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公安局印刷品及广告图文用品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海城市公安局印刷品及广告图文用品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公安局印刷品及广告图文用品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鑫明星彩色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抚区抚顺市新抚区华山街二委二十三号
中标(成交)金额:2,551.6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公安局印刷品及广告图文用品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海城市公安局印刷品及广告图文用品采购项目(二次)(C********其他印刷服务)
服务范围:二、服务内容 1.上门取送稿件、校对等服务。 2.文件没有电子稿件,需要进行文字输入、排版、文件扫描,负责图文设计,产品打样,所有稿件负责校对。
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 1.为海城市公安局提供印刷和广告图文制作服务。服务期限:签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没有异议可以续签两年。履约期限不超过三年) 2.准确率100%,编排美观,格式完全符合规范。 3.字迹清晰、墨色纯正、浓淡适度、前后一致、印套准足、上下一致,白边保留符合规定要求,无脏、无皱、无破、无白页;彩印精美,套印准足,塑封平滑无开口。 4.订整齐、牢固,切口光泽,尺度符合标准,数量准确。 5.无掉字、断划,无破页、白页,不起皱,无倒印、错印。 6.张数准确,码放整齐。 7.产品不符合采购人要求,中标人需予以当 场解决。如果属于质量问题,应予以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重印。
服务时间:签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没有异议可以续签两年。履约期限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完全按照国家印刷行业标准、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完全满足甲方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兰、黄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公安局印刷品及广告图文用品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海城市兴海大街176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
联系方式: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岩验
电 话:0412-*******、*******
十、附件
采购文件:海城市公安局印刷品及广告图文用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1).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公安局印刷品及广告图文用品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鑫明星彩色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170*****01657.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170*****01657.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