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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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212-4012-04-01-624518
投资项目名称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大洲片区
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资金来源构成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06-09 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 57396.73㎡,总建筑面积248730.19㎡,共由7栋塔楼、1栋公寓和二层地下室组成,其中6#7#8#楼为装配式。1#2#面积为:29899.99 ㎡,3#5#面积为:15178.16㎡,4#面积为15982.13㎡,6#7#8#楼为装配式,6#面积为15309.08㎡,7#栋面积为30258.9㎡,8#面积为 18610.62㎡。06-10地块总用地面积:5278.95㎡性质为幼儿园用地。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
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
工期(交货期)工期暂定为36个月(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截止至工程完工移交、保修期责任解除止)。
最高投标限价637.31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
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其中:(1)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2)总监代表1人,须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4.其他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
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发布公告媒介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人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惠东县平山建设路86号
招标人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52-882631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惠东县平山黄排阳光路B1栋17-20号5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752-8866998
招标监督机构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52-889130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7日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惠东县平山建设路 86 号联系人:钟先生电话:0752-88263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东县平山黄排阳光路 B1 栋 17-20 号5楼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752-8866998
1.1.3交易平台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象棋路66号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山水豪庭1楼)电话:0752-8891101
1.1.4项目名称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1.1.5建设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大洲片区
1.1.6建设规模本项目06-09 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57396.73㎡,总建筑面积248730.19㎡,共由7栋塔楼、1栋公寓和二层地下室组成,其中6#7#8#楼为装配式。1#2#面积为:29899.99㎡,3#5#面积为:15178.16㎡,4#面积为15982.13㎡,6#7#8#楼为装配式,6#面积为15309.08㎡,7#栋面积为30258.9㎡,8#面积为 18610.62 ㎡。06-10 地块总用地面积:5278.95 ㎡性质为幼儿园用地。
1.1.7建设工期工期暂定为36个月(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截止至工程完工移交、保修期责任解除止)。
1.1.8建设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 148614.45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 82231.45 万元,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37.31 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和中标人报价下浮率及不超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作为监理结算价的计费依据。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
1.3.2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为36个月(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
1.3.3质量标准合格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 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其中:1.1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1.2总监代表1 人,须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 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4. 其 他 要 求 : 在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 主 体 以 及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 根据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地点,由各投标人自行组织对本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投标人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索赔。□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形式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求。未采用匿名方式提交作无效投标处理。
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为准。2.投标人未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 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询疑所提交的询疑资料未按匿名方式提交、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现有任何可识别标记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监理费用:(1)本工程监理费计算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投标人以下浮率形式报价,下浮率范围为大于0.00%(不含0.00%),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具体报价下浮率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及自身情况填报。(2)监理收费中标价(即合同价)=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1-中标下浮率)。(注:根据惠东县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公用集团会决函[2023]15 号),该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37.31万元);(3)本合同监理费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的一切费用、保险和税金。监理人现场人员办公费和生活费用由监理人负责(已包括在本工程监理费中)。2、监理费用支付:本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监理费拨付,具体为:(1)签订合同且进场后,支付监理费合同价的15%作为预付款;(2)工程形象进度完成3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20%;(3)工程形象进度完成5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35%;(4)工程形象进度完成7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50%;(5)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100%经过财政审核监理费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80%;(6)待工程结算完成审查核定后,委托人支付至经过财政审核的监理费结算审定价(结算审定价最终不超最高限价)的97%;剩余3%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在一年内支付。以上具体在监理合同中约定。
1.12.3偏差☑ 不允许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 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求。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发送澄清说明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3.2.3报价方式□ 监理服务费报价☑ 监理服务费下浮率报价投标人以下浮率形式报价,下浮率范围为大于 0.00%(不含0.00%),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不在此范围内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3.2.4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37.31万元。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根据下浮率报价计算投标总报价金额(报价金额最多保留 2 位小数,第3 位四舍五入),两者应一致(因四舍五入导致的数据细微差别除外)。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若投标人所投下浮率报价大于20.00%(不含 20.00%),投标人应对其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说明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说明其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3.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按本工程监理概算费用2%计算,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2、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要求。财务状况只作为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评分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及证明文件无要求。项目业绩只作为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评分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无要求。项目业绩只作为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评分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1)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要求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和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1)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 号)与《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3〕54号)的规定执行。如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2)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由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确认后(无需先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及标注正副本)按规定加盖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后再上传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 CA 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 V2.0 ) 》 或 《 翔 晟 电 子 签 名 ( 签 章 ) 操 作 指 南(V2.0)》。(3)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扉页中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即可,除此之外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中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无需再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指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私人印章)。(4)须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在该页有签章和签名即可,未加盖在指定位置的也视为有效。(5)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6)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7.3(2)投标文件相关事项1.电子投标文件:由四部分组成,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和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为 PDF 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为 doc 格式或 docx 格式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标注“正本”或副本,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上传或上传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2.书面投标文件:由三部分组成,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和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1)在投标时只需递交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准。书面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均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文 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所呈现的二维码须与系统内电子版的保持一致),打印后在首页右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2)中标人须在定标结果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打印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一式两套,均注明“正本”,并装订成册, 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 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书面投标文件所呈现的二维码须与系统内电子版的保持一致)。3.电子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的相关要求:(1)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文本格式为 doc 或docx文件(无需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投标人在编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时,将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扉页截图放在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封面的后面。(2)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及要求,投标人在编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需制作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即“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为 doc 或 docx 文件),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应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可屏蔽的内容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外,其余内容应当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网上公示用途,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公示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4.特别提示:按照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工作指引,投标人投标文件取消所有网址超链接。
3.7.4装订要求装订成册无活页,投标文件内容过多的可分册装订。
4.1.1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含正副本)应密封包装,全部投标文件需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需密封完好,密封处有至少一处满足盖章及签字要求,即当符合密封要求)。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4.1.3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要求需要递交原件的资料: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对商务评审涉及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核查的要求。证书证件资料原件递交规定:具体列明目录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原件资料无须密封),由投标人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收取,评标结束后立即通知投标人退还相关证书证件资料原件。
4.2.1投标文件的提交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2.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的开标时间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必须是投标人的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递交。
4.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的其他规定☑ 无□ 有: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开标地点: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各投标人的交易员,投标人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不予进场),投标人不派交易员参加开标会的,视作同意开标结果。非交易员不得入场。
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开标时,由投标人交易员分别检查各自投标文件有无提前开启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当众拆封。2.投标文件开启:按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的开标时间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三方解密后,在招标人(招标代理)、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投标人(如有)的见证下开启电子投标文件。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其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不存在提前解密以及开启情况。3.开标顺序: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一览表列明的投标人顺序。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专家费由招标人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专家支付。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7.1.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构成:5人,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4名和招标人法定代表人1名组成。定标委员会确定方式: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中随机抽取。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7.1.2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规则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7.2.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及要求,投标人在编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需制作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即“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为doc 或 docx 文件),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应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可屏蔽的内容外,其余内容应当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网上公示用途,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公示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3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公示媒介: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保险或转账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监理合同价的5%□ 不要求
7.5.1签订合同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1)建筑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2)监理员4人,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其中,上述要求的人员,投标人不需要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填报,只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承诺,并在签订监理合同时,按上述的专业和人数要求加以明确。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根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1]28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只需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评标专家对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项目评审具体工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诚信参与投标,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后,一律视为不诚信行为,列入实施联合惩戒:(1)证件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2)拟派总监代表同时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有在建项目;(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4)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况;(5)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存在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2其他事项特别提示:1、本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落款处的日期填写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日期的任一日期均可。2、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及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10.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金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陆佰元整¥3.56万元。按代理合同约定在完成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发出中标公告后,由中标人支付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东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分理处银行账号:80020000014811696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并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专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签字盖章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1)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其他要求没有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 3.1.2 项规定的情形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总监代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
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监理大纲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一、商务部分1.资信业绩部分:20分;2.投标报价:40分。二、技术部分监理大纲部分:4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报价评分以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为依据,将全部有效投标人报价去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标家数小于或等于 3 家时,则直接取所有有效标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637.31万元)×(1-投标报价下浮率),下同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δδ=1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0分)类似项目监理业绩(6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工程项目建筑规模170000平方米(含170000平方米)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工程项目建筑规模80000-170000平方米(含80000平方米,不含170000平方米)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监理合同(关键页),面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许可信息栏网页查询截图标注的为准、时间以监理合同(关键页)为准;提供原件核对(证明材料可通过网络查询的除外,但需提供网页查询的信息截图),否则不得分。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5分)1、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建筑规模170000平方米(含170000平方米)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建筑规模达到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注:提供职称证、相关证明文件和监理合同(关键页)(面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许可信息栏网页查询截图标注的为准、时间以监理合同(关键页)为准)、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截图和开标前近3个月(其中1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凭证或劳动合同;评审时须提供原件核对(证明材料可通过网络查询的除外,但需提供网页查询的信息截图),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能力(3分)拟派驻的监理员具有安全监理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小项最高得2分;投标人拟增派本项目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
的,得 1分。注: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和开标前近3个月(其中1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凭证或劳动合同扫描件及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的网页截图扫描件,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评审时须提供原件核对(证明材料可通过网络查询的除外,但需提供网页查询的信息截图),否则不得分。
管理体系认证(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3分,每缺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注:(1)证书有效期是指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之日或超过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的证书仍然有效;(2)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相关资料可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查询路径,或者提供原件核查(网页截图除外),否则不得分。
企业荣誉(3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表彰的优质工程监理企业或承接的项目获得过行政监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表彰的优秀工程监理项目奖项的,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3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计分,获奖证明材料需提供官方网站截图(或证书扫描件或红头文件),认定时间以公布获奖的通知时间(或获奖证书载明的日期)为准。若提供的相关资料可通过网络查询则需提供网页截图及网络查询路径或可供查询的二维码,否则提供原件核查(网上查询结果材料除外),不提供不得分。
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监理范围、监理内容(2分)对比各投标人对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的理解。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2分)对比各投标人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的理解。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2分)对比各投标人设置的监理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2分)对比各投标人提供对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5分)对比各投标人在制定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环保监理等措施,说明各项控制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切实可行和健全。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2分)对比各投标人提供对项目合同、信息管理的方法和措施,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2分)对比各投标人协调各相关单位方法明确,内容针对性,综合协调措施得力。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分)对比各投标人对关键部位等建立难度、重点,分析要求有针对性,解决办法切实可行。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2分)对比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控制措施、合理化建议的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施(1分)对比各投标人提出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施。优得1分,良得0.75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用工实名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保障监理措施(2分)对比各投标人用工实名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保障监理措施是否科学、系统,可操作性是否强,保障措施是否得力。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企业应急服务能力(13分)对投标人自中标到竣工验收以及保修期各关键节点的服务承诺、应急服务方案以及服务便利性进行评分。方案合理可行、应急响应快、服务能力强:优得13分,良得8分,一般得4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分)监理报价(40分)依据投标人报价的偏差率δ,计算报价得分:(1)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40-偏差率×2;(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40+偏差率×1;偏差率四舍五入后保留到百分号后两位小数,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备注:(1)商务投标文件涉及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上述电子商务投标文件需提供有效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网页截图则提供截图彩色图片或网页打印件)。(2)上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涉及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要求,若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无法通过网络查询的,则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核查(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除外)。(3)若投标人需递交上述“2.2.4(1)项评分标准”涉及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核查的资
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
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2监理服务期限
3质量标准合格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整
5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
6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7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序号监理报酬分项名称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金额(元)备注
1
2
3
4
5
…………
合计报价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网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等级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时间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等级证号
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用途备注
序号定标因素投标人情况证明资料所在页码备注
1投标总价(元)
2企业实力企业规模注册资本: 万元员工总人数: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资质等级提供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4专业技术人员规模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技工:
5近三年财务状况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6类似业绩情况(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2019年以来承接过类似业绩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7企业信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等)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如无不良记录的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8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总监理工程师类似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9服务便利性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便利性和对项目服务的承诺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1.总则 ............................................................................19
2.招标文件 ........................................................................22
3.投标文件 ........................................................................24
4.投标 ............................................................................28
5.开标 ............................................................................29
6.评标 ............................................................................30
7.合同授予 ........................................................................31
8.纪律和监督 ......................................................................32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4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35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35
二、评标、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42
1.评标方法 ........................................................................42
2.评审标准 ........................................................................42
3.评标程序 ........................................................................43
4.定标办法 ........................................................................45
5. 中标人须知 .....................................................................47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48
第一部分 协议书 ..................................................................49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52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62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69
一、监理要求 ......................................................................69
二、适用规范标准 ..................................................................70
三、成果文件要求 ..................................................................71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71
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72
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72
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7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3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7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8
三、授权委托书 ....................................................................79
四、投标保证金 ....................................................................80
五、监理报酬清单 ..................................................................81
六、资格审查资料 ..................................................................82
七、信用承诺书 ....................................................................90
八、其他资料 ......................................................................91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12-440112-04-01-624518
投资项目名称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资金来源
资格后审
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大洲片区
项目资本金和债
资金来源
务融资
构成
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
本项目 06-09 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 57396.73 ㎡,总建筑面积 248730.19
㎡,共由 7 栋塔楼、1 栋公寓和二层地下室组成,其中 6#7#8#楼为装配
式。1#2#面积为:29899.99 ㎡,3#5#面积为:15178.16 ㎡,4#面积为
15982.13 ㎡,6#7#8#楼为装配式,6#面积为 15309.08 ㎡,7#栋面积为
招标范围及规模
30258.9 ㎡,8#面积为 18610.62 ㎡。06-10 地块总用地面积:5278.95 ㎡
性质为幼儿园用地。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
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
村民安置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
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东县大洲片区
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
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
工期暂定为 36 个月(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截止至工程
完工移交、保修期责任解除止)。
637.31 万元

招标内容
工期(交货期)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
2

(包括但不限于
资质人员、业绩
等要求)
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
人资格的监理企业;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
专业配套,其中:
(1)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
专业为建筑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
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2)总监代表 1 人,须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
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
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
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
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
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
总监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
岗位人员。
4.其他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业绩要求
/
下载招标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的网
(http://zyjy.huizhou.gov.cn
络地址
/)
获取纸质
资格预审
/招标文
件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
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
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
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招标文件
的方式
3
招标文件开始时
详见《招标日程
招标文件

安排表》
截止时间
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
投标文件截止时
详见《招标日程
投标文件
标项目的指定模块。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

安排表》
递交方式
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
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完成电
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
安排表》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发布公告媒介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
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惠东县环大亚湾
招标人
新区建设有限公
联系地址
惠东县平山建设路 86 号

招标人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0752-882631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致诚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惠东县平山黄排阳光路 B1 栋 17-20 号 5 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0752-8866998
招标监督机构
其他依法应当载
明的内容
发布日期
惠东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2-8891303
/
2023 年 12 月 7 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招标人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3 交易平台
1.1.4 项目名称
名称: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惠东县平山建设路 86 号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2-8826312
名称:广东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东县平山黄排阳光路 B1 栋 17-20 号 5 楼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52-8866998
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象棋路 66 号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惠东分中心(山水豪庭 1 楼)
电话:0752-8891101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

1.1.5 建设地点
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大洲片区
本项目 06-09 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 57396.73 ㎡,总建筑面积
248730.19 ㎡,共由 7 栋塔楼、1 栋公寓和二层地下室组成,
其中 6#7#8#楼为装配式。1#2#面积为:29899.99 ㎡,3#5#面
1.1.6 建设规模
积为:15178.16 ㎡,4#面积为 15982.13 ㎡,6#7#8#楼为装配
1.1.7 建设工期
1.1.8
建设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工
程概算
式,6#面积为 15309.08 ㎡,7#栋面积为 30258.9 ㎡,8#面积
为 18610.62 ㎡。06-10 地块总用地面积:5278.95 ㎡性质为
幼儿园用地。
工期暂定为 36 个月(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
截止至工程完工移交、保修期责任解除止)。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 148614.45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
约 82231.45 万元,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37.31 万元。最
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和中标人报价下浮率及不超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作为监理结算价的计费依据。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二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
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
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
建设内容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
1.3.2 监理服务期限
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为 36 个月(具体工期以
1.3.3 质量标准
合格
施工工期为准)。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 合资质
或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
业;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其中:
1.1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建筑
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
过三个);
1.2 总监代表 1 人,须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 具有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自获得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
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时兼任其他工程);
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 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
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必须
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4. 其 他 要 求 : 在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失 信 主 体 以 及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不接受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由不超过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1.9.1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根据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地点,由各投标
人自行组织对本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
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
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
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
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投标人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
索赔。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不召开
1.10.1 投标预备会
□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
准。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形
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

