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明珠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社康社戒及毒品检测设备设施购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明珠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社康社戒及毒品检测设备设施购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明珠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社康社戒及毒品检测设备设施购买项目(招标编号:GN2023-06-8422),定于2023年12月27日15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01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三康商贸有限公司

报价:******

02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恒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明珠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标签: 毒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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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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