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环卫作业车辆保险采购-标段二:其他燃油型车合同公告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环卫作业车辆保险采购-标段二:其他燃油型车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GK-202*****005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环卫作业车辆保险采购-标段二:其他燃油型车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005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折扣率(%)
1 环卫作业车辆保险采购-标段二:其他燃油型车 财产保险服务为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现有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现有燃油型车,包括燃油型大水车、燃油型小水车、燃油型机扫车、燃油型抑尘车、燃油型环境监测车、燃油型大水车、燃油型机扫车、除雪车等,目前共计214辆(具体以实际投保车辆为准)(后续将根据中心实际需求相应增减)提供保险服务。165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陆拾伍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按照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执行。

交强险:按实际作业车辆、设备定价,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浮动。

商业险: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驾乘险、新增设备附加险,以上险种、保额由采购人根据风险保障需求选择。

此险种根据国家费改政策的自主定价系数0.65。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1-02 —— 2024-12-31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和投标文件服务内容履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通知,及时为采购人核算相关机动车辆保险费用。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保险报价表》、《缴费提示书》递送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应对有关保险项目、保额、保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采购人需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采购人支付的款项到账后,乙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合法的保险费发票和机动车辆保险单提交给采购人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左家塘支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430*****06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和投标文件服务内容履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具体要求及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有权对乙方本项目范围内车辆的承保和理赔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对乙方有关本项目履约情况、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及处理,对于违反服务承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2.对于乙方违反了相关行业法规的情况,甲方有权将相关情况报送至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督管理局协同处理;1.3.甲方对本项目范围内的投保车辆有协助缴纳保险费的义务。1.4.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免费提供承保车辆故障拖车服务,累计服务次数不高于承保车辆数*10%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应严格遵照投标时提交的全部服务方案开展业务,全面履行各项服务承诺;2.2.承保的车辆在本地发生车辆损失险理赔范围内事故时,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要求的将保险赔款项赔付至指定定点维修厂账户的规定;2.3.乙方对本项目业务范围内的出险车辆有协助甲方索赔的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按照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按照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曲塘路70号 地址: 城南东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 易恒良 法定代表人: 姚惠明
委托代理人: 沈猛 委托代理人: 李兵
电话: 0731-******** 电话: 153*****520
传真: 0731-********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卫作业车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