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公安局长沙县公安局机关院落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

长沙县公安局长沙县公安局机关院落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

长沙县公安局长沙县公安局机关院落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7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010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公安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公安局机关院落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10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机关院落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此项目的主要内容为长沙县机关院落物业管理服务及安保服务,机关院落的主要情况如下:1、长沙县公安局占地6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38平方米,由1栋13层的主楼(包括负一楼)、地下车库1层、2栋4层的附属楼、门卫室、信访接待室、打靶场、警体馆、取证大厅组成。设有三个出入口。2、院落的配套设施主要有路灯、配电房、电梯、空调机房、生活水泵房,消防泵房、燃气系统等。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 *******.06
 合计金额小写: *******.06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佰叁拾玖万玖仟叁佰柒拾捌元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合同总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服装、日常消耗品(园林用具、药剂,清洁用具、清洁剂,配件,场地布置,活动承办等),以及培训、人工、管理、保险、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1项目概况

此项目的主要内容为长沙县机关院落物业管理服务及安保服务,机关院落的主要情况如下:

1、长沙县公安局占地6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38平方米,由1栋13层的主楼(包括负一楼)、地下车库1层、2栋4层的附属楼、门卫室、信访接待室、打靶场、警体馆、取证大厅组成。设有三个出入口。

2、院落的配套设施主要有路灯、配电房、电梯、空调机房、生活水泵房,消防泵房、燃气系统等。

2.2服务范围

本项目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县公安局机关大院围墙内所有公共区域,包括三栋大楼办公区、大小会议室、执法办案区、门卫室、信访接待室、警体馆、人境取证大厅、食堂、室外球场、停机坪等区域及院内道路、地坪、地上及地下停车场、打靶场等卫生保洁、垃圾分类、综合维修、绿化养护、办公会议及重大节庆活动迎查保障、配合局重点工作开展、应急处突工作处置及安保服务等。

2.3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物业服务事项

1、用房围墙内所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和维护、消毒杀菌。

2、室外雨水沟清扫、明沟、暗沟疏通、下水道疏通等。

3、用房所有楼层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整理、分类打包、中转运输。

4、日常会议、重大节庆、活动的迎查保障。

5、路灯、配电房、机房、锅炉房、水泵、消防泵设备维护保养、实时供电。

6、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燃气系统日常巡查维护和联系维保服务。

7、水电、门窗、家具、锁具等综合维修维护(耗材除外,实行报批采购);负责主体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巡查与维修;负责服务区域内水电气各类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与管理和消防泵房的巡查;墙面脱落等。单次单品单价超过400元以上(含400元)的维修维护材料经乙方报批甲方后,由甲方购买。所有维修维护的劳务费用以及400元以下的维修维护材料由乙方承担。

8、环保工作,绿化修剪、日常维护;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和重大活动(每合同年度不超过10场)的文化布局和绿化布局,单次材料超过3000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前报批所有材料采购清单,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9、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灭白蚁,配合公共卫生工作(包括防疫防护、创建无烟办公场所等有关项目)。如防治不到位、无效果的情况下,由甲方聘请专门公司进行灭杀,相关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10、所有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均为义务消防队员。

11、建立健全物业的安全服务管理档案,并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核对工作,按要求出示相关登记本、工作记录。

12、配合甲方开展重点工作、应急处突工作处置等。

13、物业公司须足额提供物业员工工作中使用的人字楼梯、水电配套工具、绿化刀具、喷雾器、垃圾车、吸尘器等劳动工具和扫帚、大排拖、吸水拖、抹布、洗衣粉、清洁剂、卫生球、环保垃圾袋等日常消耗品,确保正常运转。

14、甲方原则上不提供办公用房和食宿,乙方食宿自理。

(二)安保服务内容及标准

1、安保服务内容和方式

(1)负责长沙县公安局机关办公大楼院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等。

(2)负责长沙县公安局机关院落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3)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规定负责门卫出入人员、车辆和进出物资的登记管理,以及院落的巡视,并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监控系统密切关注监控点的状况,发现异常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4)在工作时间内依法保护长沙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到长沙县公安局单位办事、办证群众、在办证场所内及乙方应当负责安全的区域内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疏导办证大厅群众,引导群众办理业务,维护工作秩序,营造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2、安保装备要求

(1)所有保安人员由乙方配备每人至少无线对讲机1个、警棍1个、手电筒1个、雨靴1双、钢盔1顶、反光背心1件。

(2)项目部装备至少捕狼神器5套、盾牌10个、大雨伞10把、应急灯10盏,太阳伞6把。

3、岗位职责及配置

(1)门卫执勤人员职责

①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办公楼北门、主楼一楼大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②维护北门、西门、AB过道门出入口秩序,严禁门口停放各类车辆,摆摊设点,保证采购单位车辆、行人出入畅通。

③严格执行来客来访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进行盘查、刷卡、登记和引导。

④严格执行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出入验证,对外来车辆查验登记,指引并督促车辆按车位停放。

