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项目验收公告
潍坊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项目验收公告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潍坊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项目验收报告公示一、合同编号:SDGP370*****020**********A_001_003 二、合同名称:潍坊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项目 三、项目编号:SDGP370*****020********** 四、项目名称:潍坊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潍坊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 联系方式:053*****917 供应商(乙方):国评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高新区高新七路99号 联系方式:133*****8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本项目为潍坊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项目,总预算240万元,共分两个标包,每包120万元,每包完成不少于50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并出具CMA检测报告。 服务要求:"服务工作要求: (1)中标人应在采购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服务内容,且在工作过程中避免出现纠纷,对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2)中标人使用的检测设备应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定并在有效期内,具备在线检测平台与后台同时对接功能;中标人应最少配备20名工作人员,检测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检测工作流程、标准,并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 (3)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服务期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抽测任务目标数。如预期未完成任务,超期一天在尾款中扣除按合同金额的1%,最多扣除至合同金额的40%; (4)中标人应按照规范,出具CMA检测报告,并协助采购方将抽测结果通过微信小程序“监督抽测”录入山东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中标人应留存检测过程的影像资料,并将检测结果汇总反馈至采购方,要求每周五上午12点前形成报告汇报本周工作情况,并在抽测工作全部完成后对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形成报告; (5)中标人接到采购方临时任务后须在30分钟内响应,并在1小时内安排相关技术工作人员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协助采购方完成相关任务; (6)中标人应对检测不合格车辆在维修完成后进行复检;"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每包完成不少于50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并出具CMA检测报告。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2023年12月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徐哲、杨娜、李福祥 九、验收意见:"本项目约定完成不少于50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任 务,按照约定时间实际完成5011台。检测信息已全部上传至监管 平台,出具的CMA检验报告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提交的档案资料齐全。 项目达到验收要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验收报告』 |
标签: 非道路移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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