平台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
求。未采用匿名方式提交作无效投标处理。
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为
准。
2.投标人未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
3 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向招标人提出询疑所提交的询疑资料未按匿名方式提交、出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现有任何可识别标记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监理费用:
(1)本工程监理费计算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
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
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 号 ) , 投 标 人 以 下 浮 率 形 式 报 价 , 下 浮 率 范 围 为 大 于
0.00%(不含 0.00%),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具体报价下浮率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及自身情况填报。
(2)监理收费中标价(即合同价)=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
(1-中标下浮率)。(注:根据惠东县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公用集团会决函[2023]15 号),
该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37.31 万元);
(3)本合同监理费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的一切
费用、保险和税金。监理人现场人员办公费和生活费用由监
理人负责(已包括在本工程监理费中)。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监理费用支付:
本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监理费拨付,具体为:
(1)签订合同且进场后,支付监理费合同价的 15%作为预付
款;
(2)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3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
价的 20%;
(3)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5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
价的 35%;
(4)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7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
价的 50%;
(5)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100%经过财政审核监理费后三十天
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 80%;
(6)待工程结算完成审查核定后,委托人支付至经过财政审
核的监理费结算审定价(结算审定价最终不超最高限价)的
97%;剩余 3%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在一年内支付。
以上具体在监理合同中约定。
1.12.3 偏差
☑ 不允许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
准。
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
平台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
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
求。
1.发送澄清说明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
准。
2.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
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
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
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
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
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监理服务费报价
☑ 监理服务费下浮率报价
3.2.3 报价方式
投标人以下浮率形式报价,下浮率范围为大于 0.00%(不含
0.00%),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不在此范围内
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 无
3.2.4 最高投标限价
☑ 有,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37.31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多保留 2 位小数,第 3 位四舍五入),两者应一致(因四舍
万元。
1、投标人根据下浮率报价计算投标总报价金额(报价金额最
五入导致的数据细微差别除外)。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若投标人所投下浮率报价大于 20.00%(不含 20.00%),
投标人应对其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若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说明或提供的证明材
料不能充分说明其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
决其投标。
3.3.1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60 日历天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 万元(按本工程监理概算费
用 2%计算,最多不超过 10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惠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
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
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
止时间 24 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
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
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
3.4.1 投标保证金
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
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 EFT 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
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
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
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
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
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2、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
司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
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
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
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
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
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
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要求。财务状况只作为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评
分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
3.5.3
3.5.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
无要求。项目业绩只作为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评
及证明文件
分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的
无要求。项目业绩只作为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评
证明文件
分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和第三册响应定
标因素投标文件:
(1)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根据《关于建设工
程 项 目 启 动 电 子 签 名 ( 签 章 ) 功 能 的 通 知 》 ( 惠 公 易 函
3.7.3
(1)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要求
〔2019〕37 号)与《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
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3〕54 号)的规定
执行。如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由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确认后(无需先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
人签名及标注正副本)按规定加盖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后再
上传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
【 办 事 指 南 】 → 《 广 东 CA 电 子 签 名 ( 签 章 ) 操 作 指 南
( V2.0 ) 》 或 《 翔 晟 电 子 签 名 ( 签 章 ) 操 作 指 南
(V2.0)》。
(3)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扉页中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即可,除此之外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中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的地方无需再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指法定
代表人的电子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私人印章)。
(4)须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在该页有签章和签
名即可,未加盖在指定位置的也视为有效。
(5)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
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
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
(6)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作否决投标处
理。
1.电子投标文件:由四部分组成,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
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和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为 PDF 文
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
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和总监
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第一册商务投标文
件(公示版)为 doc 格式或 docx 格式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标注“正本”或副本,在《招标日程安排
投标文件相关事项
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
需另行拷盘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上传或上传后系统解
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
2.书面投标文件:由三部分组成,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
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和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
(1)在投标时只需递交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一式
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
12
3.7.3
(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准。书面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
件为准。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均应为投
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文 件应当具
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
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
笔签名(或电子签名)。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所呈现
的二维码须与系统内电子版的保持一致),打印后在首页右
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
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2)中标人须在定标结果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打印第一
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一式两套,均注明
“正本”,并装订成册, 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
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第
一册商务投标文件、 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从惠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
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
章、电子签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书
面 投 标 文 件 所 呈 现 的 二 维 码 须 与 系 统 内 电 子 版 的 保 持 一
致)。
3.电子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的相关要求:
(1)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文本格式为 doc 或
docx 文件(无需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投标人在编制第一
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时,将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电子
签名和电子签章扉页截图放在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
版)封面的后面。
(2)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
定及要求,投标人在编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需制
作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即“中标候选人公示文
件”(为 doc 或 docx 文件),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
示版)应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
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可屏蔽的内容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外,其余内容应当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第一册商务
投标文件(公示版)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
投标文件网上公示用途,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公示版)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特别提示:
按照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工作指引,投标
人投标文件取消所有网址超链接。
3.7.4 装订要求
装订成册无活页,投标文件内容过多的可分册装订。
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含正副本)应密封包装,全部
投标文件需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
4.1.1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需密封完好,
密封处有至少一处满足盖章及签字要求,即当符合密封要
求)。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
4.1.3
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
要求
4.2.1 投标文件的提交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需要递交原件的资料: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对商务评审涉及提
供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核查的要求。
证书证件资料原件递交规定:具体列明目录清单(格式由投
标人自拟,原件资料无须密封),由投标人按《招标日程安
排表》确定的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收取,评标结束后立即
通知投标人退还相关证书证件资料原件。
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
模块。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
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完成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2.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
表》的开标时间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必须是投标人的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递交。
4.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的其他规
☑ 无

□ 有: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开标地点: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各投标人的交易
员,投标人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
不予进场),投标人不派交易员参加开标会的,视作同意开
标结果。非交易员不得入场。
1.密封情况检查:开标时,由投标人交易员分别检查各自投
标文件有无提前开启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对投标文件进行
当众拆封。
2.投标文件开启:按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的开标时
间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
5.2 开标程序
三方解密后,在招标人(招标代理)、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
投标人(如有)的见证下开启电子投标文件。未派代表出席
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其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不存在提
前解密以及开启情况。
3.开标顺序: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
易平台开标一览表列明的投标人顺序。
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产生。
专家费由招标人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
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专家支付。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定标委员会构成:5 人,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领导
小组人员 4 名和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1 名组成。
7.1.1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确定方式: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中随
机抽取。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1.2 定标方法
采用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规则
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及
要求,投标人在编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需制作第
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即“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
7.2.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为 doc 或 docx 文件),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
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
版)应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
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可屏蔽的内容外,
其余内容应当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第一册商务投标
文件(公示版)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文件网上公示用途,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公示版)的真
实性和准确性。
公示媒介: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3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4.1 履约保证金
7.5.1
签订合同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
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保险或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监理合同价的 5%
□ 不要求
(1)建筑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 4 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
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年及以上工程实
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
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
(2)监理员 4 人,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
训的人员。
其中,上述要求的人员,投标人不需要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填报,只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格
式进行承诺,并在签订监理合同时,按上述的专业和人数要
求加以明确。
□ 否
☑ 是,具体要求: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
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根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1]28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只需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
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评标专家对各投标人的
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进行项目评审具体工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诚信参与投标,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后,一律视为
不诚信行为,列入实施联合惩戒:
(1)证件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
(2)拟派总监代表同时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有在建项目;
(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
10.1
(4)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况;
(5)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存在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其他事项特别提示:
1、本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落款处的日期填写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
(网上报价)截止日期的任一日期均可。
10.2
2、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
78 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 PDF 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
测包括 IP 地址、MAC 地址及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
人存在 IP 地址、MAC 地址、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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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 PDF 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
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
指南】→《广东 CA 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 PDF 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
说明》。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金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陆佰元整¥3.56 万元。按代理合同约定在完成所
有招标代理工作,发出中标公告后,由中标人支付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10.3
开户名称:广东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分理处
银行账号:80020000014811696
18
二、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交易平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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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总监代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
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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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
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
正常进行。
21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
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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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
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
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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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
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容:
第一册 商务投标文件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目 录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信用承诺书;
(8)其他资料。
第二册 技术投标文件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目 录
(1)监理大纲。
第三册 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一、定标情况一览表
二、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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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5)
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
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
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
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
第 4.2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
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
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
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及手续费。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
25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
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按投标须知前附表 3.4.1 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
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或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
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
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
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网页截图)。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表。(不作资格要求)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证
明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
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不作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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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不作资格要求)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
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附
证明文件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如有);其他主要人员应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试
验检测仪器设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作资格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
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
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
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
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
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1)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 (2)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27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密封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1.2 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1.3 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1.4 未按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书面
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必
须由各投标人的交易员现场送达递交。
4.2.3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逾期提交的、未按规定提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
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视为无效投标。
4.2.5 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
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
可以修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修改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电
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否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3 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
将不被允许修改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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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
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
会的视作同意开标结果,非交易员不得入场。
投标人如需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前进入开标室,并将有效身份证
在身份阅读器进行签到确认。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员如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信息
不符,或身份证阅读器无法识别其身份证件的,不得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不参与开标会议
或投标人员在开标会议结束前离场,且未在开标会议过程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通过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共同完成三方解密,
查看投标保证金缴交情况和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数量。
(5)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
(6)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
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期
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投标人不派交易员参加开标会的,视作同意开标结果。
(9)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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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异
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
5.4 在网络确保通畅的情况下,开标过程发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解
密时应做如下处理:
5.4.1 招标人重新读取投标文件并解密;
5.4.2 招标人重新启动操作电脑,并重新读取投标文件并解密;
5.4.3 招标人申请重新启动电子交易系统服务器,并重新读取投标文件并解密;
5.4.4 经按上述步骤操作后仍无法解密的,则视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
按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处理,不能参与当次项目后续开评标工作。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
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
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
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30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定量评审即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三章“评标、
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有效投标人不足 3
个时需要重新组织招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数字(除字母
外)大小排序。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 定标委员会构成:5 人,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4 名和招标
人法定代表人 1 名组成。
定标委员会确定方式: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
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中随机抽取。
7.1.2 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定标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如中
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
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2 定标结果公示
7.2.1 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具体按《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
定》、《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执行。
7.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
间提出;逾期异议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投标人无异议,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后
31
果。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定标结果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发
布中标结果公告。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负责完成相关
确认手续。中标人通过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
7.4.1 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
条款”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
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
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以及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
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
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32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以及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
评标、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
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
行评标、定标。
8.4 对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以及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
标活动中,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
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
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定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
33
当按照投标须知第 2.2 款、第 5.3 款和第 7.2.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
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8.5.3 未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进行投诉或逾期投诉的均
无效,相关监督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8.5.4 在监督部门作出结论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
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并按评审得分由
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以监理
1
评标方法
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
照评审专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数字(除
字母外)大小排序。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符 合 第 二 章 “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第 3.7.3
(1)项规定
投标人名称
签字盖章要求
形式评审标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1.1

