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除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南陵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除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2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40分0秒
提交人:
南陵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1-04 10:26:34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分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1-04 11:06:0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0分
南陵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除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AHHS-2023-HW38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除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正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陵县三里镇牌楼村范村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活性炭吸附装置 品牌:正通 规格型号:2500*1600*1200mm 数量:1台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勇、胡善琴、张银松、胡建清、陶根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计算结果低于3000元则按3000元支付,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单位业绩:①无为污泥处置中心烟气改造项目;2021.2.20。②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西区)生活污水处理站整改及维保项目;2021.8.16。③黄山市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污水处理);2022.12.13。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南陵县籍山镇其林路南陵县环卫所二楼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信亚云谷24#102
联系方式:183*****800、182*****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钧
南陵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除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AHHS-2023-HW38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除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正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陵县三里镇牌楼村范村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活性炭吸附装置 品牌:正通 规格型号:2500*1600*1200mm 数量:1台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勇、胡善琴、张银松、胡建清、陶根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计算结果低于3000元则按3000元支付,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单位业绩:①无为污泥处置中心烟气改造项目;2021.2.20。②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西区)生活污水处理站整改及维保项目;2021.8.16。③黄山市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污水处理);2022.12.13。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南陵县籍山镇其林路南陵县环卫所二楼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信亚云谷24#102
联系方式:183*****800、182*****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钧
标签: 除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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