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律服务采购年度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律服务采购年度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法律服务采购(2024-2026年度)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18号附19号 下浮:14.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 1、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管理、行政许可、日常业务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法律意见或建议。 2、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中所涉及的重大法律事务进行专题法律论证,提出建议,发表律师意见。 3、参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大决策的研究论证,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中所涉及的各类重大合同、法律文书、政府信息公开回复进行审查修改,或合法性论证,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拍卖公告、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回复。 5、协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处理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的相关法律事务。 6、协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土地违法案件,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提供法律意见。 7、对重大行政执法及其他行政行为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对策、风险补救措施,协助建立重大事项的法律风险防范应急制度。 8、参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疑难信访案件、涉地领域的社会公共事件、突发事件研究讨论,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9、协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进行法律培训,培训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10、列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11、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协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处理实施行政许可、土地登记、矿产资源等业务管理中的相关法律事务。 12、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涉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的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和咨询,就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13、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协调法律事务。 14、办理或参与其他法律事务。 为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供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法律服务,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提供诉讼、行政复议代理应诉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其他法律事务服务等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服务方式:1、常规服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通知受聘顾问律师提供现场或远程法律服务。对于非紧急法律事务,最迟在2日内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对于紧急法律事务,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办理完成。2、参会服务 :对于重大、疑难涉法事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处(室)可通知律师参会研究,若会议召开时间为晚上或者节假日的,顾问律师应按会议通知要求参会。3、★值班服务:按照采购人确定的值班顺序,每个工作日供应商在律师服务团队中选取2名律师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值班,值班律师负责办理值班期间接收的法律事务,直至该项事务完结。 服务机构、服务团队要求:1、★服务机构:供应商应在成都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或承诺成交后在成都市设立常驻服务机构。2、★服务团队执业律师人数:供应商必须组织固定的法律服务团队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团队由12名执业律师组成,其中:1名项目负责律师,3名主办律师,8名协办律师。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执业律师应满足以下要求:3.1忠于宪法、守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行政法专长,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实践经验。3.2★遵守工作保密要求。3.3★不具有法律法规政策(含党内法规政策)规定的限制从业情形。3.4★未受过刑事处罚,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4、★对于更换服务团队成员的相关要求 项目负责律师和其他成员需要更换时,供应商应指派有相同资质和经验的律师,并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采购人认为所指派律师不能胜任工作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更换,如供应商不予更换,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5、★供应商在本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委派至本项目的律师服务团队成员,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应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等《磋商文件》中“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2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履约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且应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等磋商文件约定的考核标准和方法。 2,7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欢、李宏、佘明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6.0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510*****210*********[2023]*****

监督投诉单位:成都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2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69号

联系方式:佘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9栋1单元20层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28-********转9转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转9转135

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标签: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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