备选投标方案
其他要求
营业执照
资格评审标
资质要求
2.1.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
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没有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 3.1.2 项规定的
情形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35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
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投标内容
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
投标有效期
响应性评审
2.1.3
标准
投标保证金
权利义务
监理大纲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
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
和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一、商务部分
1.资信业绩部分:20 分;
2.投标报价:40 分。
二、技术部分
监理大纲部分:40 分。
投标报价评分以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为依据,
将全部有效投标人报价去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
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标家数小于或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等于 3 家时,则直接取所有有效标的算术平均值为
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637.31 万元)
×(1-投标报价下浮率),下同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δ
δ=1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36
计算公式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标基准价
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6 分)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
(5 分)
2.2.4
(1)
资信业绩评
分标准(20
分)
投标人能力
(3 分)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过的房屋建
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工程项目建筑规模 170000 平
方米(含 170000 平方米)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 2
分;工程项目建筑规模 80000-170000 平方米(含
80000 平方米,不含 170000 平方米)的,每提供一
项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 6 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监理合同(关键页),面积
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许可信息
栏网页查询截图标注的为准、时间以监理合同(关
键页)为准;提供原件核对(证明材料可通过网络
查询的除外,但需提供网页查询的信息截图),否
则不得分。
1、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
称的,得 3 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
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建筑规模 170000 平方米(含 170000 平方
米)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 2 分,建筑规模达到
8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总
监理工程师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
注:提供职称证、相关证明文件和监理合同
(关键页)(面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的施工许可信息栏网页查询截图标注的为准、时
间以监理合同(关键页)为准)、惠州市建筑业信
用信息平台截图和开标前近 3 个月(其中 1 个月)
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凭证或劳动合同;评审时须提
供原件核对(证明材料可通过网络查询的除外,但
需提供网页查询的信息截图),否则不得分。
拟派驻的监理员具有安全监理员证书的,每提
供一个得 1 分,最小项最高得 2 分;
投标人拟增派本项目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
37
的,得 1 分。
注:本项最高得 3 分。提供相关证书和开标前
近 3 个月(其中 1 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凭证
或劳动合同扫描件及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
台录入的对应岗位的网页截图扫描件,须提供相关
证书扫描件,评审时须提供原件核对(证明材料可
通过网络查询的除外,但需提供网页查询的信息截
图),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
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诚
信管理体系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 3
分,每缺一个扣 1 分,扣完为止。
注:(1)证书有效期是指本工程招标公告《招
标日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之日或超过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的证书仍然
有效;
(2)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相关资料可通过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
查询路径,或者提供原件核查(网页截图除外),
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得过市级
(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表彰
的优质工程监理企业或承接的项目获得过行政监管
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表彰的优秀工程监理项目奖项
的,得 3 分。
注:本项最高得 3 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
项计分,获奖证明材料需提供官方网站截图(或证
书扫描件或红头文件),认定时间以公布获奖的通
知时间(或获奖证书载明的日期)为准。若提供的
相关资料可通过网络查询则需提供网页截图及网络
查询路径或可供查询的二维码,否则提供原件核查
(网上查询结果材料除外),不提供不得分。
38
管理体系认证
(3 分)
企业荣誉
(3 分)
2.2.4
(2)
监理大纲评
分标准(40
分)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2 分)
对比各投标人对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的理解。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2 分)
对比各投标人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的理解。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设置的监理机构设置及岗位职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责。
(2 分)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2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提供对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
度,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
强。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在制定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
资控制、安全生产、环保监理等措施,说明各项控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
制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
环保监理措施(5 分)
施切实可行和健全。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2 分)
优得 5 分,良得 3 分,一般得 1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提供对项目合同、信息管理的方
法和措施,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
针对性强。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协调各相关单位方法明确,内容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针对性,综合协调措施得力。
(2 分)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对关键部位等建立难度、重点,
分析要求有针对性,解决办法切实可行。
优得 5 分,良得 3 分,一般得 1 分。
39
合理化建议(2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控制措
施、合理化建议的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提出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施
施。
(1 分)
优得 1 分,良得 0.75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用工实名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保障
用工实名管理及农民工工资
监理措施是否科学、系统,可操作性是否强,保障
保障监理措施
措施是否得力。
(2 分)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投标人自中标到竣工验收以及保修期各关键
节点的服务承诺、应急服务方案以及服务便利性进
企业应急服务能力
行评分。
(13 分)
方案合理可行、应急响应快、服务能力强:优
得 13 分,良得 8 分,一般得 4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依据投标人报价的偏差率δ,计算报价得分:
(1)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
价得分=40-偏差率×2;
监理报价(40 分)
(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
价得分=40+偏差率×1;
偏差率四舍五入后保留到百分号后两位小数,
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2.4
(3)
投标报价评
分标准(40
分)
备注:
(1)商务投标文件涉及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上述电子商务投标文件需提供有效证书证件、证明材
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网页截图则提供截图彩色图片或网页打印件)。
(2)上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涉及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要求,若投标人提供相
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无法通过网络查询的,则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核查(网页查询
截图或打印件除外)。
(3)若投标人需递交上述“2.2.4(1)项评分标准”涉及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核查的资
40
料请具体列明目录清单(格式投标人自拟,原件资料无须密封),由投标人交易员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日
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原件的时间及地点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收取,评标结
束后立即通知投标人退还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
41
二、评标、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
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
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
专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数字
(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2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根据《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1〕
28 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评审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进行项目评审的具体工作。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对于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且成立
的,须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开标的异议进行评审确认。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
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若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公章的,未按要求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名的,未按要求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电子签名的;
(6)投标文件内容及责任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8)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的;
(9)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投标人拟派的总监代表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或不同投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采用保函、保证保险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未按规定递交;
43
(13)投标报价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
(1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同一人,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总监代表为同一人,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
(17)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
(1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的网卡地址、IP 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
特征码和投标文件内容,经检测存在同一网卡地址、IP 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和投
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
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
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完成初步评审后,通过初步
评审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1)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3 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如果大于等于 3 家,则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
3.2.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3 B 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 投标人得分=A+B+C。
3.2.5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的约定值(见评标办法前附
表),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
44
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
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
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 3 个中标候选人,不
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有效投标人不足 3 个时需要重新组织招标。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4.定标办法
4.1 定标会议
定标会议原则上应当安排在项目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
中心进行,特殊情况可延后安排在下一个工作日上午进行。
4.2 定标因素
综合考虑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服务便利性等,定标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价格因素。
45
(2)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财务状况等方面。
(3)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信用评价。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
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因素、定标办法,对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响应
定标因素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填写定标票决票并投票。
4.3 定标方法
4.3.1 定标委员会应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4.3.2 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以一人一票的方式对中标候选人进行
记名投票,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无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则对票数前两
名的投标人(包括票数相同的投标人)再进行投票,直至出现票数过半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
人。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定标工作规程的要求,独立行
使投票权,并记录投票和定标全过程。定标委员会人员应对定标过程严格保密,除依法公示
定标结果外,不得私自泄露任何与定标相关的信息。
4.4 定标结果
4.4.1 定标委员会完成定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
4.4.2 根据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并经公示期满无疑异和相关
投诉的、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负责完成相关确认
手续。中标人通过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人将中标结果上报行
政监督主管部门备案。
4.4.3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招标人不接受非中标人的查询,也不对不
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46
5. 中标人须知
5.1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派驻与中标工程相适应的监理管理班子人员,派驻的监理
管理班子人员在双方签署的监理合同中予以确定。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监理管理班子人员必
须亲自管理施工全过程,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若进行更换的,
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总监代表不可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在建项目。若出现总
监代表同时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在建项目的情况,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并经
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将投标人列入不诚信记录和进
行经济处罚。
5.2 中标人不得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中标人立即退场,工程
项目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5.3 中标人应积极协助招标人组织开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4 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和投标书是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
依据,中标人在签订监理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不愿意遵照执行,则招标人有权取消
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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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本工程采用国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48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本协议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约协议为准)
委托人(全称):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 城镇化建设项目 (首期: 村民安置项目) 监理。
2. 工程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大洲片区。
3. 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62675.68 平方米(其中安置房地块用地面积
57396.73 平方米,幼儿园地块用地面积 5278.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54938.6 平方米。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177927.6 平方米,包括住宅、商铺以及社区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等建
筑,可以满足 1486 户约 4458 人的住房安置需求。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77011 平方米为架
空层及地下空间,项目总共提供 1780 泊机动车停车位。
4. 工程估算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 148614.45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
82231.45 万元,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37.31 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和
中标人报价下浮率及不超最高投标限价作为监理结算价的计费依据。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49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中标下浮率:%;
签约酬金(大写):(¥
),双方均同意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审定的建 安费和
中标人报价下浮率为监理总费用的结算依据。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监理期限
1. 监理期限:
/
/
/
/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50
2. 订立地点:
惠州市惠东县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邮政编码: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5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本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约合同为准)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
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
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
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
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
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
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
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
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
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52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
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
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
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 A、附录 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
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
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
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
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3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
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
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
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
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
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跟踪承包人施工过程进度资料,审查承包人提交
的竣工验收文件及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 A 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54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委派 2 人以上、具备相应资质
的监理长驻现场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
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
程师时,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
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
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
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
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
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
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55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
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
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
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
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
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
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
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
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
同后 7 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
提前 7 天通知监理人。
56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
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
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
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
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28 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
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
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
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57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 7 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
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7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
项按第 7 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
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
6.2 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
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
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 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
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
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28 天。
6.2.4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
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
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
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
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58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
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
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
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
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
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18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
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 18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
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 4.2
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
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 7 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 7 天
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 4.1 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 5.3 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28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
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14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
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
作。暂停工作后 14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
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 4.2.3 款约
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
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59
7. 争议解决
7.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
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
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
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
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
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
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60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
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61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本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约合同为准)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协议书、专用条件、通用条件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在监理服务期限内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及省、
市有关规定开展监理工作。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费用控制、施工安全
控制、合同管理等的全面监理工作,并做好现场各方的协调工作。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1)监理安全职责
①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②在安全监理规划中落实好安全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报业主和当地建设安全监督机构。
③检查施工单位(总包、分包)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员的到位及履行职责情况。
④检查核实各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的基本情况。
⑤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安监站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的情况。
⑥项目监理机构对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及时跟踪检查,对整改落实情况要
求施工单位作出书面回复。
⑦对严重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和设备的使用,应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并
且通知建设单位和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⑧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⑨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和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总监代表、监理人员应当在项目现场或发包人指定的工作地点履行职责,总 监代
表、监理人员每月在项目现场时间应有 25 天以上,上下班时间按照政府公务员上 下班时间
执行,并在每日工作日上下班时应主动向委托人报告上下班记录并留有签到 上下班书面台账
62
或打卡软件通勤记录。
(3)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跟踪承包人施工过程进度资料,审查承包人提交的
竣工验收文件及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4)人员岗位:该项目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根据项目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
等原因要求需具有监理人员。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监理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文件、设计文件、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
等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
应的资格条件。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件执行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按通用条件执行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
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根据委托人实际需要由委托人另行确定 。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
和方式为: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63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5.3.1 监理费用:
(1)本工程监理费计算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
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
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投标人以下浮率形式报
价,下浮率范围为大于 0.00%(不含 0.00%),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具体报价
下浮率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及自身情况填报。
(2)监理收费中标价(即合同价)=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1-中标下浮率)。(注:
根据惠东县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公用集团会决函[2023]15 号),
该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37.31 万元);
(3)本合同监理费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的一切费用、保险和税金。监理人
现场人员办公费和生活费用由监理人负责(已包括在本工程监理费中)。
5.3.2 监理费用支付:
本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监理费拨付,具体为:
(1)签订合同且进场后,支付监理费合同价的 15%作为预付款;
(2)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3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 20%;
64
(3)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5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 35%;
(4)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7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 50%;
(5)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100%经过财政审核监理费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
80%;
(6)待工程结算完成审查核定后,委托人支付至经过财政审核的监理费结算审定价(结
算审定价最终不超最高限价)的 97%;剩余 3%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在一年内支付。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 。
6.2 变更
6.2.1 在监理服务期内,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监理报酬;
当工作量增加,或设计变更、或设计工程变化、或设计规模变化时,监理人工作变化均应视
为本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
6.2.2 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未完工,使监理人服务期限出现延长,监理人的责任期也
应相应延长,监理人监理报酬总额不作调整。
6.2.3 因工程的特殊性,如在工程实施期限间,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及其它不可抗力
的自然及人为原因,造成本工程停建,则监理人必须接受终止服务,并应积极配合委托人作
好善后工作,按已发生工程数量结清监理报酬,并不要求额外费用及任何形式补偿。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1) 种方式:
(1)提请 惠州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65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
8.8 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
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9. 补充条款
因监理单位事前审核不严、手续不完善等原因,导致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存在多方争议
的,建设单位有权向县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线索。一旦认定为与事实不符的违规情形,或无法
证明为有效事实的,除了县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处罚、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等监管措施,
建设单位还有权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罚。
(1)导致增加的工程预算建安工程费超过县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价 3%的,扣减监理服务
费的 15%;
(2)导致增加的工程预算建安工程费超过县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价 6%的,扣减监理服务
费的 25%;
(3)导致增加的工程预算建安工程费超过县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价 9%的,扣减监理服务
费的剩余所有费用;导致重大损失的,建设单位还要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4)发生以上任一处罚情形的,建设单位有权拒绝受理该单位投标新的投资项目。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66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67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
/
/
数量
/
/
/
/
/
/
/
/
/
/
面积
提供时间
/
/
/
/
/
/
/
/
/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
/
/
/
/
68
/
/
/
/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要求不仅应明确
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
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监理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委托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
定。
一、监理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2)招标人: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大洲片区
(4)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62675.68 平方米(其中安置房地块用地面积
57396.73 平方米,幼儿园地块用地面积 5278.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54938.6 平方米。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177927.6 平方米,包括住宅、商铺以及社区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等建
筑,可以满足 1486 户约 4458 人的住房安置需求。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77011 平方米,为
架空层及地下空间,项目总共提供 1780 泊机动车停车位。(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
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监理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东县大
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
3.监理依据: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
展监理工作。
4.监理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
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2)总监代表 1 人,须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
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69
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
训证书。
(3)签订合同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
①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4 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
术职称、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
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
②监理员 4 人,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以上人员要求为最低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
业人员。
5.其他要求:该项目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
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根据项目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
原因要求需具有监理人员。
二、适用规范标准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 版
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程》GB50330—2013
5、《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6、《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
9、《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1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13、《公路粉煤灰路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14、《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JTG/T D31-02-2013
15、《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1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70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文等。
三、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监理月报、评估报告、监理日志、影像资料等(需满足归档备案要
求)
2.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归档备案要求
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通常的文本格式及归档备案要求的格式
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1 份
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通常的文本格式(具体需按档案部门的要求)
(2)电子版的要求:必要的资料刻录光盘
(3)其他要求。
6. 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无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
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等
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
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
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5.技术标准、规范
6.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7.其他资料
(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71
无。
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无。
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无。
7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投 标 文 件
(第一册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此处填入投标人名称即可)
年 月 日
73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
我方就本投标文件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如下:
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
号)与《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
〔2023〕54 号)的规定。如我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2.我方的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由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确认后
(无需先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及标注正副本),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
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 号)要求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后,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3.我方在本扉页中下列地方完成的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即代表我方对投标文件全部承诺
内容的认可和确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
74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报酬清单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信用承诺书
八、其他资料
目 录
7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浮率(小写):
%,即(人民币)(大写)
(¥
限: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参与投标,监理服务期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承诺我方不存
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 款所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5 条“中
标人须知”提及的任一情况,并严格遵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不弄虚作假,诚信投
标。若违背以上承诺,经核实存在以上任一情况者,自愿接受相关的处罚。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内根
据招标文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加以明确和响应;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76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1
2
3
4
5
6
7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
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
投标内容
合格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整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起算 60 日历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 项规定。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8
权利义务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
和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
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7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性别:
年龄:
职务: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联合体投标的填写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即可。
78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
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监理招标项
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注:若为联合体的,由牵头人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79
四、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如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
易平台下载的电子保函;
如采用电子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
易平台下载的电子保单。
说明: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
准。
80
五、监理报酬清单
1.监理报酬清单说明
2.监理报酬清单
序号
监理报酬分项名称
计算依据、过程
和公式
金额(元)
备注
单位:人民币元
1
2
3
4
5
……
……
合计报价
81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邮政编码
电 话
网 址
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
电话
电话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联系人
传 真
姓名
姓名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等级
员工总人数: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技术人员数量
各类注册人员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
与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2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如有)
83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4
(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5
(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情况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
平台打印或截图)
2、其他委任人员表(其他人员包括增派人员)
序号
本项目任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等级 证号
86
(六)主要人员简历表(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主要工作经历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7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主要工作经历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8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用途
备注
89
七、信用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司郑重作出承诺,对参与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
目)监理投标活动的行为负责,保证所有投标资料真实有效,并严格按照《关于房建市政类
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
号)的规定执行,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罚并公开。在此,我司也郑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
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而影响企业经营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我司将自觉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不提供虚假材料、不
参与围标串标、不以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骗取中标,一旦违背上述承诺,我司愿无条件接受招
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等处理。
我司承诺不存在伪造虚假证件的情形,若我司有虚假承诺的,我司愿无条件接受招标
人、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接受被列入不诚信记录和相关处罚等。
特此声明!
90
八、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可在此提供与本次投标、评标相关的其他资料。无其它资料则可不附此章节
内容。
91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
项目)监理
投 标 文 件
(第二册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此处填入投标人名称即可)
年 月 日
92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
我方就本投标文件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如下:
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
号)与《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
〔2023〕54 号)的规定。如我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2.我方的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由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确认后
(无需先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及标注正副本),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
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 号)要求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后,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3.我方在本扉页中下列地方完成的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即代表我方对投标文件全部承诺
内容的认可和确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
93
目 录
监理大纲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二、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三、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四、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五、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六、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七、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八、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九、合理化建议
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施
十一、用工实名管理监理措施
十二、服务方案
94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
目)监理
投 标 文 件
(第三册 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
投标人: (此处填入投标人名称即可)
年 月 日
95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
我方就本投标文件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如下:
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
号)与《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
〔2023〕54 号)的规定。如我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2.我方的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由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确认
后,按规定上传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从交易平台完成
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后进行保存提交。否则由此产生的一
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3.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即代表我方对投标文件全部承诺内容的认
可和确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
96
目 录
(具体由投标人自拟)
一、定标情况一览表
二、证明材料
97
一、定标情况一览表
定标因素
投标人情况
证明
资料
所在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6
投标总价(元)
企业规模
资质等级
专业技术人员规模
企业实力
近三年财务状况
类似业绩情况(含业
绩影响力、难易程
度)
过 往 业 绩履 约 情 况 、
建 设 单 位 履 约 评 价
( 包 括 建 设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作 出的 各 种 处 罚
和 不 良 行为 记 录 : 建
设 单 位 对其 的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履 约 评 价 不
合 格 记 录以 及 其 他 失
信记录等)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监
理业绩
7
企业信誉
8
拟派团队履
约能力与履
约水平
9 服务便利性
注册资本: 万元
员工总人数:
人。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技工: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19 年以来承接
过类似业绩情况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提供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
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提供中标通知书(中选中
介服务机构通知书)、合
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如无
不良记录的需提供在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
站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网页截图
提供中标通知书(中选中
介服务机构通知书)、合
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
便利性和对项目服务
的承诺情况
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及承诺书
98
10
投标人认为
需要提供的
其他材料
99
二、证明材料
(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0
投资项目代码212-4012-04-01-624518
投资项目名称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大洲片区
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资金来源构成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06-09 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 57396.73㎡,总建筑面积248730.19㎡,共由7栋塔楼、1栋公寓和二层地下室组成,其中6#7#8#楼为装配式。1#2#面积为:29899.99 ㎡,3#5#面积为:15178.16㎡,4#面积为15982.13㎡,6#7#8#楼为装配式,6#面积为15309.08㎡,7#栋面积为30258.9㎡,8#面积为 18610.62㎡。06-10地块总用地面积:5278.95㎡性质为幼儿园用地。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
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
工期(交货期)工期暂定为36个月(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截止至工程完工移交、保修期责任解除止)。
最高投标限价637.31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
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其中:(1)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2)总监代表1人,须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4.其他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
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发布公告媒介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人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惠东县平山建设路86号
招标人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52-882631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惠东县平山黄排阳光路B1栋17-20号5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752-8866998
招标监督机构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52-889130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7日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惠东县平山建设路 86 号联系人:钟先生电话:0752-88263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东县平山黄排阳光路 B1 栋 17-20 号5楼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752-8866998
1.1.3交易平台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象棋路66号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山水豪庭1楼)电话:0752-8891101
1.1.4项目名称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1.1.5建设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大洲片区
1.1.6建设规模本项目06-09 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57396.73㎡,总建筑面积248730.19㎡,共由7栋塔楼、1栋公寓和二层地下室组成,其中6#7#8#楼为装配式。1#2#面积为:29899.99㎡,3#5#面积为:15178.16㎡,4#面积为15982.13㎡,6#7#8#楼为装配式,6#面积为15309.08㎡,7#栋面积为30258.9㎡,8#面积为 18610.62 ㎡。06-10 地块总用地面积:5278.95 ㎡性质为幼儿园用地。
1.1.7建设工期工期暂定为36个月(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截止至工程完工移交、保修期责任解除止)。
1.1.8建设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 148614.45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 82231.45 万元,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37.31 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和中标人报价下浮率及不超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作为监理结算价的计费依据。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
1.3.2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为36个月(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
1.3.3质量标准合格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 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其中:1.1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1.2总监代表1 人,须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 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4. 其 他 要 求 : 在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 主 体 以 及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 根据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地点,由各投标人自行组织对本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投标人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索赔。□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形式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求。未采用匿名方式提交作无效投标处理。
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为准。2.投标人未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 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询疑所提交的询疑资料未按匿名方式提交、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现有任何可识别标记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监理费用:(1)本工程监理费计算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投标人以下浮率形式报价,下浮率范围为大于0.00%(不含0.00%),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具体报价下浮率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及自身情况填报。(2)监理收费中标价(即合同价)=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1-中标下浮率)。(注:根据惠东县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公用集团会决函[2023]15 号),该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37.31万元);(3)本合同监理费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的一切费用、保险和税金。监理人现场人员办公费和生活费用由监理人负责(已包括在本工程监理费中)。2、监理费用支付:本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监理费拨付,具体为:(1)签订合同且进场后,支付监理费合同价的15%作为预付款;(2)工程形象进度完成3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20%;(3)工程形象进度完成5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35%;(4)工程形象进度完成7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50%;(5)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100%经过财政审核监理费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80%;(6)待工程结算完成审查核定后,委托人支付至经过财政审核的监理费结算审定价(结算审定价最终不超最高限价)的97%;剩余3%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在一年内支付。以上具体在监理合同中约定。
1.12.3偏差☑ 不允许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 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求。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发送澄清说明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3.2.3报价方式□ 监理服务费报价☑ 监理服务费下浮率报价投标人以下浮率形式报价,下浮率范围为大于 0.00%(不含0.00%),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不在此范围内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3.2.4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37.31万元。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根据下浮率报价计算投标总报价金额(报价金额最多保留 2 位小数,第3 位四舍五入),两者应一致(因四舍五入导致的数据细微差别除外)。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若投标人所投下浮率报价大于20.00%(不含 20.00%),投标人应对其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说明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说明其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3.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按本工程监理概算费用2%计算,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2、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要求。财务状况只作为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评分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及证明文件无要求。项目业绩只作为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评分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无要求。项目业绩只作为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评分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1)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要求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和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1)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 号)与《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3〕54号)的规定执行。如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2)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由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确认后(无需先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及标注正副本)按规定加盖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后再上传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 CA 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 V2.0 ) 》 或 《 翔 晟 电 子 签 名 ( 签 章 ) 操 作 指 南(V2.0)》。(3)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扉页中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即可,除此之外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中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无需再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指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私人印章)。(4)须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在该页有签章和签名即可,未加盖在指定位置的也视为有效。(5)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6)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7.3(2)投标文件相关事项1.电子投标文件:由四部分组成,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和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为 PDF 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为 doc 格式或 docx 格式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标注“正本”或副本,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上传或上传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2.书面投标文件:由三部分组成,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和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1)在投标时只需递交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准。书面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均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文 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所呈现的二维码须与系统内电子版的保持一致),打印后在首页右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2)中标人须在定标结果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打印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一式两套,均注明“正本”,并装订成册, 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 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书面投标文件所呈现的二维码须与系统内电子版的保持一致)。3.电子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的相关要求:(1)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文本格式为 doc 或docx文件(无需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投标人在编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时,将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扉页截图放在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封面的后面。(2)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及要求,投标人在编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需制作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即“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为 doc 或 docx 文件),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应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可屏蔽的内容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外,其余内容应当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网上公示用途,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公示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4.特别提示:按照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工作指引,投标人投标文件取消所有网址超链接。
3.7.4装订要求装订成册无活页,投标文件内容过多的可分册装订。
4.1.1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含正副本)应密封包装,全部投标文件需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需密封完好,密封处有至少一处满足盖章及签字要求,即当符合密封要求)。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4.1.3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要求需要递交原件的资料: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对商务评审涉及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核查的要求。证书证件资料原件递交规定:具体列明目录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原件资料无须密封),由投标人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收取,评标结束后立即通知投标人退还相关证书证件资料原件。
4.2.1投标文件的提交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2.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的开标时间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必须是投标人的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递交。
4.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的其他规定☑ 无□ 有: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开标地点: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各投标人的交易员,投标人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不予进场),投标人不派交易员参加开标会的,视作同意开标结果。非交易员不得入场。
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开标时,由投标人交易员分别检查各自投标文件有无提前开启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当众拆封。2.投标文件开启:按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的开标时间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三方解密后,在招标人(招标代理)、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投标人(如有)的见证下开启电子投标文件。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其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不存在提前解密以及开启情况。3.开标顺序: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一览表列明的投标人顺序。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专家费由招标人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专家支付。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7.1.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构成:5人,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4名和招标人法定代表人1名组成。定标委员会确定方式: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中随机抽取。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7.1.2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规则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7.2.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及要求,投标人在编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需制作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即“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为doc 或 docx 文件),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应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可屏蔽的内容外,其余内容应当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网上公示用途,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公示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3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公示媒介: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保险或转账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监理合同价的5%□ 不要求
7.5.1签订合同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1)建筑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2)监理员4人,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其中,上述要求的人员,投标人不需要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填报,只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承诺,并在签订监理合同时,按上述的专业和人数要求加以明确。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根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1]28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只需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评标专家对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项目评审具体工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诚信参与投标,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后,一律视为不诚信行为,列入实施联合惩戒:(1)证件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2)拟派总监代表同时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有在建项目;(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4)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况;(5)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存在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2其他事项特别提示:1、本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落款处的日期填写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日期的任一日期均可。2、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及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10.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金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陆佰元整¥3.56万元。按代理合同约定在完成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发出中标公告后,由中标人支付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东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分理处银行账号:80020000014811696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并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专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签字盖章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1)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其他要求没有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 3.1.2 项规定的情形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总监代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
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监理大纲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一、商务部分1.资信业绩部分:20分;2.投标报价:40分。二、技术部分监理大纲部分:4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报价评分以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为依据,将全部有效投标人报价去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标家数小于或等于 3 家时,则直接取所有有效标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637.31万元)×(1-投标报价下浮率),下同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δδ=1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0分)类似项目监理业绩(6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工程项目建筑规模170000平方米(含170000平方米)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工程项目建筑规模80000-170000平方米(含80000平方米,不含170000平方米)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监理合同(关键页),面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许可信息栏网页查询截图标注的为准、时间以监理合同(关键页)为准;提供原件核对(证明材料可通过网络查询的除外,但需提供网页查询的信息截图),否则不得分。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5分)1、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建筑规模170000平方米(含170000平方米)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建筑规模达到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注:提供职称证、相关证明文件和监理合同(关键页)(面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许可信息栏网页查询截图标注的为准、时间以监理合同(关键页)为准)、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截图和开标前近3个月(其中1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凭证或劳动合同;评审时须提供原件核对(证明材料可通过网络查询的除外,但需提供网页查询的信息截图),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能力(3分)拟派驻的监理员具有安全监理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小项最高得2分;投标人拟增派本项目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
的,得 1分。注: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和开标前近3个月(其中1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凭证或劳动合同扫描件及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的网页截图扫描件,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评审时须提供原件核对(证明材料可通过网络查询的除外,但需提供网页查询的信息截图),否则不得分。
管理体系认证(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3分,每缺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注:(1)证书有效期是指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之日或超过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的证书仍然有效;(2)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相关资料可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查询路径,或者提供原件核查(网页截图除外),否则不得分。
企业荣誉(3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表彰的优质工程监理企业或承接的项目获得过行政监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表彰的优秀工程监理项目奖项的,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3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计分,获奖证明材料需提供官方网站截图(或证书扫描件或红头文件),认定时间以公布获奖的通知时间(或获奖证书载明的日期)为准。若提供的相关资料可通过网络查询则需提供网页截图及网络查询路径或可供查询的二维码,否则提供原件核查(网上查询结果材料除外),不提供不得分。
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监理范围、监理内容(2分)对比各投标人对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的理解。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2分)对比各投标人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的理解。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2分)对比各投标人设置的监理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2分)对比各投标人提供对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5分)对比各投标人在制定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环保监理等措施,说明各项控制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切实可行和健全。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2分)对比各投标人提供对项目合同、信息管理的方法和措施,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2分)对比各投标人协调各相关单位方法明确,内容针对性,综合协调措施得力。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分)对比各投标人对关键部位等建立难度、重点,分析要求有针对性,解决办法切实可行。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2分)对比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控制措施、合理化建议的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施(1分)对比各投标人提出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施。优得1分,良得0.75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用工实名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保障监理措施(2分)对比各投标人用工实名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保障监理措施是否科学、系统,可操作性是否强,保障措施是否得力。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企业应急服务能力(13分)对投标人自中标到竣工验收以及保修期各关键节点的服务承诺、应急服务方案以及服务便利性进行评分。方案合理可行、应急响应快、服务能力强:优得13分,良得8分,一般得4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分)监理报价(40分)依据投标人报价的偏差率δ,计算报价得分:(1)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40-偏差率×2;(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40+偏差率×1;偏差率四舍五入后保留到百分号后两位小数,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备注:(1)商务投标文件涉及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上述电子商务投标文件需提供有效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网页截图则提供截图彩色图片或网页打印件)。(2)上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涉及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要求,若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无法通过网络查询的,则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核查(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除外)。(3)若投标人需递交上述“2.2.4(1)项评分标准”涉及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核查的资
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
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2监理服务期限
3质量标准合格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整
5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
6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7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序号监理报酬分项名称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金额(元)备注
1
2
3
4
5
…………
合计报价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网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等级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时间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等级证号
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用途备注
序号定标因素投标人情况证明资料所在页码备注
1投标总价(元)
2企业实力企业规模注册资本: 万元员工总人数: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资质等级提供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4专业技术人员规模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技工:
5近三年财务状况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6类似业绩情况(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2019年以来承接过类似业绩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7企业信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等)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如无不良记录的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8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总监理工程师类似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9服务便利性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便利性和对项目服务的承诺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1.总则 ............................................................................19
2.招标文件 ........................................................................22
3.投标文件 ........................................................................24
4.投标 ............................................................................28
5.开标 ............................................................................29
6.评标 ............................................................................30
7.合同授予 ........................................................................31
8.纪律和监督 ......................................................................32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4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35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35
二、评标、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42
1.评标方法 ........................................................................42
2.评审标准 ........................................................................42
3.评标程序 ........................................................................43
4.定标办法 ........................................................................45
5. 中标人须知 .....................................................................47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48
第一部分 协议书 ..................................................................49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52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62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69
一、监理要求 ......................................................................69
二、适用规范标准 ..................................................................70
三、成果文件要求 ..................................................................71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71
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72
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72
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7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3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7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8
三、授权委托书 ....................................................................79
四、投标保证金 ....................................................................80
五、监理报酬清单 ..................................................................81
六、资格审查资料 ..................................................................82
七、信用承诺书 ....................................................................90
八、其他资料 ......................................................................91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12-440112-04-01-624518
投资项目名称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资金来源
资格后审
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大洲片区
项目资本金和债
资金来源
务融资
构成
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
本项目 06-09 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 57396.73 ㎡,总建筑面积 248730.19
㎡,共由 7 栋塔楼、1 栋公寓和二层地下室组成,其中 6#7#8#楼为装配
式。1#2#面积为:29899.99 ㎡,3#5#面积为:15178.16 ㎡,4#面积为
15982.13 ㎡,6#7#8#楼为装配式,6#面积为 15309.08 ㎡,7#栋面积为
招标范围及规模
30258.9 ㎡,8#面积为 18610.62 ㎡。06-10 地块总用地面积:5278.95 ㎡
性质为幼儿园用地。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
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
村民安置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
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东县大洲片区
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
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
工期暂定为 36 个月(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截止至工程
完工移交、保修期责任解除止)。
637.31 万元

