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公用设施管理中心办公室业务用房装饰修缮工程项目监理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肥西县公用设施管理中心办公室业务用房装饰修缮工程项目监理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2023年12月13日下午3点,“肥西县公用设施管理中心办公业务用房装饰修缮工程监理”项目在肥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报名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共有5家单位,分别是河南昊之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熠成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合肥市瑞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骏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普盛智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局纪委委员现场监督下,谈判评审小组对5家报价单位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进行了审核,均符合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并根据公告通知书第九项第4条规定本项目按最低评标价法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总报价最低者经公示无异议为本项目最终成交单位,现将询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肥西县公用设施管理中心办公业务用房装饰修缮工程项目监理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熠成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叁仟元整(¥3000.00元)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路与合铜路交口南100米,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8、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周卫
联系方式:138*****325
肥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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