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公里大别山风景道规划建设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800公里大别山风景道规划建设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成交公示信息&nbsp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230904-3

二、项目名称:800公里大别山风景道规划建设项目(第三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669号

中标金额:玖拾叁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800公里大别山风景道规划建设项目(第三包)

服务范围:涉及六安市全境,辖金安、裕安、叶集3个区,以及霍邱、金寨、霍山、舒城4个县,80个乡镇、48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智慧导览系统开发与维护工作。

服务要求:开发建设800公里大别山风景道电子智慧导览系统,实现800公里大别山风景道沿线文旅资源、项目、产品、业态等全域化、全景化、全信息化展示,并具备适老化、自驾导览、双语(汉英)功能、文旅资源自动推送等服务功能。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 日历天内完成,提供 3 年免费运维服务。 服务标准: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陆静、涂福磊、许华斌、吴年祥、荣先丙、张光勇、张孝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60%计取。收费金额为:83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87.38 。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六安市行政中心7号楼4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鑫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佛子岭路辰龙欢乐颂 18 楼东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华东

电 话:0564-*******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采购文件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230904-3

二、项目名称:800公里大别山风景道规划建设项目(第三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669号

中标金额:玖拾叁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800公里大别山风景道规划建设项目(第三包)

服务范围:涉及六安市全境,辖金安、裕安、叶集3个区,以及霍邱、金寨、霍山、舒城4个县,80个乡镇、48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智慧导览系统开发与维护工作。

服务要求:开发建设800公里大别山风景道电子智慧导览系统,实现800公里大别山风景道沿线文旅资源、项目、产品、业态等全域化、全景化、全信息化展示,并具备适老化、自驾导览、双语(汉英)功能、文旅资源自动推送等服务功能。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 日历天内完成,提供 3 年免费运维服务。 服务标准: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陆静、涂福磊、许华斌、吴年祥、荣先丙、张光勇、张孝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60%计取。收费金额为:83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87.38 。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六安市行政中心7号楼4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鑫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佛子岭路辰龙欢乐颂 18 楼东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华东

电 话:0564-*******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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