招标内容
工期(交货期)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
2

(包括但不限于
资质人员、业绩
等要求)
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
人资格的监理企业;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
专业配套,其中:
(1)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
专业为建筑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
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2)总监代表 1 人,须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
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
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
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
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
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
总监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
岗位人员。
4.其他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业绩要求
/
下载招标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的网
(http://zyjy.huizhou.gov.cn
络地址
/)
获取纸质
资格预审
/招标文
件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
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
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
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招标文件
的方式
3
招标文件开始时
详见《招标日程
招标文件

安排表》
截止时间
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
投标文件截止时
详见《招标日程
投标文件
标项目的指定模块。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

安排表》
递交方式
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
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完成电
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
安排表》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发布公告媒介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
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惠东县环大亚湾
招标人
新区建设有限公
联系地址
惠东县平山建设路 86 号

招标人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0752-882631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致诚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惠东县平山黄排阳光路 B1 栋 17-20 号 5 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0752-8866998
招标监督机构
其他依法应当载
明的内容
发布日期
惠东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2-8891303
/
2023 年 12 月 7 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招标人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3 交易平台
1.1.4 项目名称
名称: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惠东县平山建设路 86 号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2-8826312
名称:广东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东县平山黄排阳光路 B1 栋 17-20 号 5 楼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52-8866998
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象棋路 66 号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惠东分中心(山水豪庭 1 楼)
电话:0752-8891101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

1.1.5 建设地点
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大洲片区
本项目 06-09 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 57396.73 ㎡,总建筑面积
248730.19 ㎡,共由 7 栋塔楼、1 栋公寓和二层地下室组成,
其中 6#7#8#楼为装配式。1#2#面积为:29899.99 ㎡,3#5#面
1.1.6 建设规模
积为:15178.16 ㎡,4#面积为 15982.13 ㎡,6#7#8#楼为装配
1.1.7 建设工期
1.1.8
建设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工
程概算
式,6#面积为 15309.08 ㎡,7#栋面积为 30258.9 ㎡,8#面积
为 18610.62 ㎡。06-10 地块总用地面积:5278.95 ㎡性质为
幼儿园用地。
工期暂定为 36 个月(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
截止至工程完工移交、保修期责任解除止)。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 148614.45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
约 82231.45 万元,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37.31 万元。最
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和中标人报价下浮率及不超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作为监理结算价的计费依据。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二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
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
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
建设内容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
1.3.2 监理服务期限
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为 36 个月(具体工期以
1.3.3 质量标准
合格
施工工期为准)。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 合资质
或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
业;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其中:
1.1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建筑
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
过三个);
1.2 总监代表 1 人,须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 具有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自获得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
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时兼任其他工程);
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 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
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必须
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4. 其 他 要 求 : 在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失 信 主 体 以 及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不接受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由不超过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1.9.1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根据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地点,由各投标
人自行组织对本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
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
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
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
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投标人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
索赔。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不召开
1.10.1 投标预备会
□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
准。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形
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

平台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
求。未采用匿名方式提交作无效投标处理。
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为
准。
2.投标人未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
3 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向招标人提出询疑所提交的询疑资料未按匿名方式提交、出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现有任何可识别标记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监理费用:
(1)本工程监理费计算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
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
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 号 ) , 投 标 人 以 下 浮 率 形 式 报 价 , 下 浮 率 范 围 为 大 于
0.00%(不含 0.00%),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具体报价下浮率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及自身情况填报。
(2)监理收费中标价(即合同价)=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
(1-中标下浮率)。(注:根据惠东县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公用集团会决函[2023]15 号),
该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37.31 万元);
(3)本合同监理费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的一切
费用、保险和税金。监理人现场人员办公费和生活费用由监
理人负责(已包括在本工程监理费中)。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监理费用支付:
本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监理费拨付,具体为:
(1)签订合同且进场后,支付监理费合同价的 15%作为预付
款;
(2)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3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
价的 20%;
(3)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5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
价的 35%;
(4)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7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
价的 50%;
(5)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100%经过财政审核监理费后三十天
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 80%;
(6)待工程结算完成审查核定后,委托人支付至经过财政审
核的监理费结算审定价(结算审定价最终不超最高限价)的
97%;剩余 3%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在一年内支付。
以上具体在监理合同中约定。
1.12.3 偏差
☑ 不允许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
准。
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
平台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
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
求。
1.发送澄清说明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
准。
2.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
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
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
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
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
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监理服务费报价
☑ 监理服务费下浮率报价
3.2.3 报价方式
投标人以下浮率形式报价,下浮率范围为大于 0.00%(不含
0.00%),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不在此范围内
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 无
3.2.4 最高投标限价
☑ 有,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37.31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多保留 2 位小数,第 3 位四舍五入),两者应一致(因四舍
万元。
1、投标人根据下浮率报价计算投标总报价金额(报价金额最
五入导致的数据细微差别除外)。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若投标人所投下浮率报价大于 20.00%(不含 20.00%),
投标人应对其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若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说明或提供的证明材
料不能充分说明其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
决其投标。
3.3.1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60 日历天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 万元(按本工程监理概算费
用 2%计算,最多不超过 10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惠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
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
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
止时间 24 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
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
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
3.4.1 投标保证金
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
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 EFT 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
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
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
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
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
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2、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
司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
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
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
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
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
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
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要求。财务状况只作为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评
分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
3.5.3
3.5.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
无要求。项目业绩只作为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评
及证明文件
分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的
无要求。项目业绩只作为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评
证明文件
分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和第三册响应定
标因素投标文件:
(1)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根据《关于建设工
程 项 目 启 动 电 子 签 名 ( 签 章 ) 功 能 的 通 知 》 ( 惠 公 易 函
3.7.3
(1)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要求
〔2019〕37 号)与《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
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3〕54 号)的规定
执行。如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由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确认后(无需先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
人签名及标注正副本)按规定加盖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后再
上传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
【 办 事 指 南 】 → 《 广 东 CA 电 子 签 名 ( 签 章 ) 操 作 指 南
( V2.0 ) 》 或 《 翔 晟 电 子 签 名 ( 签 章 ) 操 作 指 南
(V2.0)》。
(3)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扉页中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即可,除此之外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中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的地方无需再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指法定
代表人的电子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私人印章)。
(4)须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在该页有签章和签
名即可,未加盖在指定位置的也视为有效。
(5)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
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
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
(6)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作否决投标处
理。
1.电子投标文件:由四部分组成,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
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和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为 PDF 文
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
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和总监
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第一册商务投标文
件(公示版)为 doc 格式或 docx 格式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标注“正本”或副本,在《招标日程安排
投标文件相关事项
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
需另行拷盘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上传或上传后系统解
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
2.书面投标文件:由三部分组成,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
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和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
(1)在投标时只需递交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一式
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
12
3.7.3
(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准。书面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
件为准。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均应为投
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文 件应当具
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
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
笔签名(或电子签名)。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所呈现
的二维码须与系统内电子版的保持一致),打印后在首页右
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
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2)中标人须在定标结果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打印第一
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一式两套,均注明
“正本”,并装订成册, 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
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第
一册商务投标文件、 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从惠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
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
章、电子签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书
面 投 标 文 件 所 呈 现 的 二 维 码 须 与 系 统 内 电 子 版 的 保 持 一
致)。
3.电子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的相关要求:
(1)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文本格式为 doc 或
docx 文件(无需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投标人在编制第一
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时,将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电子
签名和电子签章扉页截图放在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
版)封面的后面。
(2)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
定及要求,投标人在编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需制
作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即“中标候选人公示文
件”(为 doc 或 docx 文件),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
示版)应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
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可屏蔽的内容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外,其余内容应当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第一册商务
投标文件(公示版)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
投标文件网上公示用途,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公示版)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特别提示:
按照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工作指引,投标
人投标文件取消所有网址超链接。
3.7.4 装订要求
装订成册无活页,投标文件内容过多的可分册装订。
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含正副本)应密封包装,全部
投标文件需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
4.1.1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需密封完好,
密封处有至少一处满足盖章及签字要求,即当符合密封要
求)。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
4.1.3
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
要求
4.2.1 投标文件的提交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需要递交原件的资料: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对商务评审涉及提
供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核查的要求。
证书证件资料原件递交规定:具体列明目录清单(格式由投
标人自拟,原件资料无须密封),由投标人按《招标日程安
排表》确定的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收取,评标结束后立即
通知投标人退还相关证书证件资料原件。
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
模块。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
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完成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2.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
表》的开标时间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必须是投标人的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递交。
4.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的其他规
☑ 无

