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关于抚州市临川区第五小学校园扩建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的公示

临川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关于抚州市临川区第五小学校园扩建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抚州市临川区第五小学校园扩建项目地块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抚州市临川区第五小学委托江西京华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抚州市临川区第五小学校园扩建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抚州市临川区第五小学校园扩建项目地块

2.项目地址:抚州市临川区第五小学校园扩建项目地块位于临川区上顿渡镇见贤路东侧、金山大道南侧,总用地面积约4673.7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8′1.33″,北纬27°55′58.76″。

3.基本情况:抚州市临川区第五小学校园扩建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约4673.7m2。通过收集委托单位提供的地块相关资料、走访地块附近居民了解相关情况,地块原为当地的空闲地,截止现场调查日期2023年8月,地块依然为空闲地。历史上无污染情况,地块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小学用地A33。

二、调查方案

1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赣环土壤〔*****号等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抚州市临川区第五小学校园扩建项目地块设置了4个土壤表层样采样点位。

2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镉、汞、砷、铅、铬、铜、镍、TVOC。

三、调查结论

江西京华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地块信息收集、地块历史生产情况调查、现场踏勘、现场土壤样品采集、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等工作,编制抚州市临川区第五小学校园扩建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专家审查。

初步调查总体结论:抚州市临川区第五小学校园扩建项目地块各土壤监测点均满足土壤国家标准GB*****-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地块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对抚州市临川区第五小学校园扩建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5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抚州市临川生态环境局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抚州市临川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临川区上顿渡建设东路403号临川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17

邮 箱:**********@163.com

抚州市临川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8日


来源: 临川生态环境局

标签: 校园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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