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木头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一期项目-3分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防城港木头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一期项目-3分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防城港木头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一期)项目-3分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防城港木头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一期)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标段(包)名称 | 防城港木头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一期)项目-3分标 | 标段(包)编号 | |||||
招标人 |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清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建设规模:防城港木头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一期)项目-受损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对黄竹塘段支沟、丹竹江段支沟、枫木坪段支沟等3条水生态受损村屯支沟进行生态修复,全长3.8千米,底泥清理*****立方米,建设护岸修复7785.5米,植物修复种植面积*****.6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27日 | 开标地点 |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2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04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嘉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嘉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
投标总价 | ********.47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肖毅(注册专业以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2910;身份证号:4525******023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马君兰(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身份证号:4525******746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中国-东盟(玉林)绿色创意印刷项目(一期)道路工程(1号路、2号路);2、九洲江文车桥至山角桥段干流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丰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97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付珍(注册专业以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7603;身份证号:4501******158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钰莹(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身份证号:4504******386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宜州市金瀚宇物流中心北(村园一、二队)安置区区间道路工程。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容梦燕(注册专业以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2997;身份证号:4507******332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姚嘉琪(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3)*******;身份证号:4306******153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柳城县工业区河西片区三期道路工程;2、柳江新城区南五路项目一期A路段。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翔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4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未通过响应性评审。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 (http://www.fcgzbzj.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fcg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防城港市防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0-*******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 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标签: 水源地保护工 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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