□ 有: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开标地点: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各投标人的交易
员,投标人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
不予进场),投标人不派交易员参加开标会的,视作同意开
标结果。非交易员不得入场。
1.密封情况检查:开标时,由投标人交易员分别检查各自投
标文件有无提前开启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对投标文件进行
当众拆封。
2.投标文件开启:按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的开标时
间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
5.2 开标程序
三方解密后,在招标人(招标代理)、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
投标人(如有)的见证下开启电子投标文件。未派代表出席
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其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不存在提
前解密以及开启情况。
3.开标顺序: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
易平台开标一览表列明的投标人顺序。
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产生。
专家费由招标人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
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专家支付。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定标委员会构成:5 人,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领导
小组人员 4 名和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1 名组成。
7.1.1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确定方式: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中随
机抽取。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1.2 定标方法
采用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规则
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及
要求,投标人在编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需制作第
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即“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
7.2.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为 doc 或 docx 文件),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
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
版)应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
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可屏蔽的内容外,
其余内容应当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第一册商务投标
文件(公示版)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文件网上公示用途,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公示版)的真
实性和准确性。
公示媒介: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3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4.1 履约保证金
7.5.1
签订合同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
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保险或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监理合同价的 5%
□ 不要求
(1)建筑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 4 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
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年及以上工程实
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
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
(2)监理员 4 人,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
训的人员。
其中,上述要求的人员,投标人不需要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填报,只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格
式进行承诺,并在签订监理合同时,按上述的专业和人数要
求加以明确。
□ 否
☑ 是,具体要求: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
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根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1]28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只需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
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评标专家对各投标人的
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进行项目评审具体工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诚信参与投标,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后,一律视为
不诚信行为,列入实施联合惩戒:
(1)证件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
(2)拟派总监代表同时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有在建项目;
(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
10.1
(4)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况;
(5)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存在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其他事项特别提示:
1、本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落款处的日期填写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
(网上报价)截止日期的任一日期均可。
10.2
2、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
78 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 PDF 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
测包括 IP 地址、MAC 地址及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
人存在 IP 地址、MAC 地址、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 PDF 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
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
指南】→《广东 CA 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 PDF 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
说明》。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金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陆佰元整¥3.56 万元。按代理合同约定在完成所
有招标代理工作,发出中标公告后,由中标人支付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10.3
开户名称:广东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分理处
银行账号:80020000014811696
18
二、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交易平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9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总监代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
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
20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
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
正常进行。
21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
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22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
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
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3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
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容:
第一册 商务投标文件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目 录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信用承诺书;
(8)其他资料。
第二册 技术投标文件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目 录
(1)监理大纲。
第三册 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一、定标情况一览表
二、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
24
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5)
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
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
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
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
第 4.2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
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
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
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及手续费。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
25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
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按投标须知前附表 3.4.1 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
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或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
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
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
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网页截图)。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表。(不作资格要求)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证
明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
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不作资格要求)
26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不作资格要求)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
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附
证明文件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如有);其他主要人员应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试
验检测仪器设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作资格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
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
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
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
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
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1)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 (2)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27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密封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1.2 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1.3 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1.4 未按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书面
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必
须由各投标人的交易员现场送达递交。
4.2.3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逾期提交的、未按规定提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
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视为无效投标。
4.2.5 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
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
可以修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修改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电
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否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3 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
将不被允许修改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8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
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
会的视作同意开标结果,非交易员不得入场。
投标人如需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前进入开标室,并将有效身份证
在身份阅读器进行签到确认。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员如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信息
不符,或身份证阅读器无法识别其身份证件的,不得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不参与开标会议
或投标人员在开标会议结束前离场,且未在开标会议过程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通过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共同完成三方解密,
查看投标保证金缴交情况和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数量。
(5)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
(6)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
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期
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投标人不派交易员参加开标会的,视作同意开标结果。
(9)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29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异
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
5.4 在网络确保通畅的情况下,开标过程发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解
密时应做如下处理:
5.4.1 招标人重新读取投标文件并解密;
5.4.2 招标人重新启动操作电脑,并重新读取投标文件并解密;
5.4.3 招标人申请重新启动电子交易系统服务器,并重新读取投标文件并解密;
5.4.4 经按上述步骤操作后仍无法解密的,则视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
按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处理,不能参与当次项目后续开评标工作。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
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
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
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30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定量评审即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三章“评标、
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有效投标人不足 3
个时需要重新组织招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数字(除字母
外)大小排序。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 定标委员会构成:5 人,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4 名和招标
人法定代表人 1 名组成。
定标委员会确定方式: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
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中随机抽取。
7.1.2 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定标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如中
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
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2 定标结果公示
7.2.1 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具体按《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
定》、《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执行。
7.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
间提出;逾期异议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投标人无异议,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后
31
果。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定标结果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发
布中标结果公告。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负责完成相关
确认手续。中标人通过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
7.4.1 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
条款”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
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
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以及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
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
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32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以及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
评标、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
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
行评标、定标。
8.4 对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以及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
标活动中,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
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
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定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
33
当按照投标须知第 2.2 款、第 5.3 款和第 7.2.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
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8.5.3 未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进行投诉或逾期投诉的均
无效,相关监督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8.5.4 在监督部门作出结论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
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并按评审得分由
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以监理
1
评标方法
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
照评审专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数字(除
字母外)大小排序。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符 合 第 二 章 “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第 3.7.3
(1)项规定
投标人名称
签字盖章要求
形式评审标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1.1

