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改革与建设的土地开发模式创新方案研究编制预中标结果
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改革与建设的土地开发模式创新方案研究编制预中标结果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改革与建设的土地开发模式
创新方案研究编制项目预中标结果公告
我公司代理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改革与建设的土地开发模式创新方案研究编制项目”招标工作。该项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2016年3月24日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评标室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单位如下:
一、推荐中标单位
1.招标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改革与建设的土地开发模式创新方案研究编制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GMGITC-JL-160203
3.推荐中标单位名称: 东方文化与城市发展研究所
项目负责人:杨晓东
中标金额:100万元
完成时间:2016年7月
二、评定预中标结果的日期:2016年3月24日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巍、房晗、王立成、赵红梅、李晓洋
四、监督单位: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龙飞
联系电话:****-********
五、招标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
联系人:李晓洋
联系电话:****-********
六、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1室
联系人:鲁永生
联系电话:****-********
七、中标公示期:2016年3月25日-2016年3月29日
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自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29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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