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新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2月第二批非物资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泰州市姜堰区新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2月第二批非物资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排序 | 投标报价(万元/%) | 资格能力 | 评审情况 |
1 | 2024年会计咨询服务项目 | JYXG-2023-ZB-FW-1201-001(包1) | 流标 | / | / | / | / |
2 |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项目 | JYXG-2023-ZB-FW-1201-002(包2) | 流标 | / | / | / | / |
3 | 姜堰区供电公司本部绿化租摆项目 | JYXG-2023-ZB-FW-1201-003(包3) | 泰州市鑫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 | 8.534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4 | 姜堰区供电公司零散用工服务项目 | JYXG-2023-ZB-FW-1201-004(包4) | 泰州市鑫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 | 0.024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截止时间至12月30日17时00分。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电话:137*****885 邮箱:*********@QQ.com
业务投诉电话:181*****588
招标人:泰州市姜堰区新光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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