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市市政管理局康定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运行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康定市市政管理局康定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运行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230*****

二、项目名称:康定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运行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甘孜州挚鹏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榆林乡两岔村 1,1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甘孜州挚鹏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康定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运行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康定市全域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76-202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适用于处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以及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蜡块等不可辨识的病理性废物。 本项目处置对象是《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 1、48小时内收集康定市县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并运输到处置场所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标准进行处置。 2、为康定市县级医疗机构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执行标准《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环发[2003]188号)的医疗废物周转箱。 3、采取正确的方式收集、转运医疗废物,防止医疗废物遗撒、泄漏,防止病原菌扩散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1、符合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标准。 2、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对采购人卫生医疗废物管理等的相关要求。 3、达到采购人评审要求的医疗废物管理标准。 4、达到卫健委、卫生执法、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标准。 5、达到采购人认可的其他规定要求。 6、医疗废物处置工艺符合国家标准,能达到无害化处理。 7、供应商具有健全的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处理预案,配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督促和落实医疗废物处置的效果。 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环保相关要求,运输及处置过程中严防与生活垃圾及其他废物混杂,杜绝医疗垃圾污染和扩散。医疗废物处置工艺符合国家要求,达到无害化处置,保护环境。 1,12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倩(采购人代表)、董世斌、王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9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康定市市政管理局

地址:康定市榆林新区政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宸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迪舒美领办公楼 1栋 301

联系方式:157*****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57*****706

四川宸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7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甘孜州挚鹏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pdf

标签: 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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