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工智能科普及创新创业实训课程合同公告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工智能科普及创新创业实训课程合同公告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工智能科普及创新创业实训课程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邵财采计[2023]******

采购人(全称):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宁飞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工智能科普及创新创业实训课程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 邵财采计【2023】******

(3)项目内容:培养学生对人工智能知识的基础掌握和科普认知。对于有科创兴趣爱好,科创能力出众的学生,将着力对其进行潜力发掘和持续培养,使其发挥优势,在人工智能领域内得到深化的机会。同时,在校内开展人工智能教育课程,可在探索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方式上做出了先行探索,将为未来深化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普及人才培养提供经验和借鉴。同时也符合高等学历教育与职业能力教育相结合的“1+X”模式高校应用型转型发展的新模式。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 邓康 。

(6)联系电话: 135*****04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

大写: 肆拾万叁仟陆佰伍拾元整 。

付款方式:预计培训人数为1150人,甲方根据投标文件最终分项价格表351元/生的标准,以实际培训人数向乙方据实结算,支付服务费。

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即支付据实结算后金额的90%,验收完成后支付剩余10%。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2023 年 12 月 21 日,完成日期: 2024 年 1 月 16 日。总日历天数: 27 天。

(2)地点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方式: 按附件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

4.甲方职责和义务

(1)向乙方提出明确的课程开设方向和要求。审核和确认乙方提交的课程内容。

(2)委派相关人员配合乙方课程开设和教学工作,确保课程开设顺利进行。

(3)配合乙方完成必要的开课前期调查,按时提交乙方要求的资料。

(4)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课程开设相关的情况和资料,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5)按照约定支付课程采购费用。

5.乙方职责和义务

(1)提供甲方课程开设所需的课程资源、管理平台和学习平台。做好前期调研,确保课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负责建立专业的师资和服务团队,为课程开设提供线下教学服务和学生课程学习考核。

(3)负责课程内容的设计与安排,提交课程开设计划表。所涉及的课程资源和乙方学习管理平台在培训结束后一年内甲方学生有权继续使用,乙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4)提供相关课程资料交由甲方审核。

(5)提供管理平台、学习平台的后台管理权限交由甲方,以便甲方对于课程开设的情况进行及时了解和监督。

6.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2)一方不履行协议或根本违约,经另一方提出后,仍未在双方协商确定的30日期限内有效解决,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7.其他约定

(1)双方承诺: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知晓对方的所有技术、文件、商业秘密等应承担保密责任;任一方均不得向本方无关人员或第三方进行披露或泄漏。

(2)双方不允许录用或者单方面聘请对方在职员工。

(3)由甲方派出负责人全权负责业务指导、办学资源协调、运营管理等。领导小组由甲乙双方高层领导担任顾问。

(4)在协商一致情况下,双方针对本协议可以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5)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根据所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

8.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如有)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如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如有)

(8)其他合同文件(如有)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7 份,采购人执 3 份,供应商执 2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 1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12 月 21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公章)湖南宁飞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账 号:800*****1502018

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盖章):

标签: 创新创业 人工智能 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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