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启动锅炉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启动锅炉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公示内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启动锅炉改造项目(招标编号:0724-2324N*******)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的中标人详见后续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主)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成)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川锅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报价(万元) | 3650.****** | 3696.****** |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1)在签订合同后20天内提供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文件资料给设计院和招标人。 (2)全部设备设施应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交付到货。 (3)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性能试验等全部工作,具备投运条件。 (4)设备质保期为设备到货后18个月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竣工验收审批完成日期为准)之日起12个月,以先到为准。 (5)工程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以竣工验收审批完成日期为准)之日起12个月。) | 按招标文件要求 ((1)在签订合同后20天内提供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文件资料给设计院和招标人。 (2)全部设备设施应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交付到货。 (3)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性能试验等全部工作,具备投运条件。 (4)设备质保期为设备到货后18个月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竣工验收审批完成日期为准)之日起12个月,以先到为准。 (5)工程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以竣工验收审批完成日期为准)之日起12个月。) | / |
资质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 | / | /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 | / | / |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首先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止时间前送达以下招标人指定的异议受理人。超过公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二、公示时间
从2023年12月29日18:30时至2024年1月3日00:00时止。
三、异议及投诉受理人
(一)异议受理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监审部)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903室
电话:020-********
传真:020-********
联系人:郭女士
(二)招投标监督部门: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大道中300号
联系电话:0752-*******
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石化大道中300号
联系人: 温工
联系电话:0752-*******
五、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联系人:董先生/胡先生
传真:020-********
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标签: 启动锅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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