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扶持家庭农场发展遴选结果的公告

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扶持家庭农场发展遴选结果的公告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龙门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组织发动、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现确认龙门县麻榨镇均威家庭农场、龙门县山珍一号果笋生态农场、龙门县龙华镇冠茂兰花家庭种植农场3家主体为龙门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实施主体。

  特此公告。

  龙门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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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家庭农场 提升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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