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揽江印月项目线上媒体宣传推广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及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绿城·揽江印月项目线上媒体宣传推广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及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绿城·揽江印月项目线上媒体宣传推广服务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6日00:00至2023年12月29日00:00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州梦橙传媒有限公司

广州房易美年广告有限公司

广州鼓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

*******.00

*******.00

*******.00

综合得分

88.87

87.77

85.8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永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均

联系电话:020-********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东兴路131号番禺交投大厦十五楼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绿城·揽江印月项目线上媒体宣传推广服务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6日00:00至2023年12月29日00:00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广州鼓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

2

广州梦橙传媒有限公司

通过

/

3

广州房易美年广告有限公司

通过

/

4

广州天凡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永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均

联系电话:020-********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东兴路131号番禺交投大厦十五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永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媒体宣传 审查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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