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辽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营口辽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营口辽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营口辽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 ||||||||
标段编号 | ******TP*********001001 | 标段名称 | 营口辽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营口辽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27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1月02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营口市·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 | 建设地点 | 营口市辽河经济开发区二期内,规划四路、兴达街、盐田路与东海大街围成的区块内。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郭红超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京 111*****019***** | *********.******元 | 700日历天 |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 [建筑工程特级(施工总承包)]并且[市政公用工程特级(施工总承包)]并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 ]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 ] | 85.89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郭红超 | 陈立锦 | 姚国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郭红超 | 陈立锦 | 姚国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桑恒春 | 熊水应 | 刘东海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京 111*****019***** | 京 111*****014***** | 京 111*****011*****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700日历天 | 700日历天 | 70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特级(施工总承包)]并且[市政公用工程特级(施工总承包)]并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 ]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 ] | [建筑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并且[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 [建筑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并且[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行业资质)]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设计专业资质)] | ||||||||
评审得分 | 85.89 | 84.21 | 84.15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标签: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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