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榕城监狱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省榕城监狱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清益霞贸易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龙唐村16号 | 3,080,000.00元 |
采购包1(福建省榕城监狱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清益霞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餐饮服务 | 福建省榕城监狱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 本项目为福建省榕城监狱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年限2年,本项目实际采购金额金额为56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金额440万元,民警职工及外协人员自费支出120万元。 | 食堂中所涉及的物资均在本项目的采购范围内,中标人需无条件满足采购人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物资,所有物资必须是非转基因食品,不得提供含有瘦肉精等不符合食品规定的食品,确保提供的物资安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2年 | 项 | 物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物资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物资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的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物资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QS认证书。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中标人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 3,08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吴丽娴 |
评审专家: | 林萍 、 刘飞 、 钱红 、 应永胜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按下列标准计算出代理服务费收取。 ②具体标准如下:0(万元)-5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50(万元)-1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9%;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5%;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开户名: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 账 号:428*****201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榕城监狱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9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审核结果:
参与本采购包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共16家:福建六谷丰登商贸有限公司、厦门市绿百合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兴晟优品实业有限公司、福州闽农友食品有限公司、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益霞贸易有限公司、福建鑫八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鲜生果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好三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州择一贸易有限公司、厦门缘合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福州福永兴商品配送有限公司、福建超大全求吃贸易有限公司、福建顺鑫达供应链有限公司、福州天鲜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四季鲜科技有限公司。
在资格性审查阶段,以上16家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结果:
参与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共16家,厦门缘合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完整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要求”的相关条款,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规定的情形,其符合性不通过;福建六谷丰登商贸有限公司、厦门市绿百合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兴晟优品实业有限公司、福州闽农友食品有限公司、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益霞贸易有限公司、福建鑫八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鲜生果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好三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州择一贸易有限公司、福州福永兴商品配送有限公司、福建超大全求吃贸易有限公司、福建顺鑫达供应链有限公司、福州天鲜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四季鲜科技有限公司15家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
3、福清益霞贸易有限公司,综合总得分为95.11分。
4、本项目为下浮率招标项目,中标人的中标价不作为合同签订金额,仅作为下浮率的计算依据,最终合同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履约过程中按下浮率30%据实结算。
名称:福建省榕城监狱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亭路6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姜欢霞
电话:0591-********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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