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公开征集创文题材主题歌曲创作录制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公开征集创文题材主题歌曲创作录制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市委办公楼514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西安汉唐经纬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十里铺街道
联系方式:134*****212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创文主题歌曲 | 1(首) | ¥294,000.00 | ¥294,000.00 | 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通过主题歌曲的形式将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创文工作全过程,展示榆林社会、经济、文化建设新变化、新发展、新成就,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领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意义,不断提升创文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创文题材主题歌曲。 1、作词: 2、作曲: 3、演唱 4、MIDI制作: 5、交响乐录制: 6、合唱队录制: 7、母带混缩处理: 8、录音棚: 9、歌曲MV制作 验收要求:,给人以直觉的美感享受,所表现的对象是一个变化发展着的过程的实现,既依赖于艺术自身所具有的动态特征,也依赖于词曲作者创作和演奏、演唱人员的二度创作等,因此作品创作是一个富有表现性而又自成体系的动态系统。音乐艺术是整体的艺术,它调动一切音乐技术手段构成因素,合成一个完美的有意味的形式,并通过这个艺术整体向人们展示其内在魅力。甲乙双方应遵循的艺术创作规律要求,同时投入最大的热诚、信任、理解和相互尊重、共同努力合作,力求创作出符合甲方需求的优秀音乐作品。 2、乙方应热诚倾听和尽力满足甲方合理要求和建议,同时,甲方应尊重和理解乙方艺术创作范畴的处理意见,给乙方创作录制以较大的空间和自由度。 3、最后验收:乙方进行二次内部审核,双方沟通交流意见协调完成。 |
合同金额: 29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2023年12月18日
2024年01月04日
合同
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
2024年01月04日
标签: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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