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开平市第一批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结果的公示
关于对开平市第一批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结果的公示
为加快推进我市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的通知》、《广东省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经开平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对我市第一批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疑义的,可向开平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联系人:黎昊:联系电话:0750-*******)。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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