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中标
包河区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中标
项目名称: | 包河区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12-01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河区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BBBZ*****
2.3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BBBZ*****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合肥市包河区范围内:1、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的设计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破复,水环境治理,城市景观亮化、城市内涝治理、拥堵点改造,小街巷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2、建筑地块概念性方案设计、危房改造项目地块概念性方案设计等。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约*****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间,招标人可按需求委托项目,服务期满后,如有项目未完成的,直至项目完成为止。服务期内设计费总额达到暂定合同价(招标预算),则合同自动终止。若服务过程中出现两次重大失误,招标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单个项目的设计周期以后期下达的项目委托书要求为准。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合肥市包河区范围内:1、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的设计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破复,水环境治理,城市景观亮化、城市内涝治理、拥堵点改造,小街巷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2、建筑地块概念性方案设计、危房改造项目地块概念性方案设计等。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400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3.1.1.1 和 3.1.1.2 的要求:
3.1.1.1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工程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1.2 工程勘察资质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 3.1.1.1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 3.1.6 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投标,以及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 3.1.1.2 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并符合 3.1.6 条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02日00:00至2023年12月22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2023BBBB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12月22日
包河区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合肥市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颍上路西、义井路南缤纷南国办公楼14层、15层、16层、17层、18层
质量:合格
工期:730天
备注说明:其他类型报价:*****元(单价,费率,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行政服务大厅5楼
联系人: 郑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王海波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8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联系人: 鲍工 ,联系电话: 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0天0小时59分45秒
标签: 政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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