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固镇县投资大厦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固镇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固镇县投资大厦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固镇县投资大厦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N2023-C4-8645
二、项目名称:固镇县投资大厦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上海麟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香大路948号3-405C座
3.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固镇县投资大厦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计划对固镇县投资大厦建筑内消耗电的用能设备(空调、电梯、照明灯具、配电房、开水器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并建立智慧建筑综合能效管控平台和电能计量管理系统,通过管理提升及先进技术的运用,降低建筑的整体能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运营托管服务期8年(其中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范围内的所有改造内容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接受采购人验收并一次交验合格。),自节能改造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2年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人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不予续签。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约定的服务标准。 |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如有质疑,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具体方式详见磋商文件。
质疑必须是响应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响应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响应单位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邮箱:hxzx@ah-inter.com。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固镇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固镇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3楼
联系方式:孟主任 157*****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汉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固镇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西附楼
联系方式:138*****214、136*****4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主任(采购人)、朱光祖、顾建宇(代理机构)
标签: 投资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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