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电子卷宗应用配套服务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2
年度电子卷宗应用配套服务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2
采购包1(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废标理由:浙江档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技术评审的基本服务要求中,缺少1.4.1需要提供的承诺函。 广西讯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技术评审的基本服务要求中,1.4.1所需提供的社保与档案证书人员不符、缺少承诺函。 苏州快信通档案服务有限公司,在技术评审的基本服务要求中,缺少1.4.1需要提供的承诺函。
采购包2(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废标理由:广西讯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技术评审的基本服务要求中,1.4人员配备要求中承诺函不齐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依法废标。
采购包1(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采购包2(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采购人代表: | 黄宏睿 |
评审专家: | 赵慧真 、 陈建辉 、 黄春才 、 庄玉双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应依据下列代理服务收 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收取比例:1.5%,100-500:0.8%,500-1000:0.45%。 2.2 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3 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②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③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④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宝洲支行 户名:福建省高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35*****040******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由各个采购包的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数据加工处理服务:0万元
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2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0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省高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秀街道宝洲街万达写字楼B座702室
联系方式:0595-********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595-********
福建省高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标签: 电子卷宗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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