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陕05破9号蒲城县宏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23陕05破9号蒲城县宏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蒲城县宏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表决结果公告

2023年12月28日,蒲城县宏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宇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讨论并表决了《蒲城县宏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会议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的方案》《蒲城县宏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及《蒲城县宏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报酬的方案》(以下分别简称:《非现场召开并表决的方案》《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管理人于2024年1月2日对收回的表决票进行了统计,现将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三项审议事项的表决情况

因宏宇公司部分债权尚未经债务人核对,为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便于债权人行使表决权,经管理人申请,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陕05破9-3号决定书,临时确定西安恒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32家债权人债权人的债权数额为67,347,502.85元。因此,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32家,债权性质均为无财产担保债权,债权金额合计67,347,502.85元。经统计,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21家。

截至2024年1月2日上午10时,管理人共计收回表决票16张,其中同意《非现场召开并表决的方案》的人数为16家,同意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比例为76.19 %,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5,449,009.56元,同意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67.48%;同意《财产管理方案》的人数为15家,同意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比例为71.43%;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0,179,117.30 元,同意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59.66%;同意《管理人报酬方案》的人数为14家,同意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比例为66.67%,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0,040,223.61元,同意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59.45%。

二、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三项审议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宏宇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三项表决事项均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故《非现场召开并表决的方案》《财产管理方案》及《管理人报酬方案》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蒲城县宏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


,蒲城县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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