,可采取购买财产保险等方式予以保证。 负责系统所有仪器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和部件更换(包括空调设备等附属设施),并将维修费用计算在报价中(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确保各站点设备有效、正常、稳定运行。运维过程中完成以下工作: (1)按照《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1010-2018)、《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字〔2021〕61号)等监测相关的标准规范、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控制计划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制定运维应急预案、确保整个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并提交相应的记录文件。 (2)配备满足运维技术人员、仪器、备机、备品、配件及耗材(为原仪器设备厂家生产)等。 (3)制定并实施运维年度工作计划,包括运维内容、运维记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保证监测数据可追溯。 (4)及时做好监测数据处理、质控管理,保证监测数据及时、准确。每日10点之前审核前一天的原始数据。 (5)负责对监测仪器、数据采集、传输及分析平台等的日常巡视,建立数据异常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发现并确认中断、异常情况和原因,及时上报,采取措施预防再次发生。 (6)实施全委托运行维护。承担全部运行维护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载气、标准气体(须为国家一级有证的标准气体,在有效期内使用)、备品、配件、耗材、交通费、维修费、保险费、人工费、站房运行所需的电费、水费、宽带费用等。 运维期间所有仪器设备、站房损坏均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或维修(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运维工作开展所需的车辆由中标方提供,所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运维费中。 (7)承担站点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仪器设备日常和定期的检查调校、易损件更换、耗材更换、试剂补充、管路清洗等工作,协助开展仪器的计量,严格禁止计量有效期外仪器的使用。 (8)保证对站点仪器设备故障及时响应,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如故障未解决,提供备机(如无法提供备机,提交解决方案,经采购单位同意,并限期解决)。通信和电力线路故障除外,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解决。 (9)负责项目数据主动对接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所建管理平台,并保证数据互联、互通、完整、及时、准确。 服务期限: 1.华侨职专、西坞垞村委会:2024.1-2026.12 2.东坑小学、东沁小学、石门澳产业园、湄洲岛子站:2024.6-2026.12 (1)按照《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1010-2018)、《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字〔2021〕61号)等监测相关的标准规范、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控制计划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制定运维应急预案、确保整个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并提交相应的记录文件。 1,645,5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沛钧
评审专家: 林敏 、 郑良建 、 林丽华 、 康敏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照中标(成交)总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参考如下标准:中标(成交)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100-500万元按0.8%缴纳。2)收取方式: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3)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港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达支行 账 号——904*****100100*****664 。4)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的标准按《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莆财购[2017]20号)执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环境空气自动站运维:2.016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至有效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08:30,共收到六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经审查,莆田市科龙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五家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莆田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仪莘路1399号(三亭园智庵旁)

联系方式:138*****064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港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丰美路352号1号楼2梯203室

联系方式:0594-*******135*****4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4-*******135*****402

福建省港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标签: 自动监测站 环境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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