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揽江印月项目节点活动承办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及资格审查公示

绿城·揽江印月项目节点活动承办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及资格审查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绿城·揽江印月项目节点活动承办服务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8日00:00至2024年1月3日00:00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州盛纵广告有限公司

广州骏禾广告有限公司

广州星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

*******.68

*******.00

*******.64

综合得分

90.65

79.95

73.8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永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建军

联系电话:156*****130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东兴路131号番禺交投大厦十五楼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绿城·揽江印月项目节点活动承办服务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8日00:00至2024年1月3日00:00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广州盛纵广告有限公司

通过

/

2

广州曦望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

3

广州骏禾广告有限公司

通过

/

4

广东定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通过

/

5

广州星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通过

/

6

广州市谋域公关顾问有限公司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永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建军

联系电话:156*****130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东兴路131号番禺交投大厦十五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永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27日

标签: 活动承办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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