⑤对进入用房的各种器材物品和大型包裹进行安全检查和登记,对运出用房、附楼的非随身物品,必须持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单或有采购单位工作人员随同方可放行。

⑥负责局办公区域信函、报刊、文件的邮寄与分发。指导院内快递、邮件有序存放。

⑦发现异常情况及可疑人员应询问查清,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⑧门卫值班室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晚班值班时间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不得睡觉,溜班离岗。

⑨做好与其他执勤点的配合工作。

(2)综合楼和2栋附楼执勤人员职责

①主楼一楼大厅执勤点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对进入采购单位外来人员,履行检查职责,进行登记,核实身份证信息,登记来访时间、访问对象、方可进入,外来人员拒绝登记的,保安人员有权阻止进入综合大楼。

②主楼及附楼玻璃门值班人员对进入主楼及附楼的各种器材物品和大型包裹进行安全检查和登记,对运出主楼、附楼的非随身物品,必须持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单或有甲方工作人员随同方可放行。

③非工作时间,严禁外来人员进入主楼及附楼,夜间对进入院落可疑人员,值勤人员有权阻止其入内。

④做好与其他执勤点的配合工作。

(3)监控室执勤人员职责

①监控室实行24小时双人双岗工作制,监控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值班时间,严禁睡觉、看书、玩游戏,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

②严密监控用房消防、安防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消防设备报警系统告警,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管理部门领导,同时要及时派人到报警现场查清情况。如发生火灾,要及时响应启动消防应急预案,开展灭火工作,防止火势蔓延,并做好各项记录。

③监控员通过视频监控系统仔细监控各个重要部位(仓库,过道、电力机房、地下车库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甲方主管管理部门领导,并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做好详细记录。保持室内整洁和安全,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带入监控室。

④根据作息时间,及时调整用房、附楼门禁开、关时间,非工作时间门禁一律处于关闭状态,一楼入口玻璃门非工作时间处于关闭状态,非工作时间员工刷卡进出,外来人员来访须登记后方可进入。

⑤利用安装的视频监视系统,实时监控大门出入口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查看,出现刑事、治安案件及时向110报警。

⑥做好与其他执勤点的配合工作。

(4)出入境办证大厅执勤人员职责

①保安人员做到着装整洁、保持良好形象,站、坐姿端正,不许玩手机、闲聊、吃东西。加强火警、治安案事件、突发性事件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置,确保营业厅正常工作秩序,

②对于厅内发生的起哄、盗窃、斗殴及破坏公共设施事件突发事件,值班人员一方面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置,尽可能阻止事态扩大蔓延,一方面向主管管理部门汇报,并保护好现场,保护厅内人、财、物品安全。

③热情接待办事群众的咨询、求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正确引导。

④办证厅值班保安实行8小时工作制。保安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班时不得迟到、早退、溜班,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应向保安队长说明情况,经同意并有人替班后可离开。

⑤做好与其他执勤点的配合工作。

(5)流动巡逻执勤人员职责

①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对重点部位至少每1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逻记录。

②巡逻过程中对异常情况及可疑人员应询问查清,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水电安全隐患、事故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③巡查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院区的井盖、花、草、树木等。

④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⑤对出入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⑥做到及时发现并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或保护好发生在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维护院内秩序。

⑦把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相关部门处置。

(6)人员要求:

①服务人员不少于41人,其中男性(除保安人员)55岁以下;女性50岁以下。

②服务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人、物业主管1人,工程部3人(3位男性,2名水电工+泥工)、会务3人(女性)、绿化2人(男性)、保洁13人(主楼4位女性;地下车库1位男性;人境大厅和警体馆2人;人境治安楼、执法办案区2位女性、1位男性;刑侦楼1人;外围2人,其中至少1位男性)、保安人员18人(含保安主管一名)。

③保安人员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保安主管除外),保安人员中的退役军人不得低于总保安人员的三分之一,保安人员要求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身体健康,必须持证上岗(身份证、保安员证、健康证,中标后外地人口需提供居住证)。

④所有员工持证上岗,所持证件分一人一证和岗位证件。一人一证外指身份证、健康证(外业人员还需居住证),所有员工均需持一人一证。特殊岗位人员除持一人一证外,还需持有特殊岗位相对应的技术类证件,园艺、园林绿化类证书,且必须固定有2人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协助开展消防工作。

⑤服务人员要求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改革开放,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具有责任心和正义感,现实表现良好以上。树立“用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守信誉,优质高效地服务于甲方。

⑥服务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服务人员服装按甲方要求配置,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⑦乙方进场后,人员配置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岗位人员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总人数标准。

⑧乙方进场后需设置详细的员工奖惩制度。

9、重要岗位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①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的物业管理类证书;

④应急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⑤有三年及以上行政机关物业服务经验;