备选投标方案
其他要求
营业执照
资格评审标
资质要求
2.1.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
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没有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 3.1.2 项规定的
情形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35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
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投标内容
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
投标有效期
响应性评审
2.1.3
标准
投标保证金
权利义务
监理大纲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
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
和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一、商务部分
1.资信业绩部分:20 分;
2.投标报价:40 分。
二、技术部分
监理大纲部分:40 分。
投标报价评分以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为依据,
将全部有效投标人报价去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
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标家数小于或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等于 3 家时,则直接取所有有效标的算术平均值为
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637.31 万元)
×(1-投标报价下浮率),下同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δ
δ=1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36
计算公式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标基准价
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6 分)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
(5 分)
2.2.4
(1)
资信业绩评
分标准(20
分)
投标人能力
(3 分)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过的房屋建
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工程项目建筑规模 170000 平
方米(含 170000 平方米)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 2
分;工程项目建筑规模 80000-170000 平方米(含
80000 平方米,不含 170000 平方米)的,每提供一
项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 6 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监理合同(关键页),面积
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许可信息
栏网页查询截图标注的为准、时间以监理合同(关
键页)为准;提供原件核对(证明材料可通过网络
查询的除外,但需提供网页查询的信息截图),否
则不得分。
1、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
称的,得 3 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
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建筑规模 170000 平方米(含 170000 平方
米)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 2 分,建筑规模达到
8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总
监理工程师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
注:提供职称证、相关证明文件和监理合同
(关键页)(面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的施工许可信息栏网页查询截图标注的为准、时
间以监理合同(关键页)为准)、惠州市建筑业信
用信息平台截图和开标前近 3 个月(其中 1 个月)
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凭证或劳动合同;评审时须提
供原件核对(证明材料可通过网络查询的除外,但
需提供网页查询的信息截图),否则不得分。
拟派驻的监理员具有安全监理员证书的,每提
供一个得 1 分,最小项最高得 2 分;
投标人拟增派本项目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
37
的,得 1 分。
注:本项最高得 3 分。提供相关证书和开标前
近 3 个月(其中 1 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凭证
或劳动合同扫描件及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
台录入的对应岗位的网页截图扫描件,须提供相关
证书扫描件,评审时须提供原件核对(证明材料可
通过网络查询的除外,但需提供网页查询的信息截
图),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
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诚
信管理体系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 3
分,每缺一个扣 1 分,扣完为止。
注:(1)证书有效期是指本工程招标公告《招
标日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之日或超过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的证书仍然
有效;
(2)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相关资料可通过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
查询路径,或者提供原件核查(网页截图除外),
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得过市级
(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表彰
的优质工程监理企业或承接的项目获得过行政监管
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表彰的优秀工程监理项目奖项
的,得 3 分。
注:本项最高得 3 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
项计分,获奖证明材料需提供官方网站截图(或证
书扫描件或红头文件),认定时间以公布获奖的通
知时间(或获奖证书载明的日期)为准。若提供的
相关资料可通过网络查询则需提供网页截图及网络
查询路径或可供查询的二维码,否则提供原件核查
(网上查询结果材料除外),不提供不得分。
38
管理体系认证
(3 分)
企业荣誉
(3 分)
2.2.4
(2)
监理大纲评
分标准(40
分)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2 分)
对比各投标人对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的理解。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2 分)
对比各投标人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的理解。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设置的监理机构设置及岗位职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责。
(2 分)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2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提供对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
度,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
强。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在制定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
资控制、安全生产、环保监理等措施,说明各项控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
制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
环保监理措施(5 分)
施切实可行和健全。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2 分)
优得 5 分,良得 3 分,一般得 1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提供对项目合同、信息管理的方
法和措施,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
针对性强。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协调各相关单位方法明确,内容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针对性,综合协调措施得力。
(2 分)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对关键部位等建立难度、重点,
分析要求有针对性,解决办法切实可行。
优得 5 分,良得 3 分,一般得 1 分。
39
合理化建议(2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控制措
施、合理化建议的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提出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施
施。
(1 分)
优得 1 分,良得 0.75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用工实名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保障
用工实名管理及农民工工资
监理措施是否科学、系统,可操作性是否强,保障
保障监理措施
措施是否得力。
(2 分)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投标人自中标到竣工验收以及保修期各关键
节点的服务承诺、应急服务方案以及服务便利性进
企业应急服务能力
行评分。
(13 分)
方案合理可行、应急响应快、服务能力强:优
得 13 分,良得 8 分,一般得 4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依据投标人报价的偏差率δ,计算报价得分:
(1)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
价得分=40-偏差率×2;
监理报价(40 分)
(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
价得分=40+偏差率×1;
偏差率四舍五入后保留到百分号后两位小数,
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2.4
(3)
投标报价评
分标准(40
分)
备注:
(1)商务投标文件涉及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上述电子商务投标文件需提供有效证书证件、证明材
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网页截图则提供截图彩色图片或网页打印件)。
(2)上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涉及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要求,若投标人提供相
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无法通过网络查询的,则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核查(网页查询
截图或打印件除外)。
(3)若投标人需递交上述“2.2.4(1)项评分标准”涉及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核查的资
40
料请具体列明目录清单(格式投标人自拟,原件资料无须密封),由投标人交易员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日
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原件的时间及地点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收取,评标结
束后立即通知投标人退还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
41
二、评标、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
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
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
专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数字
(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2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根据《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1〕
28 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评审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进行项目评审的具体工作。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对于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且成立
的,须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开标的异议进行评审确认。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
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若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公章的,未按要求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名的,未按要求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电子签名的;
(6)投标文件内容及责任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8)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的;
(9)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投标人拟派的总监代表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或不同投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采用保函、保证保险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未按规定递交;
43
(13)投标报价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
(1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同一人,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总监代表为同一人,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
(17)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
(1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的网卡地址、IP 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
特征码和投标文件内容,经检测存在同一网卡地址、IP 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和投
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
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
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完成初步评审后,通过初步
评审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1)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3 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如果大于等于 3 家,则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
3.2.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3 B 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 投标人得分=A+B+C。
3.2.5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的约定值(见评标办法前附
表),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
44
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
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
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 3 个中标候选人,不
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有效投标人不足 3 个时需要重新组织招标。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4.定标办法
4.1 定标会议
定标会议原则上应当安排在项目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
中心进行,特殊情况可延后安排在下一个工作日上午进行。
4.2 定标因素
综合考虑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服务便利性等,定标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价格因素。
45
(2)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财务状况等方面。
(3)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信用评价。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
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因素、定标办法,对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响应
定标因素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填写定标票决票并投票。
4.3 定标方法
4.3.1 定标委员会应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4.3.2 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以一人一票的方式对中标候选人进行
记名投票,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无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则对票数前两
名的投标人(包括票数相同的投标人)再进行投票,直至出现票数过半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
人。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定标工作规程的要求,独立行
使投票权,并记录投票和定标全过程。定标委员会人员应对定标过程严格保密,除依法公示
定标结果外,不得私自泄露任何与定标相关的信息。
4.4 定标结果
4.4.1 定标委员会完成定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
4.4.2 根据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并经公示期满无疑异和相关
投诉的、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负责完成相关确认
手续。中标人通过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人将中标结果上报行
政监督主管部门备案。
4.4.3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招标人不接受非中标人的查询,也不对不
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46
5. 中标人须知
5.1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派驻与中标工程相适应的监理管理班子人员,派驻的监理
管理班子人员在双方签署的监理合同中予以确定。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监理管理班子人员必
须亲自管理施工全过程,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若进行更换的,
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总监代表不可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在建项目。若出现总
监代表同时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在建项目的情况,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并经
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将投标人列入不诚信记录和进
行经济处罚。
5.2 中标人不得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中标人立即退场,工程
项目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5.3 中标人应积极协助招标人组织开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4 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和投标书是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
依据,中标人在签订监理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不愿意遵照执行,则招标人有权取消
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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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本工程采用国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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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本协议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约协议为准)
委托人(全称):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 城镇化建设项目 (首期: 村民安置项目) 监理。
2. 工程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大洲片区。
3. 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62675.68 平方米(其中安置房地块用地面积
57396.73 平方米,幼儿园地块用地面积 5278.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54938.6 平方米。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177927.6 平方米,包括住宅、商铺以及社区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等建
筑,可以满足 1486 户约 4458 人的住房安置需求。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77011 平方米为架
空层及地下空间,项目总共提供 1780 泊机动车停车位。
4. 工程估算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 148614.45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
82231.45 万元,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37.31 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和
中标人报价下浮率及不超最高投标限价作为监理结算价的计费依据。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49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中标下浮率:%;
签约酬金(大写):(¥
),双方均同意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审定的建 安费和
中标人报价下浮率为监理总费用的结算依据。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监理期限
1. 监理期限:
/
/
/
/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50
2. 订立地点:
惠州市惠东县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邮政编码: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5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本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约合同为准)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
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
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
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
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
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
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
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
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
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52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
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
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
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 A、附录 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
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
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
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
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3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
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
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
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
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
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跟踪承包人施工过程进度资料,审查承包人提交
的竣工验收文件及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 A 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54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委派 2 人以上、具备相应资质
的监理长驻现场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
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
程师时,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
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
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
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
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
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
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55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
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
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
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
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
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
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
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
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
同后 7 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
提前 7 天通知监理人。
56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
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
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
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
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28 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
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
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
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57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 7 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
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7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
项按第 7 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
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
6.2 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
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
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 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
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
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28 天。
6.2.4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
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
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
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
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58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
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
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
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
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
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18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
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 18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
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 4.2
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
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 7 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 7 天
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 4.1 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 5.3 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28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
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14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
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
作。暂停工作后 14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
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 4.2.3 款约
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
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59
7. 争议解决
7.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
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
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
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
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
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
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60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
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61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本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约合同为准)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协议书、专用条件、通用条件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在监理服务期限内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及省、
市有关规定开展监理工作。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费用控制、施工安全
控制、合同管理等的全面监理工作,并做好现场各方的协调工作。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1)监理安全职责
①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②在安全监理规划中落实好安全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报业主和当地建设安全监督机构。
③检查施工单位(总包、分包)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员的到位及履行职责情况。
④检查核实各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的基本情况。
⑤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安监站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的情况。
⑥项目监理机构对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及时跟踪检查,对整改落实情况要
求施工单位作出书面回复。
⑦对严重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和设备的使用,应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并
且通知建设单位和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⑧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⑨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和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总监代表、监理人员应当在项目现场或发包人指定的工作地点履行职责,总 监代
表、监理人员每月在项目现场时间应有 25 天以上,上下班时间按照政府公务员上 下班时间
执行,并在每日工作日上下班时应主动向委托人报告上下班记录并留有签到 上下班书面台账
62
或打卡软件通勤记录。
(3)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跟踪承包人施工过程进度资料,审查承包人提交的
竣工验收文件及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4)人员岗位:该项目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根据项目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
等原因要求需具有监理人员。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监理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文件、设计文件、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
等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
应的资格条件。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件执行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按通用条件执行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
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根据委托人实际需要由委托人另行确定 。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
和方式为: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63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5.3.1 监理费用:
(1)本工程监理费计算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
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
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投标人以下浮率形式报
价,下浮率范围为大于 0.00%(不含 0.00%),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具体报价
下浮率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及自身情况填报。
(2)监理收费中标价(即合同价)=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1-中标下浮率)。(注:
根据惠东县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公用集团会决函[2023]15 号),
该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37.31 万元);
(3)本合同监理费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的一切费用、保险和税金。监理人
现场人员办公费和生活费用由监理人负责(已包括在本工程监理费中)。
5.3.2 监理费用支付:
本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监理费拨付,具体为:
(1)签订合同且进场后,支付监理费合同价的 15%作为预付款;
(2)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3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 20%;
64
(3)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5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 35%;
(4)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7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 50%;
(5)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100%经过财政审核监理费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
80%;
(6)待工程结算完成审查核定后,委托人支付至经过财政审核的监理费结算审定价(结
算审定价最终不超最高限价)的 97%;剩余 3%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在一年内支付。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 。
6.2 变更
6.2.1 在监理服务期内,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监理报酬;
当工作量增加,或设计变更、或设计工程变化、或设计规模变化时,监理人工作变化均应视
为本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
6.2.2 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未完工,使监理人服务期限出现延长,监理人的责任期也
应相应延长,监理人监理报酬总额不作调整。
6.2.3 因工程的特殊性,如在工程实施期限间,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及其它不可抗力
的自然及人为原因,造成本工程停建,则监理人必须接受终止服务,并应积极配合委托人作
好善后工作,按已发生工程数量结清监理报酬,并不要求额外费用及任何形式补偿。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1) 种方式:
(1)提请 惠州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65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
8.8 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
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9. 补充条款
因监理单位事前审核不严、手续不完善等原因,导致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存在多方争议
的,建设单位有权向县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线索。一旦认定为与事实不符的违规情形,或无法
证明为有效事实的,除了县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处罚、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等监管措施,
建设单位还有权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罚。
(1)导致增加的工程预算建安工程费超过县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价 3%的,扣减监理服务
费的 15%;
(2)导致增加的工程预算建安工程费超过县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价 6%的,扣减监理服务
费的 25%;
(3)导致增加的工程预算建安工程费超过县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价 9%的,扣减监理服务
费的剩余所有费用;导致重大损失的,建设单位还要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4)发生以上任一处罚情形的,建设单位有权拒绝受理该单位投标新的投资项目。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66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67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
/
/
数量
/
/
/
/
/
/
/
/
/
/
面积
提供时间
/
/
/
/
/
/
/
/
/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
/
/
/
/
68
/
/
/
/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要求不仅应明确
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
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监理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委托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
定。
一、监理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2)招标人: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大洲片区
(4)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62675.68 平方米(其中安置房地块用地面积
57396.73 平方米,幼儿园地块用地面积 5278.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54938.6 平方米。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177927.6 平方米,包括住宅、商铺以及社区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等建
筑,可以满足 1486 户约 4458 人的住房安置需求。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77011 平方米,为
架空层及地下空间,项目总共提供 1780 泊机动车停车位。(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
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监理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东县大
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
3.监理依据: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
展监理工作。
4.监理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
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2)总监代表 1 人,须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
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69
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
训证书。
(3)签订合同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
①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4 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
术职称、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
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
②监理员 4 人,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以上人员要求为最低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
业人员。
5.其他要求:该项目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
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根据项目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
原因要求需具有监理人员。
二、适用规范标准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 版
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程》GB50330—2013
5、《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6、《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
9、《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1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13、《公路粉煤灰路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14、《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JTG/T D31-02-2013
15、《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1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70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文等。
三、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监理月报、评估报告、监理日志、影像资料等(需满足归档备案要
求)
2.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归档备案要求
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通常的文本格式及归档备案要求的格式
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1 份
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通常的文本格式(具体需按档案部门的要求)
(2)电子版的要求:必要的资料刻录光盘
(3)其他要求。
6. 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无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
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等
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
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
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5.技术标准、规范
6.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7.其他资料
(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71
无。
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无。
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无。
7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投 标 文 件
(第一册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此处填入投标人名称即可)
年 月 日
73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
我方就本投标文件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如下:
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
号)与《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
〔2023〕54 号)的规定。如我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2.我方的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由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确认后
(无需先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及标注正副本),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
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 号)要求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后,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3.我方在本扉页中下列地方完成的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即代表我方对投标文件全部承诺
内容的认可和确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
74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报酬清单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信用承诺书
八、其他资料
目 录
7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浮率(小写):
%,即(人民币)(大写)
(¥
限: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参与投标,监理服务期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承诺我方不存
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 款所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5 条“中
标人须知”提及的任一情况,并严格遵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不弄虚作假,诚信投
标。若违背以上承诺,经核实存在以上任一情况者,自愿接受相关的处罚。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内根
据招标文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加以明确和响应;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76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1
2
3
4
5
6
7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
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
投标内容
合格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整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起算 60 日历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 项规定。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8
权利义务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
和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
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7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性别:
年龄:
职务: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联合体投标的填写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即可。
78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
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监理招标项
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注:若为联合体的,由牵头人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79
四、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如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
易平台下载的电子保函;
如采用电子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
易平台下载的电子保单。
说明: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
准。
80
五、监理报酬清单
1.监理报酬清单说明
2.监理报酬清单
序号
监理报酬分项名称
计算依据、过程
和公式
金额(元)
备注
单位:人民币元
1
2
3
4
5
……
……
合计报价
81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邮政编码
电 话
网 址
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
电话
电话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联系人
传 真
姓名
姓名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等级
员工总人数: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技术人员数量
各类注册人员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
与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2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如有)
83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4
(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5
(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情况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
平台打印或截图)
2、其他委任人员表(其他人员包括增派人员)
序号
本项目任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等级 证号
86
(六)主要人员简历表(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主要工作经历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7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主要工作经历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8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用途
备注
89
七、信用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司郑重作出承诺,对参与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
目)监理投标活动的行为负责,保证所有投标资料真实有效,并严格按照《关于房建市政类
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
号)的规定执行,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罚并公开。在此,我司也郑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
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而影响企业经营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我司将自觉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不提供虚假材料、不
参与围标串标、不以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骗取中标,一旦违背上述承诺,我司愿无条件接受招
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等处理。
我司承诺不存在伪造虚假证件的情形,若我司有虚假承诺的,我司愿无条件接受招标
人、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接受被列入不诚信记录和相关处罚等。
特此声明!
90
八、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可在此提供与本次投标、评标相关的其他资料。无其它资料则可不附此章节
内容。
91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
项目)监理
投 标 文 件
(第二册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此处填入投标人名称即可)
年 月 日
92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
我方就本投标文件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如下:
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
号)与《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
〔2023〕54 号)的规定。如我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2.我方的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由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确认后
(无需先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及标注正副本),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
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 号)要求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后,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3.我方在本扉页中下列地方完成的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即代表我方对投标文件全部承诺
内容的认可和确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
93
目 录
监理大纲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二、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三、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四、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五、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六、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七、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八、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九、合理化建议
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施
十一、用工实名管理监理措施
十二、服务方案
94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
目)监理
投 标 文 件
(第三册 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
投标人: (此处填入投标人名称即可)
年 月 日
95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
我方就本投标文件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如下:
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
号)与《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
〔2023〕54 号)的规定。如我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2.我方的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由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确认
后,按规定上传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从交易平台完成
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后进行保存提交。否则由此产生的一
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3.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即代表我方对投标文件全部承诺内容的认
可和确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
96
目 录
(具体由投标人自拟)
一、定标情况一览表
二、证明材料
97
一、定标情况一览表
定标因素
投标人情况
证明
资料
所在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6
投标总价(元)
企业规模
资质等级
专业技术人员规模
企业实力
近三年财务状况
类似业绩情况(含业
绩影响力、难易程
度)
过 往 业 绩履 约 情 况 、
建 设 单 位 履 约 评 价
( 包 括 建 设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作 出的 各 种 处 罚
和 不 良 行为 记 录 : 建
设 单 位 对其 的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履 约 评 价 不
合 格 记 录以 及 其 他 失
信记录等)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监
理业绩
7
企业信誉
8
拟派团队履
约能力与履
约水平
9 服务便利性
注册资本: 万元
员工总人数:
人。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技工: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19 年以来承接
过类似业绩情况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提供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
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提供中标通知书(中选中
介服务机构通知书)、合
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如无
不良记录的需提供在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
站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网页截图
提供中标通知书(中选中
介服务机构通知书)、合
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
便利性和对项目服务
的承诺情况
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及承诺书
98
10
投标人认为
需要提供的
其他材料
99
二、证明材料
(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0
投资项目代码212-4012-04-01-624518
投资项目名称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大洲片区
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资金来源构成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06-09 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 57396.73㎡,总建筑面积248730.19㎡,共由7栋塔楼、1栋公寓和二层地下室组成,其中6#7#8#楼为装配式。1#2#面积为:29899.99 ㎡,3#5#面积为:15178.16㎡,4#面积为15982.13㎡,6#7#8#楼为装配式,6#面积为15309.08㎡,7#栋面积为30258.9㎡,8#面积为 18610.62㎡。06-10地块总用地面积:5278.95㎡性质为幼儿园用地。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
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
工期(交货期)工期暂定为36个月(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截止至工程完工移交、保修期责任解除止)。
最高投标限价637.31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
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其中:(1)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2)总监代表1人,须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4.其他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
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发布公告媒介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人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惠东县平山建设路86号
招标人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52-882631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惠东县平山黄排阳光路B1栋17-20号5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752-8866998
招标监督机构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52-889130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7日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惠东县平山建设路 86 号联系人:钟先生电话:0752-88263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东县平山黄排阳光路 B1 栋 17-20 号5楼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752-8866998
1.1.3交易平台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象棋路66号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山水豪庭1楼)电话:0752-8891101
1.1.4项目名称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1.1.5建设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大洲片区
1.1.6建设规模本项目06-09 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57396.73㎡,总建筑面积248730.19㎡,共由7栋塔楼、1栋公寓和二层地下室组成,其中6#7#8#楼为装配式。1#2#面积为:29899.99㎡,3#5#面积为:15178.16㎡,4#面积为15982.13㎡,6#7#8#楼为装配式,6#面积为15309.08㎡,7#栋面积为30258.9㎡,8#面积为 18610.62 ㎡。06-10 地块总用地面积:5278.95 ㎡性质为幼儿园用地。
1.1.7建设工期工期暂定为36个月(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截止至工程完工移交、保修期责任解除止)。
1.1.8建设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 148614.45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 82231.45 万元,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37.31 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和中标人报价下浮率及不超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作为监理结算价的计费依据。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
1.3.2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为36个月(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
1.3.3质量标准合格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 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其中:1.1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1.2总监代表1 人,须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 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4. 其 他 要 求 : 在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 主 体 以 及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 根据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地点,由各投标人自行组织对本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投标人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索赔。□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形式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求。未采用匿名方式提交作无效投标处理。
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为准。2.投标人未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 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询疑所提交的询疑资料未按匿名方式提交、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现有任何可识别标记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监理费用:(1)本工程监理费计算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投标人以下浮率形式报价,下浮率范围为大于0.00%(不含0.00%),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具体报价下浮率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及自身情况填报。(2)监理收费中标价(即合同价)=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1-中标下浮率)。(注:根据惠东县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公用集团会决函[2023]15 号),该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37.31万元);(3)本合同监理费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的一切费用、保险和税金。监理人现场人员办公费和生活费用由监理人负责(已包括在本工程监理费中)。2、监理费用支付:本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监理费拨付,具体为:(1)签订合同且进场后,支付监理费合同价的15%作为预付款;(2)工程形象进度完成3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20%;(3)工程形象进度完成5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35%;(4)工程形象进度完成7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50%;(5)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100%经过财政审核监理费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80%;(6)待工程结算完成审查核定后,委托人支付至经过财政审核的监理费结算审定价(结算审定价最终不超最高限价)的97%;剩余3%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在一年内支付。以上具体在监理合同中约定。
1.12.3偏差☑ 不允许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 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求。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发送澄清说明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3.2.3报价方式□ 监理服务费报价☑ 监理服务费下浮率报价投标人以下浮率形式报价,下浮率范围为大于 0.00%(不含0.00%),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不在此范围内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3.2.4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37.31万元。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根据下浮率报价计算投标总报价金额(报价金额最多保留 2 位小数,第3 位四舍五入),两者应一致(因四舍五入导致的数据细微差别除外)。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若投标人所投下浮率报价大于20.00%(不含 20.00%),投标人应对其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说明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说明其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3.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按本工程监理概算费用2%计算,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2、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要求。财务状况只作为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评分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及证明文件无要求。项目业绩只作为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评分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无要求。项目业绩只作为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评分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1)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要求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和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1)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 号)与《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3〕54号)的规定执行。如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2)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由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确认后(无需先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及标注正副本)按规定加盖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后再上传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 CA 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 V2.0 ) 》 或 《 翔 晟 电 子 签 名 ( 签 章 ) 操 作 指 南(V2.0)》。(3)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扉页中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即可,除此之外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中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无需再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指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私人印章)。(4)须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在该页有签章和签名即可,未加盖在指定位置的也视为有效。(5)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6)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7.3(2)投标文件相关事项1.电子投标文件:由四部分组成,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和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为 PDF 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为 doc 格式或 docx 格式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标注“正本”或副本,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上传或上传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2.书面投标文件:由三部分组成,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和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1)在投标时只需递交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准。书面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均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文 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所呈现的二维码须与系统内电子版的保持一致),打印后在首页右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2)中标人须在定标结果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打印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一式两套,均注明“正本”,并装订成册, 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 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书面投标文件所呈现的二维码须与系统内电子版的保持一致)。3.电子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的相关要求:(1)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文本格式为 doc 或docx文件(无需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投标人在编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时,将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扉页截图放在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封面的后面。(2)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及要求,投标人在编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需制作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即“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为 doc 或 docx 文件),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应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可屏蔽的内容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外,其余内容应当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网上公示用途,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公示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4.特别提示:按照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工作指引,投标人投标文件取消所有网址超链接。
3.7.4装订要求装订成册无活页,投标文件内容过多的可分册装订。
4.1.1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含正副本)应密封包装,全部投标文件需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需密封完好,密封处有至少一处满足盖章及签字要求,即当符合密封要求)。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4.1.3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要求需要递交原件的资料: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对商务评审涉及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核查的要求。证书证件资料原件递交规定:具体列明目录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原件资料无须密封),由投标人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收取,评标结束后立即通知投标人退还相关证书证件资料原件。
4.2.1投标文件的提交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2.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的开标时间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必须是投标人的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递交。
4.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的其他规定☑ 无□ 有: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开标地点: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各投标人的交易员,投标人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不予进场),投标人不派交易员参加开标会的,视作同意开标结果。非交易员不得入场。
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开标时,由投标人交易员分别检查各自投标文件有无提前开启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当众拆封。2.投标文件开启:按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的开标时间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三方解密后,在招标人(招标代理)、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投标人(如有)的见证下开启电子投标文件。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其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不存在提前解密以及开启情况。3.开标顺序: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一览表列明的投标人顺序。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专家费由招标人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专家支付。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7.1.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构成:5人,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4名和招标人法定代表人1名组成。定标委员会确定方式: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中随机抽取。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7.1.2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规则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7.2.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及要求,投标人在编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需制作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即“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为doc 或 docx 文件),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应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可屏蔽的内容外,其余内容应当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网上公示用途,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公示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3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公示媒介: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保险或转账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监理合同价的5%□ 不要求
7.5.1签订合同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1)建筑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2)监理员4人,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其中,上述要求的人员,投标人不需要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填报,只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承诺,并在签订监理合同时,按上述的专业和人数要求加以明确。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根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1]28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只需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评标专家对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项目评审具体工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诚信参与投标,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后,一律视为不诚信行为,列入实施联合惩戒:(1)证件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2)拟派总监代表同时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有在建项目;(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4)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况;(5)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存在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2其他事项特别提示:1、本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落款处的日期填写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日期的任一日期均可。2、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及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10.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金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陆佰元整¥3.56万元。按代理合同约定在完成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发出中标公告后,由中标人支付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东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分理处银行账号:80020000014811696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并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专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签字盖章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1)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其他要求没有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 3.1.2 项规定的情形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总监代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
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监理大纲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一、商务部分1.资信业绩部分:20分;2.投标报价:40分。二、技术部分监理大纲部分:4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报价评分以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为依据,将全部有效投标人报价去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标家数小于或等于 3 家时,则直接取所有有效标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637.31万元)×(1-投标报价下浮率),下同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δδ=1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0分)类似项目监理业绩(6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工程项目建筑规模170000平方米(含170000平方米)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工程项目建筑规模80000-170000平方米(含80000平方米,不含170000平方米)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监理合同(关键页),面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许可信息栏网页查询截图标注的为准、时间以监理合同(关键页)为准;提供原件核对(证明材料可通过网络查询的除外,但需提供网页查询的信息截图),否则不得分。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5分)1、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建筑规模170000平方米(含170000平方米)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建筑规模达到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注:提供职称证、相关证明文件和监理合同(关键页)(面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许可信息栏网页查询截图标注的为准、时间以监理合同(关键页)为准)、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截图和开标前近3个月(其中1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凭证或劳动合同;评审时须提供原件核对(证明材料可通过网络查询的除外,但需提供网页查询的信息截图),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能力(3分)拟派驻的监理员具有安全监理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小项最高得2分;投标人拟增派本项目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
的,得 1分。注: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和开标前近3个月(其中1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凭证或劳动合同扫描件及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的网页截图扫描件,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评审时须提供原件核对(证明材料可通过网络查询的除外,但需提供网页查询的信息截图),否则不得分。
管理体系认证(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3分,每缺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注:(1)证书有效期是指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之日或超过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的证书仍然有效;(2)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相关资料可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查询路径,或者提供原件核查(网页截图除外),否则不得分。
企业荣誉(3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表彰的优质工程监理企业或承接的项目获得过行政监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表彰的优秀工程监理项目奖项的,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3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计分,获奖证明材料需提供官方网站截图(或证书扫描件或红头文件),认定时间以公布获奖的通知时间(或获奖证书载明的日期)为准。若提供的相关资料可通过网络查询则需提供网页截图及网络查询路径或可供查询的二维码,否则提供原件核查(网上查询结果材料除外),不提供不得分。
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监理范围、监理内容(2分)对比各投标人对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的理解。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2分)对比各投标人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的理解。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2分)对比各投标人设置的监理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2分)对比各投标人提供对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5分)对比各投标人在制定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环保监理等措施,说明各项控制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切实可行和健全。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2分)对比各投标人提供对项目合同、信息管理的方法和措施,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2分)对比各投标人协调各相关单位方法明确,内容针对性,综合协调措施得力。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分)对比各投标人对关键部位等建立难度、重点,分析要求有针对性,解决办法切实可行。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2分)对比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控制措施、合理化建议的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施(1分)对比各投标人提出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施。优得1分,良得0.75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用工实名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保障监理措施(2分)对比各投标人用工实名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保障监理措施是否科学、系统,可操作性是否强,保障措施是否得力。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企业应急服务能力(13分)对投标人自中标到竣工验收以及保修期各关键节点的服务承诺、应急服务方案以及服务便利性进行评分。方案合理可行、应急响应快、服务能力强:优得13分,良得8分,一般得4分。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分)监理报价(40分)依据投标人报价的偏差率δ,计算报价得分:(1)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40-偏差率×2;(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40+偏差率×1;偏差率四舍五入后保留到百分号后两位小数,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备注:(1)商务投标文件涉及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上述电子商务投标文件需提供有效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网页截图则提供截图彩色图片或网页打印件)。(2)上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涉及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要求,若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无法通过网络查询的,则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核查(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除外)。(3)若投标人需递交上述“2.2.4(1)项评分标准”涉及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核查的资
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
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2监理服务期限
3质量标准合格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整
5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
6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7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序号监理报酬分项名称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金额(元)备注
1
2
3
4
5
…………
合计报价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网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等级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时间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等级证号
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用途备注
序号定标因素投标人情况证明资料所在页码备注
1投标总价(元)
2企业实力企业规模注册资本: 万元员工总人数: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资质等级提供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4专业技术人员规模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技工:
5近三年财务状况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6类似业绩情况(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2019年以来承接过类似业绩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7企业信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等)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如无不良记录的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8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总监理工程师类似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9服务便利性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便利性和对项目服务的承诺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1.总则 ............................................................................19
2.招标文件 ........................................................................22
3.投标文件 ........................................................................24
4.投标 ............................................................................28
5.开标 ............................................................................29
6.评标 ............................................................................30
7.合同授予 ........................................................................31
8.纪律和监督 ......................................................................32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4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35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35
二、评标、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42
1.评标方法 ........................................................................42
2.评审标准 ........................................................................42
3.评标程序 ........................................................................43
4.定标办法 ........................................................................45
5. 中标人须知 .....................................................................47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48
第一部分 协议书 ..................................................................49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52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62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69
一、监理要求 ......................................................................69
二、适用规范标准 ..................................................................70
三、成果文件要求 ..................................................................71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71
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72
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72
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7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3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7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8
三、授权委托书 ....................................................................79
四、投标保证金 ....................................................................80
五、监理报酬清单 ..................................................................81
六、资格审查资料 ..................................................................82
七、信用承诺书 ....................................................................90
八、其他资料 ......................................................................91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12-440112-04-01-624518
投资项目名称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资金来源
资格后审
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大洲片区
项目资本金和债
资金来源
务融资
构成
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
本项目 06-09 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 57396.73 ㎡,总建筑面积 248730.19
㎡,共由 7 栋塔楼、1 栋公寓和二层地下室组成,其中 6#7#8#楼为装配
式。1#2#面积为:29899.99 ㎡,3#5#面积为:15178.16 ㎡,4#面积为
15982.13 ㎡,6#7#8#楼为装配式,6#面积为 15309.08 ㎡,7#栋面积为
招标范围及规模
30258.9 ㎡,8#面积为 18610.62 ㎡。06-10 地块总用地面积:5278.95 ㎡
性质为幼儿园用地。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
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
村民安置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
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东县大洲片区
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
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
工期暂定为 36 个月(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截止至工程
完工移交、保修期责任解除止)。
637.31 万元

