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公司及财务公司商用车保证人及法人业务法律纠纷专项律所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租赁公司及财务公司商用车保证人及法人业务法律纠纷专项律所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租赁公司及财务公司商用车保证人及法人业务法律纠纷专项律所采购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4-01-03 14:45:02
标段名称:租赁公司及财务公司商用车保证人及法人业务法律纠纷专项律所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0736-ZB********/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名称 |
第一名 |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
第二名 | 北京市君泽君(长春)律师事务所 |
第三名 |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 |
成交执行价:
个案的固定费用+风险代理费用 ***** 00.00元
诉讼标的额<50(含)/万元 2.1%
诉讼标的额50—500( 含)万元 1.2%
诉讼标的额500—1000(含)万元 0.9%
诉讼标的额1000—5000(含)万元 0.7%
诉讼标的额>5000(含)万元 0 .3%
无诉讼标的额案件收费 *****元
代理费最多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30%比 例支付 25%
按照回款额/减损额≤50(含)万元的部分 5.5%
按照回款额/减损额50—500(含)万元的部分 4.6%
按照回款额/减损额500—1 000(含)万元的部分 3.7%
按照回款额/减损额1000—5000(含)万 元的部分 3%
按照回款额/减损额>5000万元的部分 1.5%
执行标的物系由需求单位提供的(不动产抵押至需求单位,动产系由需求单位收回),风险代理费至多 按原费率的30%比例进行支付 25%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定标菜单下,点击否决情况,查看自己公司被否决的原因。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应加盖异议人单位公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无法答复:
1)《异议书》未加盖公章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请求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或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的
4)异议涉及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林健君
电话:199*****502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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