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人民政府伙食补助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人民政府伙食补助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230*****-1

二、合同名称:伙食补助(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

三、项目编号:N510*****230*****

四、项目名称:伙食补助(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人民政府

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芦葭镇南华街25号

联系方式:151*****687

供应商(乙方):四川八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石板凳高河村14号

联系方式:183*****8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伙食补助(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 1(项) ¥878,000.00 ¥878,000.00 (一)基本要求:采用全托管模式,即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第三方餐饮服务公司全权经营管理。 (二)服务内容 1、负责提供餐饮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2、提供餐厅管理服务和食材供应服务、食堂菜品制作、就餐服务等所有内容。 3、提供会议接待就餐服务。 (三)服务要求 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用餐服务提供标准为: 1、早餐:每日早餐从下列餐品中任选七种提供。排骨面、杂酱面、牛肉面、煎蛋面、稀饭、包子、馒头、花卷、泡菜、凉拌各式小菜、醪糟汤圆、抄手、水饺、豆浆、玉米等。 2、午餐:三荤一素一汤,每日提供一种时令水果。荤菜样式包括但不限于回锅肉、凉拌鸡、凉拌兔丁、酸菜鱼、烧鸡、烧鸭、烧排骨、蒸菜、卤肉、牛肉羊肉等菜品。所有菜品做到荤素、咸淡搭配合理。 3、晚餐:两荤一素,荤菜样式包括但不限于回锅肉、青椒肉丝、水煮肉片、甜椒肉丝、青笋肉片、时令蔬菜等菜品。所有菜品做到荤素、咸淡搭配合理。 4、用餐时间:早上:8:00—8:50,中午:12:00—13:00,晚上:17:00-18:00。 5、第三方餐饮服务公司须结合芦葭镇机关职工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在特别节假日(包括但不限于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春节以及采购人特定的活动期间等) 应增加菜品数量并升级菜品品类。 (三)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1、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以下标准 项目 人数(人) 备注 厨师长 1 项目负责人1人 厨师 1 勤杂工 2 服务员 1 (四)其他管理要求 1、食堂涉及的餐厅用品(卫生纸、筷子、碗、清洁易耗品等)、燃气费、电费由第三方餐饮服务公司负责。 2、服务费用: 食堂服务包括食材餐标及劳务费两部分。食材餐标每餐为固定标准,其中,食材餐标包括财政资金部分和职工自费部分,具体为早上5元/人、中午18元/人、晚上2元/人,日常用餐人数及餐标详见下表;劳务费为第三方餐饮服务公司提供每餐服务提供的人员费用,最高限价*****/月。 内容 用餐天数 预估用餐人数(人) 食材标准 (元/人/餐) 财政补助支付部分(元/人/餐) 职工自费部分(元/人/餐) 备注 早餐 250 90 5 4 1 午餐 250 120 18 16 2 晚餐 250 30 2 1 1 早餐(周末节假日) 115 15 5 5 午餐(周末节假日) 115 15 18 18 晚餐(周末节假日) 115 15 2 2 (三)公务接待及客餐管理 1、公务接待。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2、客餐。除公务接待以外的客餐,严格按照每人每餐20元标准配备。各部门至少提前半天向综合办报备,并同时提供经各部门分管领导及综合办相关人员同时签字的审批单到食堂管理人员手中方可配餐,其他情况严禁对外销售餐食或接待其他非机关人员。

合同金额: 87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柒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人民政府

2024年01月02日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伙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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