招标内容
工期(交货期)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
2

(包括但不限于
资质人员、业绩
等要求)
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
人资格的监理企业;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
专业配套,其中:
(1)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
专业为建筑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
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2)总监代表 1 人,须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
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
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
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
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
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
总监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
岗位人员。
4.其他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业绩要求
/
下载招标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的网
(http://zyjy.huizhou.gov.cn
络地址
/)
获取纸质
资格预审
/招标文
件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
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
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
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招标文件
的方式
3
招标文件开始时
详见《招标日程
招标文件

安排表》
截止时间
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
投标文件截止时
详见《招标日程
投标文件
标项目的指定模块。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

安排表》
递交方式
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
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完成电
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
安排表》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发布公告媒介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
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惠东县环大亚湾
招标人
新区建设有限公
联系地址
惠东县平山建设路 86 号

招标人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0752-882631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致诚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惠东县平山黄排阳光路 B1 栋 17-20 号 5 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0752-8866998
招标监督机构
其他依法应当载
明的内容
发布日期
惠东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2-8891303
/
2023 年 12 月 7 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招标人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3 交易平台
1.1.4 项目名称
名称: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惠东县平山建设路 86 号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2-8826312
名称:广东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东县平山黄排阳光路 B1 栋 17-20 号 5 楼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52-8866998
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象棋路 66 号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惠东分中心(山水豪庭 1 楼)
电话:0752-8891101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

1.1.5 建设地点
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大洲片区
本项目 06-09 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 57396.73 ㎡,总建筑面积
248730.19 ㎡,共由 7 栋塔楼、1 栋公寓和二层地下室组成,
其中 6#7#8#楼为装配式。1#2#面积为:29899.99 ㎡,3#5#面
1.1.6 建设规模
积为:15178.16 ㎡,4#面积为 15982.13 ㎡,6#7#8#楼为装配
1.1.7 建设工期
1.1.8
建设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工
程概算
式,6#面积为 15309.08 ㎡,7#栋面积为 30258.9 ㎡,8#面积
为 18610.62 ㎡。06-10 地块总用地面积:5278.95 ㎡性质为
幼儿园用地。
工期暂定为 36 个月(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
截止至工程完工移交、保修期责任解除止)。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 148614.45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
约 82231.45 万元,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37.31 万元。最
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和中标人报价下浮率及不超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作为监理结算价的计费依据。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二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
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
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
建设内容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
1.3.2 监理服务期限
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为 36 个月(具体工期以
1.3.3 质量标准
合格
施工工期为准)。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 合资质
或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
业;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其中:
1.1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建筑
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
过三个);
1.2 总监代表 1 人,须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 具有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自获得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
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时兼任其他工程);
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 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
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必须
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4. 其 他 要 求 : 在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失 信 主 体 以 及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不接受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由不超过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1.9.1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根据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地点,由各投标
人自行组织对本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
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
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
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
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投标人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
索赔。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不召开
1.10.1 投标预备会
□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
准。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形
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

平台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
求。未采用匿名方式提交作无效投标处理。
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为
准。
2.投标人未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
3 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向招标人提出询疑所提交的询疑资料未按匿名方式提交、出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现有任何可识别标记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监理费用:
(1)本工程监理费计算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
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
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 号 ) , 投 标 人 以 下 浮 率 形 式 报 价 , 下 浮 率 范 围 为 大 于
0.00%(不含 0.00%),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具体报价下浮率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及自身情况填报。
(2)监理收费中标价(即合同价)=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
(1-中标下浮率)。(注:根据惠东县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公用集团会决函[2023]15 号),
该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37.31 万元);
(3)本合同监理费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的一切
费用、保险和税金。监理人现场人员办公费和生活费用由监
理人负责(已包括在本工程监理费中)。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监理费用支付:
本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监理费拨付,具体为:
(1)签订合同且进场后,支付监理费合同价的 15%作为预付
款;
(2)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3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
价的 20%;
(3)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5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
价的 35%;
(4)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7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
价的 50%;
(5)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100%经过财政审核监理费后三十天
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 80%;
(6)待工程结算完成审查核定后,委托人支付至经过财政审
核的监理费结算审定价(结算审定价最终不超最高限价)的
97%;剩余 3%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在一年内支付。
以上具体在监理合同中约定。
1.12.3 偏差
☑ 不允许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
准。
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
平台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
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
求。
1.发送澄清说明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
准。
2.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
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
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
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
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
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监理服务费报价
☑ 监理服务费下浮率报价
3.2.3 报价方式
投标人以下浮率形式报价,下浮率范围为大于 0.00%(不含
0.00%),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不在此范围内
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 无
3.2.4 最高投标限价
☑ 有,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37.31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多保留 2 位小数,第 3 位四舍五入),两者应一致(因四舍
万元。
1、投标人根据下浮率报价计算投标总报价金额(报价金额最
五入导致的数据细微差别除外)。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若投标人所投下浮率报价大于 20.00%(不含 20.00%),
投标人应对其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若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说明或提供的证明材
料不能充分说明其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
决其投标。
3.3.1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60 日历天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 万元(按本工程监理概算费
用 2%计算,最多不超过 10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惠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
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
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
止时间 24 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
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
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
3.4.1 投标保证金
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
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 EFT 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
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
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
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
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
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2、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
司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
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
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
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
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
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
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要求。财务状况只作为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评
分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
3.5.3
3.5.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
无要求。项目业绩只作为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评
及证明文件
分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的
无要求。项目业绩只作为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评
证明文件
分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和第三册响应定
标因素投标文件:
(1)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根据《关于建设工
程 项 目 启 动 电 子 签 名 ( 签 章 ) 功 能 的 通 知 》 ( 惠 公 易 函
3.7.3
(1)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要求
〔2019〕37 号)与《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
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3〕54 号)的规定
执行。如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由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确认后(无需先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
人签名及标注正副本)按规定加盖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后再
上传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
【 办 事 指 南 】 → 《 广 东 CA 电 子 签 名 ( 签 章 ) 操 作 指 南
( V2.0 ) 》 或 《 翔 晟 电 子 签 名 ( 签 章 ) 操 作 指 南
(V2.0)》。
(3)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扉页中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即可,除此之外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中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的地方无需再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指法定
代表人的电子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私人印章)。
(4)须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在该页有签章和签
名即可,未加盖在指定位置的也视为有效。
(5)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
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
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
(6)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作否决投标处
理。
1.电子投标文件:由四部分组成,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
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和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为 PDF 文
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
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和总监
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第一册商务投标文
件(公示版)为 doc 格式或 docx 格式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标注“正本”或副本,在《招标日程安排
投标文件相关事项
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
需另行拷盘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上传或上传后系统解
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
2.书面投标文件:由三部分组成,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
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和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
(1)在投标时只需递交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一式
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
12
3.7.3
(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准。书面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
件为准。第三册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均应为投
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文 件应当具
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
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
笔签名(或电子签名)。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所呈现
的二维码须与系统内电子版的保持一致),打印后在首页右
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
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2)中标人须在定标结果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打印第一
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一式两套,均注明
“正本”,并装订成册, 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
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第
一册商务投标文件、 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从惠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
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
章、电子签名和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书
面 投 标 文 件 所 呈 现 的 二 维 码 须 与 系 统 内 电 子 版 的 保 持 一
致)。
3.电子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的相关要求:
(1)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文本格式为 doc 或
docx 文件(无需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投标人在编制第一
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时,将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电子
签名和电子签章扉页截图放在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
版)封面的后面。
(2)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
定及要求,投标人在编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需制
作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即“中标候选人公示文
件”(为 doc 或 docx 文件),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
示版)应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
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可屏蔽的内容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外,其余内容应当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第一册商务
投标文件(公示版)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
投标文件网上公示用途,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公示版)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特别提示:
按照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工作指引,投标
人投标文件取消所有网址超链接。
3.7.4 装订要求
装订成册无活页,投标文件内容过多的可分册装订。
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含正副本)应密封包装,全部
投标文件需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
4.1.1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需密封完好,
密封处有至少一处满足盖章及签字要求,即当符合密封要
求)。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
4.1.3
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
要求
4.2.1 投标文件的提交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需要递交原件的资料: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对商务评审涉及提
供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核查的要求。
证书证件资料原件递交规定:具体列明目录清单(格式由投
标人自拟,原件资料无须密封),由投标人按《招标日程安
排表》确定的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收取,评标结束后立即
通知投标人退还相关证书证件资料原件。
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
模块。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
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完成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2.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
表》的开标时间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必须是投标人的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递交。
4.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的其他规
☑ 无

□ 有: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开标地点: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各投标人的交易
员,投标人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
不予进场),投标人不派交易员参加开标会的,视作同意开
标结果。非交易员不得入场。
1.密封情况检查:开标时,由投标人交易员分别检查各自投
标文件有无提前开启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对投标文件进行
当众拆封。
2.投标文件开启:按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的开标时
间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
5.2 开标程序
三方解密后,在招标人(招标代理)、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
投标人(如有)的见证下开启电子投标文件。未派代表出席
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其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不存在提
前解密以及开启情况。
3.开标顺序: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
易平台开标一览表列明的投标人顺序。
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产生。
专家费由招标人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
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专家支付。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定标委员会构成:5 人,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领导
小组人员 4 名和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1 名组成。
7.1.1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确定方式: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中随
机抽取。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1.2 定标方法
采用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规则
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及
要求,投标人在编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需制作第
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即“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
7.2.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为 doc 或 docx 文件),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
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
版)应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
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可屏蔽的内容外,
其余内容应当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第一册商务投标
文件(公示版)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文件网上公示用途,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公示版)的真
实性和准确性。
公示媒介: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3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4.1 履约保证金
7.5.1
签订合同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
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保险或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监理合同价的 5%
□ 不要求
(1)建筑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 4 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
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年及以上工程实
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
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
(2)监理员 4 人,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
训的人员。
其中,上述要求的人员,投标人不需要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填报,只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格
式进行承诺,并在签订监理合同时,按上述的专业和人数要
求加以明确。
□ 否
☑ 是,具体要求: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
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根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1]28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只需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
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评标专家对各投标人的
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进行项目评审具体工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诚信参与投标,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后,一律视为
不诚信行为,列入实施联合惩戒:
(1)证件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
(2)拟派总监代表同时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有在建项目;
(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
10.1
(4)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况;
(5)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存在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其他事项特别提示:
1、本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落款处的日期填写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
(网上报价)截止日期的任一日期均可。
10.2
2、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
78 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 PDF 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
测包括 IP 地址、MAC 地址及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
人存在 IP 地址、MAC 地址、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 PDF 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
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
指南】→《广东 CA 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 PDF 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
说明》。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金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陆佰元整¥3.56 万元。按代理合同约定在完成所
有招标代理工作,发出中标公告后,由中标人支付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10.3
开户名称:广东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分理处
银行账号:80020000014811696
18
二、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交易平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9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总监代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
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
20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
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
正常进行。
21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
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22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
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
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3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
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容:
第一册 商务投标文件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目 录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信用承诺书;
(8)其他资料。
第二册 技术投标文件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目 录
(1)监理大纲。
第三册 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一、定标情况一览表
二、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
24
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5)
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
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
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
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
第 4.2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
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
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
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及手续费。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
25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
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按投标须知前附表 3.4.1 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
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或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
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
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
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网页截图)。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表。(不作资格要求)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证
明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
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不作资格要求)
26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不作资格要求)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
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附
证明文件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如有);其他主要人员应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试
验检测仪器设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作资格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
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
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
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
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
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1)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 (2)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27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密封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1.2 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1.3 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1.4 未按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书面
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必
须由各投标人的交易员现场送达递交。
4.2.3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逾期提交的、未按规定提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
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视为无效投标。
4.2.5 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
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
可以修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修改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电
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否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3 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
将不被允许修改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8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
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
会的视作同意开标结果,非交易员不得入场。
投标人如需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前进入开标室,并将有效身份证
在身份阅读器进行签到确认。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员如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信息
不符,或身份证阅读器无法识别其身份证件的,不得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不参与开标会议
或投标人员在开标会议结束前离场,且未在开标会议过程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通过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共同完成三方解密,
查看投标保证金缴交情况和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数量。
(5)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
(6)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
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期
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投标人不派交易员参加开标会的,视作同意开标结果。
(9)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29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异
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
5.4 在网络确保通畅的情况下,开标过程发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解
密时应做如下处理:
5.4.1 招标人重新读取投标文件并解密;
5.4.2 招标人重新启动操作电脑,并重新读取投标文件并解密;
5.4.3 招标人申请重新启动电子交易系统服务器,并重新读取投标文件并解密;
5.4.4 经按上述步骤操作后仍无法解密的,则视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
按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处理,不能参与当次项目后续开评标工作。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
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
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
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30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定量评审即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三章“评标、
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有效投标人不足 3
个时需要重新组织招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数字(除字母
外)大小排序。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 定标委员会构成:5 人,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4 名和招标
人法定代表人 1 名组成。
定标委员会确定方式: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
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中随机抽取。
7.1.2 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定标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如中
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
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2 定标结果公示
7.2.1 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具体按《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
定》、《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执行。
7.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
间提出;逾期异议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投标人无异议,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后
31
果。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定标结果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发
布中标结果公告。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负责完成相关
确认手续。中标人通过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
7.4.1 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
条款”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
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
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以及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
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
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32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以及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
评标、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
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
行评标、定标。
8.4 对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以及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
标活动中,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
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
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定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
33
当按照投标须知第 2.2 款、第 5.3 款和第 7.2.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
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8.5.3 未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进行投诉或逾期投诉的均
无效,相关监督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8.5.4 在监督部门作出结论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
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并按评审得分由
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以监理
1
评标方法
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
照评审专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数字(除
字母外)大小排序。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符 合 第 二 章 “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第 3.7.3
(1)项规定
投标人名称
签字盖章要求
形式评审标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1.1

