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托口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疏浚砂综合利用方案编制项目合同公告
洪江市托口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疏浚砂综合利用方案编制项目合同公告
洪江市托口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疏浚砂综合利用方案编制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8日
洪江市托口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疏浚砂综合利用方案编制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8日
采购人(全称):洪江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三禹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洪江市托口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疏浚砂综合利用方案编制项目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市托口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疏浚砂综合利用方案编制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黔财采计[2023]152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叁拾玖万玖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湖南三禹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洪江市托口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疏浚砂综合利用方案编制项目 | 否 | / | / | 1 | 项 | ******.00元 | ******.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详见附件
4.1 乙方提交洪江市托口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疏浚砂综合利用方案报告及 图纸经怀化市水利局审查通过并向甲方提供最终成果后,甲方依据资金到位情况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甲方完成向财政申请的资金拨付手续即视为按期支付)。
4.2 支付费用前,甲方在收到发票并审核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和发票资料合格无误后,按本合同约定进度支付乙方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洪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法人或其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27日
甲方:(公章)洪江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乙方:(公章)湖南三禹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程利文 | 法定代表人:陈雪林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洪江市黔城镇雪峰大道 | 地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雨花支行 | |
九、合同主体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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