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年集客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年集客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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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 2023-2024 年集客物资采购项目中
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1)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1 月 0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 2023-2024 年集客物资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张家界建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8 万元,质量: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张家界盛世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8.50 万元,质量: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湖南鑫旺电子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9 万元,质量: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张家界建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波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资格能力条件
;
中标候选人(张家界盛世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吴雅丽不涉及;
中标候选人(湖南鑫旺电子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左雅琴不涉及;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张家界建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不涉及;
中标候选人(张家界盛世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
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南鑫旺电子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
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张家界建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1 月 02 日开
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 5 名。本项目共 3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张家界建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综合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张家界盛世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1 月 02 日开始评
标,评标委员会成员 5 名。本项目共 3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张家界盛世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
第二;
中标候选人(湖南鑫旺电子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1 月 02 日开始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 5 名。本项目共 3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
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湖南鑫旺电子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
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
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
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三、其他
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 2023-2024 年集客物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
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
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张家界建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不含税整体折扣:98%,税率:13%;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工期(交货期):自订单下达后 7 天
(5)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4 年 1 月 02 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 5 名。本项目共 3 名
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
评审。经评审,张家界建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张家界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不含税整体折扣:98.50%,税率:13%;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工期(交货期):自订单下达后 7 天
(5)本项目 2024 年 1 月 02 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 5 名。本项目共 3 名投标人参与
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
审,张家界盛世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湖南鑫旺电子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不含税整体折扣:99%,税率:13%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工期(交货期):自订单下达后 7 天
(5)本项目 2024 年 1 月 02 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 5 名。本项目共 3 名投标人参与
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
审,湖南鑫旺电子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三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示期:2024 年 01 月 03 日至 2023 年 01 月 08 日,共 5 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
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
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
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
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联系人:李钢
联系方式:13397448837
异议接收邮箱:13397448837@189.cn
招标人: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
2023 年 01 月 02 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行政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站前路 2 号
联 系 人:李钢
电 话:13397448837
电子邮件:13397448837@189.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集客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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