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公共垃圾站药剂供应及除臭设备运维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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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202*****0024-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普泰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公共垃圾站药剂供应及除臭设备运维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02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公共垃圾站药剂供应及除臭设备运维项目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伍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2023年至2024年生活垃圾站除臭药剂供应及设施运维服务

座/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普泰尔/

湖南长沙

68

*****.00

******.00

/

2024年至2025年生活垃圾站除臭药剂供应及设施运维服务

座/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普泰尔/

湖南长沙

92

*****.00

*******.00

/

2025年至2026年生活垃圾站除臭药剂供应及设施运维服务

座/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普泰尔/

湖南长沙

92

*****.00

*******.00

/

合计报价人民币叁佰伍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

*******.00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12-25 —— 2026-12-24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全过程的贮存、运输、装卸、安装及调试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按每季度支付一次,以维护维修保养服务考核结果为依据结算支付金额。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湖南普泰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430*****50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除臭药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生活垃圾除臭剂技术要求》(CJ/T516-2017)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2.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如发现服务乙方未按要求提供服务,按规定的考核标准对服务乙方进行扣罚,并经乙方签字确认。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强制性规定的,按最终合同约定执行。

2.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乙方安装本合同规定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延迟交付成果,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章时间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玉潭镇花明南路116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开发区麓枫路48号
法定代表人: 廖国珍 法定代表人: 胡峻
委托代理人: 汤宁敏 委托代理人: 王政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除臭设备 药剂 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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