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川0107破7号成都市古奇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20川0107破7号成都市古奇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3日根据债权人深圳市荣盛昌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0)川0107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市古奇鞋业有限公司(下称“古奇鞋业”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2020)川0107破7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和四川维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成都市古奇鞋业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
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时,经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组织召开古奇鞋业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就《成都市古奇鞋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两轮表决。管理人根据债权人提交的表决票,对会议的出席情况及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债权人共44人,其中有表决权债权人为38人,占有表决权债权人的比例为100%,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220,497,320.20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
二、投票表决结果
(一)《成都市古奇鞋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第一轮投票表决结果
参与本轮表决的有表决权债权人36人,同意本表决事项债权人数22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61.11%;同意表决事项的债权金额为38,737,015.3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7.57%。该事项表决未通过。
(二)《成都市古奇鞋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第二轮投票表决结果
参与本轮表决的有表决权债权人38人,同意本表决事项债权人数22人,同意人数占参与表决人数的57.89%;同意表决事项的债权金额为35,912,497.5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6.29%。该事项表决未通过。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成都市古奇鞋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未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市古奇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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