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永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十三次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恩施永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十三次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应答人:
恩施永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十三次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项目编号: ES23F213)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分标名称 | 包名称 | 推荐成交候选人 |
财务及税务咨询服务 | 包1永扬建设公司财务及税务咨询服务 | 湖北金添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
财务及税务咨询服务 | 包2永扬实业公司财务决算会计服务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广告视频传媒服务 | 包1永扬建设公司视频传媒服务 | 流标 |
广告视频传媒服务 | 包2永扬建设公司视频传媒服务 | 湖北云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1超重载越限台区综合治理劳务分包 | 湖北升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2高故障台区综合治理劳务分包 | 湖北升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3交投逸晴湾二期配电工程劳务分包 | 湖北升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4老旧柱上断路器改造劳务分包 | 湖北升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5官舞一回高耗能配变治理劳务分包 | 湖北升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6高月一回高耗能配变治理劳务分包 | 湖北升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7联络线路双向计量改造劳务分包 | 湖北升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8变电集控站配套系统改造劳务 | 武汉华信捷通科技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9恩旗线地线锈蚀治理劳务分包 | 湖北升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10恩曲牵线地线锈蚀治理劳务分包 | 湖北升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11建桑一回地线锈蚀治理劳务分包 | 湖北升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12白江线护坡治理运维劳务分包一 | 湖北恩施恒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13白江线护坡治理运维劳务分包二 | 湖北升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14白江线通道大棚治理劳务分包 | 湖北恩施恒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15白浙线通道大棚治理劳务分包 | 湖北升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16建苏线巡视零星维护劳务分包一 | 湖北恩施恒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17建苏线巡视零星维护劳务分包二 | 湖北恩施恒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18金塘线巡视零星维护劳务分包一 | 湖北恩施恒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19金塘线巡视零星维护劳务分包二 | 湖北恩施恒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20颐锦天城二期配电劳务分包 | 湖北升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21卓尔小区配电工程劳务分包 | 湖北升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22神石110kV线路专业分包一 | 恩施杰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23神石线19至38号专业分包 | 恩施杰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24神石线劳务分包 | 恩施杰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25恩施公司变电设备监控系统建设 | 武汉华信捷通科技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26恩施公司变电检修基地维护 | 山东迅康电气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27高乐山变电站一键顺控功能升级 | 山东迅康电气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28旧司变电站隔离开关完善化大修 | 山东迅康电气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29旗峰坝安全稳定控制系统施工 | 流标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30恩施公司变电设备监控系统建设 | 武汉华信捷通科技有限公司 |
施工分包服务 | 包31旗峰坝变电站改造施工专业分包 | 恩施协同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718-*******
联系邮箱: esyysyzb@163.com
2023年12月29日
标签: 第十三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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