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全椒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全椒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0月11日至11月30日对全椒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截至2023年8月底,县森园公司共建设储备林7.02万亩,其中,2021年实施1.79万亩,2022年实施4万亩,2023年实施1.23万亩。审计结果表明,县森园公司基本能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如期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收支基本能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支出审核报批手续较齐备。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管理情况
1.内控制度执行不规范。县森园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采购程序为“(一)确定采购需求……(二)询价……(三)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采购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审计抽查发现,县森园公司未严格履行采购程序,
2.会计制度执行不规范。审计发现记账凭证中记账与复核均为吴某一人。
(二)项目检查验收情况
未开展县级验收。根据《关于印发全椒县国家储备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政办〔2022〕15号)文件精神,国储林项目验收实行主体自查验收、县级检查验收和审计公示相结合的办法。审计发现,县森园公司每年实施自查,但未见任何县级检查验收。
五、审计建议
为了促进全椒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严格履行项目管理制度。县林业局应当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检查验收,出具检查验收报告,同时,在今后的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履职尽责。
(二)严格履行采购制度。县森园公司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学习相关内控制度,切实履行采购管理及相关内控制度。
(三)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县森园公司在今后的会计核算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会计准则制度,做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
标签: 国家储备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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