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事实调查法律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事实调查法律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20号14楼
联系方式:0592-*******
供应商(乙方):厦门市公证协会
地址:金山西路1号厦门市公证协会
联系方式:+865*****2810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事实调查法律服务 | 1(项) | ¥999,800.00 | ¥999,800.00 | (一)协助业务咨询 负责接待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业务的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线上咨询等。 (二)协助材料查验和受理询问事宜 根据市局操作规范,协助中心工作人员,参与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业务办理全过程的材料查验、受理询问等环节。 (三)开展事实调查 依据查验和询问情况、不动产登记机构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对申请的继承(受遗赠)相关死亡事实、法定继承人范围和姓名、遗产、遗嘱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必要时应向相关部门发函或外业调取,完成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事实调查工作。 (四)出具事实调查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述调查核实的情况,出具事实调查法律意见书。事实调查法律意见书是对非公证继承(受遗赠)具体案件事实情况核实后,针对具体个案出具的独立结论性意见,原则上应包括继承人、被继承人及遗产情况,继承人意思表示,继承事项调查核实情况,意见书结论,以及其他应载明的内容。(五)业务培训 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的当面回访交流,并针对季度内的办件情况进行书面梳理。根据中心的工作部署,开展中心工作人员针对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业务的培训学习。 (六)编制工作手册 参与操作规范的修订,结合业务实际,细化审查标准,编制业务工作手册。 |
合同金额: 999,8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厦门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3年12月19日
2023年12月26日
无
合同附件:
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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