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关于承揽项目玻璃窗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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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关于承揽项目玻璃窗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NCTFFW20230088)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
中标人:南充大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7.41772万元
二、其他:
项目名称: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关于承搅项目玻璃窗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CTFFW20230088
中选人
单位名称:南充大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参选报价:含税总价274,177.20,增值税税率13%,中选份额100%。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评选情况:本项目2023年12月12日开始评选,评选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2名参选
人参与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
审。经评审,南充大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响应比选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示期: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5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
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参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
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
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商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
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
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邮箱地址:811624090qq.com
比选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
2024年1月2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委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中路57号电信新大楼804室
联系人:宗女士
电话:18990708692
电子邮件:81162409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益充分
签名)
oo t o r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承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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