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运中心AC区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国际航运中心AC区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厦门象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402-05室 | 1,852,000.00元 |
采购包1(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厦门象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国际航运中心AC区物业管理服务 | 国际航运中心AC区物业管理服务 | 按磋商服务内容 | 2024.1.1—2024.12.31 | 年 | 符合磋商服务内容标准 | 1,852,000.00 |
采购人代表: | 张伟强 |
评审专家: | 邓中美 、 周应平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类别:服务。②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下列标准收取: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0.45%计取,分段累进计算。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将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至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账号:875*****09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2.181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依据:厦门象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委成立以来,就承担国际航运中心AC区的物业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鉴于万翔国际商务中心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建设,楼宇物业的公用设施设备有:进出口车道、消控室、给水设备(二次供水)、排水设备(雨、污水管道)、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系统、消防设备、监控系统、公共强弱电(高配室)设备、照明系统等,以上均无法进行分割工作,应属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因此本项目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厦门象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采购。
2、服务要求“按磋商服务内容”更正为“按单一来源采购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服务内容标准”更正为“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服务内容标准”
名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厦门市象屿路89号国际航运中心A栋
联系方式:0592-*******
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0592-*******
项目联系人:李乐堂
电话:0592-*******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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