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工程大宗材料(沥青、玄武岩碎石、丙烷)预中标结果
2016年度工程大宗材料(沥青、玄武岩碎石、丙烷)预中标结果
项 目 名 称 | 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度工程项目大宗材料(沥青、玄武岩碎石、丙烷)采购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2411 | ||||||||
招标人 | 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分包-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东琪实业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航路通实业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厦门华特集团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东琪实业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979.6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分包-2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绥江县鑫晟玄武石矿业厂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宜宾市珙县惊石玄武岩矿业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厚益建材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绥江县鑫晟玄武石矿业厂 | 中标金额(万元) | 881.899 | ||||||
工商注册号 | ********MA6K39TCXH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 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8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8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度工程项目大宗材料(沥青、玄武岩碎石、丙烷)采购已由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办公会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资格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度工程项目大宗材料(沥青、玄武岩碎石、丙烷);
2.2招标范围:
分包 | 货物内容 | 数量(吨) | 交货期 |
分包1 | 沥青(重交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及SBS改性沥青) | 3600 | 预计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 |
分包2 | 玄武岩碎石 | 47000 | 预计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 |
分包3 | 丙烷(用于维特根就地热再生机组加热路面) | 750 | 预计2016年4月至2016年12月 |
备注:上述数量为预计数,以招标人的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分包1沥青:
3.1.1、本次招标仅采购进口沥青。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并符合下列条件的道路石油沥青供应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
1)、资格要求:
(1)沥青投标人具有沥青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书;
(2)投标人在外经贸部门办理了对外贸易经营手续;
(3)同一品牌的沥青,招标人只接受一个投标人提出的申请,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代理同一品牌,则代理同一品牌的多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时作为废标;同一投标人只能代理一个品牌沥青提出申请,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时作为废标;
(4)投标人不得指使、串通第三方以投标人投标品牌之外的其他品牌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必须在重庆主城周边拥有自己的SBS沥青改性加工厂,其加工能力不得小于300吨/天,并有SBS加工资质,投标时必须附送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必须在离交货地点300公里内设置储存量不低于2000吨的储存设备与改性设备的场地;
2)、财务能力: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4年或2015年运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若达不到上述条件,则必须银行信贷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同时提供2014年或2015年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所投品牌沥青在中国境内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累计销售业绩在5万吨及以上;(以合同累加量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投标人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代理的70号A级道路沥青在中国境内累计销售业绩在3万吨及以上,且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进行沥青改性且供高速公路路面使用的沥青数量达2万吨及以上。(以合同累加量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被交通运输部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禁止参与投标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因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禁止参与投标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未因行贿受贿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列入检察院行贿受贿名单。
3.2分包2玄武岩碎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2)、玄武岩碎石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代理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玄武岩碎石代理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书);
3)、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生产或代理玄武石在国内高速公路上累积销售业绩累计不低于1万吨;(以合同累加量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投标人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被交通运输部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禁止参与投标且在有效期内。
3.3 分包3丙烷: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就地热再生机组丙烷现场加注工程业绩,且加注作业工程项目不少于2个(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提供再生机组设备使用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其证明人联系电话),不具备相应业绩、缺少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真实视为废标(业绩证明表格见附表)。
4)、投标人应制定安全、高效可行的丙烷气体注入招标人设备的加注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或方案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均按废标处理。丙烷气体的运输、装卸、现场停放、停工等待期间、夜晚停放期间以及在施工区域以外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同时,投标人在槽车进入招标人施工区域后必须服从招标人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分包投标,并对应各分包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分包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 投标人可以对分包1、分包2、分包3的一个或多个合同包投标,必须单独包装投递,每个合同包只能提供一份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4日起,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cqzb.com,咨询电话:********553)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限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包,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3月24日10:00时(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重庆咨询大厦1-9楼(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A栋),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5.3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上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招标 人: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52号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804室
联 系 人:何泼王刚联 系 人:王爽
电话:023- 89063871电话:***-********
传真:023- ********传真:***-********
2016年3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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