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景观带(滨江大道)PPP中标结果
沿江景观带(滨江大道)PPP中标结果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称 |
① | 退休 | 杜艳萍 | 高级工程师 |
② | 齐齐哈尔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 黄 鹤 | 高级工程师 |
③ | 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 | 邱 峰 | 高级工程师 |
④ | 齐齐哈尔市佳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陈桂芝 | 高级工程师 |
⑤ | 黑龙江李岩律师事务所 | 李 岩 | 高级职称 |
⑥ |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 | 陈晓忠 | 高级职称 |
⑦ |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申效军 | 项目实施机构代表 |
8、监督部门:
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姜振祥
齐齐哈尔市纪检委:孔艳红
9、经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为: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报价 | ||
项目投资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规定的标准计算 折 | 结算下浮 | ||
中国二十冶集团 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777号 | 4.48亿 | 5.6折 | 4% |
10、项目范围: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沿嫩江东岸景观带的嫩江公园至原造纸厂、和平广场至明月岛码头区域。项目包括路网工程(含堤顶路升级改造及绿化)、部分迎水面景观绿化工程、背水面景观绿化工程等子项目。
11、服务要求:负责本项目融资、设计、建造、运营、移交等工作。
12、项目建设工作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用2年时间基本完成上述项目的建设工作。项目自竣工之日起采购方分10年回购。
13、采购方按不超过10%的项目总投资比例承担投资支付责任,并按该比例以股权或者债权投资的方式对本项目承担投资支付责任。其他90%的项目投资资金由中选单位按市场化融资原则自行筹措。
14、合同履约日期:2016年4月15日
15、集中采购机构: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新明大街29号。
联系人:徐金光 崔洪波
联系电话:****-*******
16、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齐齐哈尔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齐齐哈尔建华区新明大街38号
联系人:申效军
联系电话:****-*******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感谢项目参与人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支持!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3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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