(2)物业主管要求

①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的物业管理类证书。物业主管负责员工培训、工作安排及工作考核,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协调工作关系,就物业项目管理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保安主管要求

①40岁以下;

②退役军人;

③具有保安员证书;

2.4金额明细

*******.06元/三年,具体明细详见《报价文件》。合同期满,则本协议终止。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项目经理

3年

*****

******

1人

2

物业主管

3年

*****

******

1人

3

保安主管

3年

*****.28

******.84

1人

4

工程部人员

3年

*****

******

3人

5

会务人员

3年

*****

******

3人

6

绿化人员

3年

*****

******

2人

7

保洁人员

3年

******

******

13人

8

保安人员

3年

******.76

*******.28

17人

9

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3年

6000

*****

10

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

3年

2000

6000

11

绿化养护服务

3年

1800

5400

12

公共设施维护服务

3年

3000

9000

13

会议、会务、文化布置服务

3年

500

1500

14

社保

3年

******

*******

15

服装

3年

1200

3600

16

培训

3年

500

1500

17

管理

3年

5000

*****

18

税费

3年

******.98

362228.94

合计报价

2133126.02元/年

三年合计报价

*******.06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9-01 —— 2026-08-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公安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合同约定方式履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328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考核,按季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328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考核,按季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328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考核,按季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328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考核,按季支付。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328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考核,按季支付。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328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考核,按季支付。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328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考核,按季支付。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328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考核,按季支付。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328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考核,按季支付。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328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考核,按季支付。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328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考核,按季支付。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3281.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按月考核,按季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6601015480000179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履行款项支付义务;

6.2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进行监督,并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结算与服务款项支付相挂钩。

6.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提供满足合同以及甲方要求的人员入场提供服务。

6.4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正常管理程序,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解除。

6.5委托管理楼宇内的设施,每年被盗率不得超过千分之一,超过此比率的,由乙方按实际价值全额赔偿。委托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6.6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达不到使用功能,直接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6.7乙方人员入场应进行安全培训及教育,由于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财物受到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原因,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6.8乙方提供的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物业服务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湘人社规【2022】6号文件中的最低工资标准1930元/月,并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其中保安人员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湘保发【2021】8号文中的最低工资标准4058.44元/月;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同时购买意外伤害险,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乙方人员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乙方人员与乙方产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因此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9乙方保证岗位人员尽量稳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换人。经甲方同意方可调整人员,调整后的人员必须满足合同及甲方要求。

6.10乙方入场前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乙方所有员工在进场前必须签订书面保密承诺书,并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保密制度、规程,如有工作人员违反,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6.11乙方及其在岗服务人员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12乙方及其在岗服务人员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发生失泄密事件的、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13乙方应当亲自履行本合同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本合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至第三方。

6.14若甲方有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乙方在每年提供人力支持100人次。100人次以外的按200元/人次计算。相关费用经甲方核对确认后与物业服务费用同时支付。

6.15合同期满,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以及甲方的设备设施。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需求服务人员的数量入场提供服务,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预估总金额万分之四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五天,导致甲方项目无法正常运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有权不支付上述费用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预估总金额3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7.5乙方履行合同其他义务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按【1000 】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拒绝整改或无法整改或逾期整改或逾期完成合同义务达【 3 】次以上或服务不达标达【 3 】次以上或合同年度内考评分累计三个月低于80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应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已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原路退回,且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预估总金额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补足。

7.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违约的,乙方除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甲方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保全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保函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支付时间:次月10日前由甲方监管小组对乙方进行上月考核,第二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汇总前三个月考核结果,乙方再根据考核结果出具正式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于当月15日前支付上季度应付服务费给乙方,如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2考核:以月评分方式实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得分95分(含以上),对应的服务费百分比为当月应支付费用的100%,分数95分以下—85分(含85分)的,对应的服务费百分比为当月应支付费用的95%;分数85分以下—80分(含80分)的,对应的服务费百分比为当月应支付费用的85%;分数80分以下,对应的服务费百分比为当月应支付费用的60%;合同年度内考评分累计三个月低于80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3合同载明的地址、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系接收文件、函告、通知、法律文件以及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裁定书、开庭通知、举证通知等)的合法途径,一方向上述地址、联系方式送达,专人送达的,签收之日为送达日,邮寄送达的,邮寄三日后即视为送达(非通知方原因导致的拒收、拒签、退件、第三方代收均视为送达);一方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不发生地址、联系方式变更的法律后果。

11.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附件:

附件1《考核标准》

附件2《保密协议》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796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498号202房
法定代表人: 刘广 法定代表人: 姚玉成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张红日
电话: 0731-84015011 电话: 0731-85623051
传真: 0731-84015011 传真: 0731-85623051

附件列表
  1.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docx
  2. 报价文件.docx
  3. 附件1,:长沙县公安局机关院落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月考核表(物业正式合同).doc
  4. 情况说明.pdf
  5. 附件2、保密责任书.docx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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