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滩闸坝枢纽重建工程厂房起重机(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张滩闸坝枢纽重建工程厂房起重机(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投标价(万元)84.987.9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乐昌市张滩闸坝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部门:乐昌市水务局
联系地址:乐昌市昌山西路77号
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乐昌市张滩闸坝工程管理处
日期:2016-03-24 00:00
附件:********-****d754afe-30ec0a06afce5d5c9aa70b690f6a1982">起重机公示函.pdf
--
-->145*****22172.pdf" target="_blank">起重机公示函.pdf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广东省乐昌市张滩闸坝枢纽重建工程厂房起重机(第二次)[项目编号:JG2016-1323-002]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03-24 00:00 至 2016-03-26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投标价(万元)84.987.9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乐昌市张滩闸坝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部门:乐昌市水务局
联系地址:乐昌市昌山西路77号
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乐昌市张滩闸坝工程管理处
日期:2016-03-24 00:00
附件:********-****d754afe-30ec0a06afce5d5c9aa70b690f6a1982">起重机公示函.pdf
--
-->145*****22172.pdf" target="_blank">起重机公示函.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关键 厂房 起重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