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协同办公系统OA系统多架构多终端兼容性升级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霍山县协同办公系统OA系统多架构多终端兼容性升级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霍山县协同办公系统(OA系统)多架构多终端兼容性升级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2023-070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协同办公系统(OA系统)多架构多终端兼容性升级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路电信大楼
成交金额:壹佰肆拾柒万玖仟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山县协同办公系统(OA系统)多架构多终端兼容性升级项目 服务范围:依托于霍山县政务云和在目前的霍山县OA办公系统架构上进行升级。 服务要求:保证我县内部的公文无纸化传输畅通;保证功能层面的便捷应用;保证OA办公系统在多种终端上操作;做好与六安市市级办公系统及县政府网站平台、县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平台等接口对接,并确保互通互联,实现各系统数据间的相互推送;推动我县政府日常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目标。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升级后 OA 系统在服务器端、客户端均满足多架构安全可靠环境运行要求和支持多终端的混合模式并行访问需求以及实现霍山县 OA 系统与六安市 OA 系统对接。 |
五、评审专家名单:荣先丙、钱健、项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1.883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47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11楼1101室,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霍山县大数据云中心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二轮报价单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霍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
霍山县协同办公系统(OA系统)多架构多终端兼容性升级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2023-070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协同办公系统(OA系统)多架构多终端兼容性升级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路电信大楼
成交金额:壹佰肆拾柒万玖仟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山县协同办公系统(OA系统)多架构多终端兼容性升级项目 服务范围:依托于霍山县政务云和在目前的霍山县OA办公系统架构上进行升级。 服务要求:保证我县内部的公文无纸化传输畅通;保证功能层面的便捷应用;保证OA办公系统在多种终端上操作;做好与六安市市级办公系统及县政府网站平台、县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平台等接口对接,并确保互通互联,实现各系统数据间的相互推送;推动我县政府日常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目标。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升级后 OA 系统在服务器端、客户端均满足多架构安全可靠环境运行要求和支持多终端的混合模式并行访问需求以及实现霍山县 OA 系统与六安市 OA 系统对接。 |
五、评审专家名单:荣先丙、钱健、项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1.883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47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11楼1101室,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霍山县大数据云中心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二轮报价单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霍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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