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庆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复评
良庆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复评
良庆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复评)
项目名称 | 良庆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 | 项目编号 | |||||||
招标人 | 广西庆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广西庆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设计污水处理量共计约为120m3/d,污水管网长度共计约为9284米,建设内容包括排水管网工程,附属水工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工程等。 | ||||||||
复评时间 | 2023年12月29日10时00分 | 复评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5日 | ||||||
预中标人 | 桂润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润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54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如爱(注册编号:桂245*****8668;身份证号:4501**********3915) | ||||||||
专职安全员 | 黄现鹏[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身份证号:4521**********423X] 黄文基[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身份证号:4507**********091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1、容县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污水处理厂工程 2、南宁市横县平朗镇、马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3、合山市管网修复和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PPP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二、奖项:无 三、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要求,暂停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和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84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罗文聪(注册编号:桂245*****6844;身份证号:4521**********3639) | ||||||||
专职安全员 | 李家彬[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身份证号:4509**********401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1、横县香稻溪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2、青环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压力管工程 3、黑臭水体上游管涵清捞专项工程 二、奖项:无 三、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要求,暂停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和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宏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35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曾得敏(注册编号:桂245*****1062;身份证号:4501**********0014) | ||||||||
专职安全员 | 王太瑛[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身份证号:4501**********3319] 李环华[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身份证号:4507**********902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1、灵山县城雨污水整治工程(一期)——广场-污水处理厂 二、奖项:无 三、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要求,暂停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和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 |
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单位 1 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标签: 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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