备选投标方案
其他要求
营业执照
资格评审标
资质要求
2.1.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
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没有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 3.1.2 项规定的
情形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35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
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投标内容
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
投标有效期
响应性评审
2.1.3
标准
投标保证金
权利义务
监理大纲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
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
和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一、商务部分
1.资信业绩部分:20 分;
2.投标报价:40 分。
二、技术部分
监理大纲部分:40 分。
投标报价评分以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为依据,
将全部有效投标人报价去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
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标家数小于或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等于 3 家时,则直接取所有有效标的算术平均值为
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637.31 万元)
×(1-投标报价下浮率),下同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δ
δ=1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36
计算公式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标基准价
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6 分)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
(5 分)
2.2.4
(1)
资信业绩评
分标准(20
分)
投标人能力
(3 分)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过的房屋建
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工程项目建筑规模 170000 平
方米(含 170000 平方米)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 2
分;工程项目建筑规模 80000-170000 平方米(含
80000 平方米,不含 170000 平方米)的,每提供一
项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 6 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监理合同(关键页),面积
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许可信息
栏网页查询截图标注的为准、时间以监理合同(关
键页)为准;提供原件核对(证明材料可通过网络
查询的除外,但需提供网页查询的信息截图),否
则不得分。
1、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
称的,得 3 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
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建筑规模 170000 平方米(含 170000 平方
米)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 2 分,建筑规模达到
8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总
监理工程师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
注:提供职称证、相关证明文件和监理合同
(关键页)(面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的施工许可信息栏网页查询截图标注的为准、时
间以监理合同(关键页)为准)、惠州市建筑业信
用信息平台截图和开标前近 3 个月(其中 1 个月)
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凭证或劳动合同;评审时须提
供原件核对(证明材料可通过网络查询的除外,但
需提供网页查询的信息截图),否则不得分。
拟派驻的监理员具有安全监理员证书的,每提
供一个得 1 分,最小项最高得 2 分;
投标人拟增派本项目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
37
的,得 1 分。
注:本项最高得 3 分。提供相关证书和开标前
近 3 个月(其中 1 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凭证
或劳动合同扫描件及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
台录入的对应岗位的网页截图扫描件,须提供相关
证书扫描件,评审时须提供原件核对(证明材料可
通过网络查询的除外,但需提供网页查询的信息截
图),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
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诚
信管理体系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 3
分,每缺一个扣 1 分,扣完为止。
注:(1)证书有效期是指本工程招标公告《招
标日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之日或超过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的证书仍然
有效;
(2)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相关资料可通过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
查询路径,或者提供原件核查(网页截图除外),
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得过市级
(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表彰
的优质工程监理企业或承接的项目获得过行政监管
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表彰的优秀工程监理项目奖项
的,得 3 分。
注:本项最高得 3 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
项计分,获奖证明材料需提供官方网站截图(或证
书扫描件或红头文件),认定时间以公布获奖的通
知时间(或获奖证书载明的日期)为准。若提供的
相关资料可通过网络查询则需提供网页截图及网络
查询路径或可供查询的二维码,否则提供原件核查
(网上查询结果材料除外),不提供不得分。
38
管理体系认证
(3 分)
企业荣誉
(3 分)
2.2.4
(2)
监理大纲评
分标准(40
分)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2 分)
对比各投标人对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的理解。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2 分)
对比各投标人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的理解。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设置的监理机构设置及岗位职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责。
(2 分)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2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提供对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
度,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
强。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在制定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
资控制、安全生产、环保监理等措施,说明各项控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
制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
环保监理措施(5 分)
施切实可行和健全。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2 分)
优得 5 分,良得 3 分,一般得 1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提供对项目合同、信息管理的方
法和措施,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
针对性强。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协调各相关单位方法明确,内容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针对性,综合协调措施得力。
(2 分)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对关键部位等建立难度、重点,
分析要求有针对性,解决办法切实可行。
优得 5 分,良得 3 分,一般得 1 分。
39
合理化建议(2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控制措
施、合理化建议的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提出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施
施。
(1 分)
优得 1 分,良得 0.75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比各投标人用工实名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保障
用工实名管理及农民工工资
监理措施是否科学、系统,可操作性是否强,保障
保障监理措施
措施是否得力。
(2 分)
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对投标人自中标到竣工验收以及保修期各关键
节点的服务承诺、应急服务方案以及服务便利性进
企业应急服务能力
行评分。
(13 分)
方案合理可行、应急响应快、服务能力强:优
得 13 分,良得 8 分,一般得 4 分。
监理实施方案中,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依据投标人报价的偏差率δ,计算报价得分:
(1)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
价得分=40-偏差率×2;
监理报价(40 分)
(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
价得分=40+偏差率×1;
偏差率四舍五入后保留到百分号后两位小数,
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2.4
(3)
投标报价评
分标准(40
分)
备注:
(1)商务投标文件涉及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上述电子商务投标文件需提供有效证书证件、证明材
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网页截图则提供截图彩色图片或网页打印件)。
(2)上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涉及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要求,若投标人提供相
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无法通过网络查询的,则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核查(网页查询
截图或打印件除外)。
(3)若投标人需递交上述“2.2.4(1)项评分标准”涉及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核查的资
40
料请具体列明目录清单(格式投标人自拟,原件资料无须密封),由投标人交易员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日
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原件的时间及地点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收取,评标结
束后立即通知投标人退还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
41
二、评标、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
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
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
专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数字
(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2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根据《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1〕
28 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评审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进行项目评审的具体工作。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对于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且成立
的,须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开标的异议进行评审确认。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
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若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公章的,未按要求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名的,未按要求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电子签名的;
(6)投标文件内容及责任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8)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的;
(9)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投标人拟派的总监代表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或不同投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采用保函、保证保险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未按规定递交;
43
(13)投标报价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
(1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同一人,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总监代表为同一人,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
(17)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
(1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的网卡地址、IP 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
特征码和投标文件内容,经检测存在同一网卡地址、IP 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和投
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
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
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完成初步评审后,通过初步
评审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1)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3 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如果大于等于 3 家,则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
3.2.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3 B 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 投标人得分=A+B+C。
3.2.5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的约定值(见评标办法前附
表),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
44
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
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
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 3 个中标候选人,不
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有效投标人不足 3 个时需要重新组织招标。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4.定标办法
4.1 定标会议
定标会议原则上应当安排在项目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
中心进行,特殊情况可延后安排在下一个工作日上午进行。
4.2 定标因素
综合考虑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服务便利性等,定标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价格因素。
45
(2)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财务状况等方面。
(3)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信用评价。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
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因素、定标办法,对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响应
定标因素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填写定标票决票并投票。
4.3 定标方法
4.3.1 定标委员会应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4.3.2 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以一人一票的方式对中标候选人进行
记名投票,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无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则对票数前两
名的投标人(包括票数相同的投标人)再进行投票,直至出现票数过半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
人。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定标工作规程的要求,独立行
使投票权,并记录投票和定标全过程。定标委员会人员应对定标过程严格保密,除依法公示
定标结果外,不得私自泄露任何与定标相关的信息。
4.4 定标结果
4.4.1 定标委员会完成定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
4.4.2 根据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并经公示期满无疑异和相关
投诉的、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负责完成相关确认
手续。中标人通过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人将中标结果上报行
政监督主管部门备案。
4.4.3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招标人不接受非中标人的查询,也不对不
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46
5. 中标人须知
5.1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派驻与中标工程相适应的监理管理班子人员,派驻的监理
管理班子人员在双方签署的监理合同中予以确定。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监理管理班子人员必
须亲自管理施工全过程,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若进行更换的,
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总监代表不可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在建项目。若出现总
监代表同时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在建项目的情况,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并经
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将投标人列入不诚信记录和进
行经济处罚。
5.2 中标人不得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中标人立即退场,工程
项目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5.3 中标人应积极协助招标人组织开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4 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和投标书是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
依据,中标人在签订监理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不愿意遵照执行,则招标人有权取消
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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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本工程采用国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48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本协议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约协议为准)
委托人(全称):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 城镇化建设项目 (首期: 村民安置项目) 监理。
2. 工程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大洲片区。
3. 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62675.68 平方米(其中安置房地块用地面积
57396.73 平方米,幼儿园地块用地面积 5278.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54938.6 平方米。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177927.6 平方米,包括住宅、商铺以及社区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等建
筑,可以满足 1486 户约 4458 人的住房安置需求。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77011 平方米为架
空层及地下空间,项目总共提供 1780 泊机动车停车位。
4. 工程估算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 148614.45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
82231.45 万元,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37.31 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和
中标人报价下浮率及不超最高投标限价作为监理结算价的计费依据。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49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中标下浮率:%;
签约酬金(大写):(¥
),双方均同意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审定的建 安费和
中标人报价下浮率为监理总费用的结算依据。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监理期限
1. 监理期限:
/
/
/
/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50
2. 订立地点:
惠州市惠东县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邮政编码: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5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本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约合同为准)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
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
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
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
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
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
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
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
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
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52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
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
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
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 A、附录 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
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
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
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
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3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
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
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
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
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
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跟踪承包人施工过程进度资料,审查承包人提交
的竣工验收文件及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 A 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54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委派 2 人以上、具备相应资质
的监理长驻现场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
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
程师时,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
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
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
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
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
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
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55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
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
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
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
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
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
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
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
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
同后 7 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
提前 7 天通知监理人。
56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
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
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
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
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28 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
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
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
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57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 7 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
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7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
项按第 7 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
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
6.2 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
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
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 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
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
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28 天。
6.2.4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
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
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
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
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58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
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
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
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
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
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18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
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 18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
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 4.2
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
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 7 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 7 天
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 4.1 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 5.3 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28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
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14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
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
作。暂停工作后 14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
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 4.2.3 款约
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
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59
7. 争议解决
7.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
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
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
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
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
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
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60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
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61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本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约合同为准)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协议书、专用条件、通用条件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在监理服务期限内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及省、
市有关规定开展监理工作。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费用控制、施工安全
控制、合同管理等的全面监理工作,并做好现场各方的协调工作。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1)监理安全职责
①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②在安全监理规划中落实好安全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报业主和当地建设安全监督机构。
③检查施工单位(总包、分包)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员的到位及履行职责情况。
④检查核实各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的基本情况。
⑤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安监站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的情况。
⑥项目监理机构对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及时跟踪检查,对整改落实情况要
求施工单位作出书面回复。
⑦对严重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和设备的使用,应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并
且通知建设单位和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⑧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⑨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和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总监代表、监理人员应当在项目现场或发包人指定的工作地点履行职责,总 监代
表、监理人员每月在项目现场时间应有 25 天以上,上下班时间按照政府公务员上 下班时间
执行,并在每日工作日上下班时应主动向委托人报告上下班记录并留有签到 上下班书面台账
62
或打卡软件通勤记录。
(3)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跟踪承包人施工过程进度资料,审查承包人提交的
竣工验收文件及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4)人员岗位:该项目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根据项目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
等原因要求需具有监理人员。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监理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文件、设计文件、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
等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
应的资格条件。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件执行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按通用条件执行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
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根据委托人实际需要由委托人另行确定 。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
和方式为: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63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5.3.1 监理费用:
(1)本工程监理费计算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
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
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投标人以下浮率形式报
价,下浮率范围为大于 0.00%(不含 0.00%),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具体报价
下浮率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及自身情况填报。
(2)监理收费中标价(即合同价)=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1-中标下浮率)。(注:
根据惠东县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公用集团会决函[2023]15 号),
该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37.31 万元);
(3)本合同监理费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的一切费用、保险和税金。监理人
现场人员办公费和生活费用由监理人负责(已包括在本工程监理费中)。
5.3.2 监理费用支付:
本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监理费拨付,具体为:
(1)签订合同且进场后,支付监理费合同价的 15%作为预付款;
(2)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3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 20%;
64
(3)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5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 35%;
(4)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70%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 50%;
(5)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100%经过财政审核监理费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
80%;
(6)待工程结算完成审查核定后,委托人支付至经过财政审核的监理费结算审定价(结
算审定价最终不超最高限价)的 97%;剩余 3%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在一年内支付。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 。
6.2 变更
6.2.1 在监理服务期内,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监理报酬;
当工作量增加,或设计变更、或设计工程变化、或设计规模变化时,监理人工作变化均应视
为本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
6.2.2 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未完工,使监理人服务期限出现延长,监理人的责任期也
应相应延长,监理人监理报酬总额不作调整。
6.2.3 因工程的特殊性,如在工程实施期限间,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及其它不可抗力
的自然及人为原因,造成本工程停建,则监理人必须接受终止服务,并应积极配合委托人作
好善后工作,按已发生工程数量结清监理报酬,并不要求额外费用及任何形式补偿。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1) 种方式:
(1)提请 惠州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65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
8.8 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
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9. 补充条款
因监理单位事前审核不严、手续不完善等原因,导致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存在多方争议
的,建设单位有权向县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线索。一旦认定为与事实不符的违规情形,或无法
证明为有效事实的,除了县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处罚、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等监管措施,
建设单位还有权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罚。
(1)导致增加的工程预算建安工程费超过县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价 3%的,扣减监理服务
费的 15%;
(2)导致增加的工程预算建安工程费超过县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价 6%的,扣减监理服务
费的 25%;
(3)导致增加的工程预算建安工程费超过县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价 9%的,扣减监理服务
费的剩余所有费用;导致重大损失的,建设单位还要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4)发生以上任一处罚情形的,建设单位有权拒绝受理该单位投标新的投资项目。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66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67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
/
/
数量
/
/
/
/
/
/
/
/
/
/
面积
提供时间
/
/
/
/
/
/
/
/
/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
/
/
/
/
68
/
/
/
/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要求不仅应明确
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
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监理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委托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
定。
一、监理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2)招标人: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大洲片区
(4)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62675.68 平方米(其中安置房地块用地面积
57396.73 平方米,幼儿园地块用地面积 5278.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54938.6 平方米。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177927.6 平方米,包括住宅、商铺以及社区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等建
筑,可以满足 1486 户约 4458 人的住房安置需求。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77011 平方米,为
架空层及地下空间,项目总共提供 1780 泊机动车停车位。(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
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监理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惠东县大
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
3.监理依据: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
展监理工作。
4.监理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
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2)总监代表 1 人,须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
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69
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
训证书。
(3)签订合同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
①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4 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
术职称、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
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建筑工程专业);
②监理员 4 人,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以上人员要求为最低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
业人员。
5.其他要求:该项目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
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根据项目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
原因要求需具有监理人员。
二、适用规范标准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 版
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程》GB50330—2013
5、《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6、《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
9、《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1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13、《公路粉煤灰路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14、《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JTG/T D31-02-2013
15、《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1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70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文等。
三、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监理月报、评估报告、监理日志、影像资料等(需满足归档备案要
求)
2.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归档备案要求
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通常的文本格式及归档备案要求的格式
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1 份
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通常的文本格式(具体需按档案部门的要求)
(2)电子版的要求:必要的资料刻录光盘
(3)其他要求。
6. 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无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
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等
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
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
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5.技术标准、规范
6.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7.其他资料
(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71
无。
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无。
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无。
7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投 标 文 件
(第一册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此处填入投标人名称即可)
年 月 日
73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
我方就本投标文件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如下:
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
号)与《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
〔2023〕54 号)的规定。如我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2.我方的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由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确认后
(无需先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及标注正副本),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
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 号)要求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后,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3.我方在本扉页中下列地方完成的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即代表我方对投标文件全部承诺
内容的认可和确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
74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报酬清单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信用承诺书
八、其他资料
目 录
7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浮率(小写):
%,即(人民币)(大写)
(¥
限: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参与投标,监理服务期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承诺我方不存
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 款所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5 条“中
标人须知”提及的任一情况,并严格遵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不弄虚作假,诚信投
标。若违背以上承诺,经核实存在以上任一情况者,自愿接受相关的处罚。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内根
据招标文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加以明确和响应;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76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1
2
3
4
5
6
7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
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
投标内容
合格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整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起算 60 日历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 项规定。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8
权利义务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
和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
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7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性别:
年龄:
职务: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联合体投标的填写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即可。
78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
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监理招标项
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注:若为联合体的,由牵头人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79
四、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如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
易平台下载的电子保函;
如采用电子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
易平台下载的电子保单。
说明: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
准。
80
五、监理报酬清单
1.监理报酬清单说明
2.监理报酬清单
序号
监理报酬分项名称
计算依据、过程
和公式
金额(元)
备注
单位:人民币元
1
2
3
4
5
……
……
合计报价
81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邮政编码
电 话
网 址
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
电话
电话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联系人
传 真
姓名
姓名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等级
员工总人数: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技术人员数量
各类注册人员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
与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2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如有)
83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4
(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5
(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情况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
平台打印或截图)
2、其他委任人员表(其他人员包括增派人员)
序号
本项目任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等级 证号
86
(六)主要人员简历表(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主要工作经历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7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主要工作经历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8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用途
备注
89
七、信用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司郑重作出承诺,对参与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
目)监理投标活动的行为负责,保证所有投标资料真实有效,并严格按照《关于房建市政类
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
号)的规定执行,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罚并公开。在此,我司也郑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
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而影响企业经营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我司将自觉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不提供虚假材料、不
参与围标串标、不以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骗取中标,一旦违背上述承诺,我司愿无条件接受招
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等处理。
我司承诺不存在伪造虚假证件的情形,若我司有虚假承诺的,我司愿无条件接受招标
人、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接受被列入不诚信记录和相关处罚等。
特此声明!
90
八、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可在此提供与本次投标、评标相关的其他资料。无其它资料则可不附此章节
内容。
91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
项目)监理
投 标 文 件
(第二册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此处填入投标人名称即可)
年 月 日
92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
我方就本投标文件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如下:
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
号)与《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
〔2023〕54 号)的规定。如我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2.我方的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由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确认后
(无需先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及标注正副本),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
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 号)要求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后,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3.我方在本扉页中下列地方完成的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即代表我方对投标文件全部承诺
内容的认可和确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
93
目 录
监理大纲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二、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三、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四、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五、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六、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七、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八、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九、合理化建议
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施
十一、用工实名管理监理措施
十二、服务方案
94
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首期:村民安置项
目)监理
投 标 文 件
(第三册 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
投标人: (此处填入投标人名称即可)
年 月 日
95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
我方就本投标文件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如下:
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
号)与《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
〔2023〕54 号)的规定。如我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2.我方的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由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确认
后,按规定上传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从交易平台完成
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后进行保存提交。否则由此产生的一
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3.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即代表我方对投标文件全部承诺内容的认
可和确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
96
目 录
(具体由投标人自拟)
一、定标情况一览表
二、证明材料
97
一、定标情况一览表
定标因素
投标人情况
证明
资料
所在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6
投标总价(元)
企业规模
资质等级
专业技术人员规模
企业实力
近三年财务状况
类似业绩情况(含业
绩影响力、难易程
度)
过 往 业 绩履 约 情 况 、
建 设 单 位 履 约 评 价
( 包 括 建 设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作 出的 各 种 处 罚
和 不 良 行为 记 录 : 建
设 单 位 对其 的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履 约 评 价 不
合 格 记 录以 及 其 他 失
信记录等)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监
理业绩
7
企业信誉
8
拟派团队履
约能力与履
约水平
9 服务便利性
注册资本: 万元
员工总人数:
人。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技工: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19 年以来承接
过类似业绩情况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提供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
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提供中标通知书(中选中
介服务机构通知书)、合
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如无
不良记录的需提供在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
站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网页截图
提供中标通知书(中选中
介服务机构通知书)、合
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
便利性和对项目服务
的承诺情况
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及承诺书
98
10
投标人认为
需要提供的
其他材料
99
二、证明材料
(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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